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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只羡泡馍不羡仙

为了感谢王维将《把酒问月》这首佳作传遍长安风月场,荀冉决定亲手制作一份羊肉泡馍送给他。

羊肉泡馍实际是由羊羹发展而来,而荀冉前世作为一个地道的关中人,自然十分喜爱羊肉泡馍。

唐朝时,无论是宫廷还是市坊都很擅长熬制羊羹,而且口味十分正宗,这便解决了原汤的问题。要知道,羊肉泡馍之所以鲜美无比,其很大原因就在于熬制的老汤。(注1)

在荀冉的吩咐下,下人们很快从西市买来了上好的羊羹。这里并没有后世的白吉馍,便只好用其将就一下了。好在羊肉泡馍最讲究的是掰饼的手艺,一块完好的饼,掰的大小不同,其口感有很大差异。荀冉喜欢将饼掰的小一点,这样原汤可以充分浸透饼皮,一口下去鲜美无比。

没过多少工夫,荀冉便做出了一盆羊肉泡馍,闻着鲜美的气味,少年闭上双目,仿佛回到了一千多年后的西安。

“少爷,不要加些胡椒吗?”婢女扶春有些担心的看着热气腾腾的羊肉泡馍:“这么吃,会不会有些太膻了。”

荀冉翻了个白眼,他实在不能理解唐朝人的饮食习惯。照理说,羊肉虽然膻了一点,但尝的便是这个鲜味。唐朝因为禁止宰杀耕牛,多食羊肉和鹿肉。其中鹿肉多是王公贵族食用,羊肉便成了百姓餐桌上的主要肉食。羊肉最常见的烹饪方法便是煮,为了避免膻味,多会加入胡椒。

这可是胡椒啊!

“不必啊,这才是原生态最美味的羊肉泡馍!”

“泡馍?”

“恩,这个名字不错吧?快去端一碗给萱儿,你和竹萍也尝一尝,我还得给对面王大人送一碗去。”

荀冉内心生出一股强烈的自豪感,这个大唐真是美好啊!

......

......

荀冉有一个梦想,那就是将羊肉泡馍做成大唐第一美食。它的价格,上至帝王将相,下至贩夫走卒,都能吃的起!为大唐百姓谋福祉这种事情当然很伟大,但需要支持,恩,在成功俘获大才子王维的胃后,荀冉下一步的目标是太子殿下。

可偏偏最近太子李贞不太走运,被皇帝陛下禁了足,困在东宫读书。荀冉只能退而求其次,选择较好说话的常子邺常小公爷了。正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荀冉和常子邺除了乐理,最大的共同话题自然便是吃了。

民以食为天,恩,荀冉当然不觉得这个爱好有什么丢人。

用常小公爷的话说,他吃遍长安一百零八坊,天天没有重样。这样的魄力着实让荀冉佩服,故而当荀冉带着装满羊肉泡馍的食盒拜访齐国公府时,很是期待。美食配吃货,才是归宿。因为只有吃货,才能充分发觉美食背后的闪光点,并将其推广出去。

齐国公府位于贵胄云集的崇仁坊,极为气派。由于常子邺提前关照过门房,荀冉十分顺利进了朱门,在侍从的引领下来到了常子邺的跨院。

常子邺正在院子里打拳,见荀冉来了,忙换下身上短衫丢给侍从。

荀冉摇了摇头道:“如今天气凉了,你该注意些身体。”

常子邺却是摆了摆手道:“无妨,无妨,我身子硬朗着呢。荀大哥,你又带来什么好玩的了?上次你派人送来的吉他我弹了弹,虽然音色有些怪异,倒也别有一番味道。”经过十几日的相处,荀冉和常子邺渐渐熟络,也时常开些玩笑。二人相互间的称呼也从公子变成了兄弟。

荀冉白了他一眼:“我在你眼里只会做些好玩的玩意?”

常子邺连连摆手:“不,不!荀大哥,我不是那个意思。”

荀冉打开食盒,将还冒着热气的羊肉泡馍端了出来。

“快来尝尝这个,这是你大哥我刚刚下厨做的羊肉泡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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