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听,在布莱梅的那次相遇,我第一眼就喜欢上了你。
你和我不一样,你有心,火热又干净。
你喜欢笑,笑的时候是真心实意地瞧着我,可你不知道,你的笑,有时候会让我的卑微悄悄钻进了骨子里。
我喜欢上你,这句话足够我掉一百个脑袋,我比任何一个人都清楚喜欢上你的危险性,可就是这份危险隐藏了致命的吸引力,你知道我这样的人,冒险比平淡要来得重要的多。
与你在一起的那些日子,是我生命中最美好的时段;我原本以为我们会一直这样幸福无谓地走下去,直到那天我坐上蔡先生的位置,你的眼神忽然将我狠狠地推开,那个时候,我才忽然间意识到,你已经将我从你的世界里隔离开来。
可是花听,你知道吗?在这样一个战乱不休的年代,我想和你在一起,保护你,就必须要有权,还有势,倘若没有这些,我拿什么去爱你?就凭这一颗火热赤诚的心?那不足以为你在乱世中建立一座坚实刚硬的堡垒。
我必须手握实权,否则够不上资格去爱你。
可当我拥有了这些,你却毅然而然地离开我。
起初我以为,你嫁给简亦,只是白家与简家在某种协议上的形式罢了,但我看到你的笑,眼睛里头充满了光;那种光,是甜蜜而温柔,是你这个傻丫头怎么都装不出,也演不来的模样;只因它曾为我短暂停留过,所以我知道,你是幸福,也是满足的。
有时候,我真的很想做回从前那个心如刀石的我,但是我遇见了你,心里的拉扯和痉挛明明白白地提醒着我,胸腔里是有东西在跳,它鲜红,火热,是你留给我的良心。
只是我不知道,有了良心,原来这样难过。
乱世之中,多少人被这个时代逼得不得不蒙着眼睛向前走,然而我知道,我欠蔡先生的,这一生都还不完。
有时候我在想,若死能了事,便是痛痛快快地一死了之,我一点都不畏惧死亡,可你却残忍地让我活了下来。
对于我来说,苟且地活,还不如痛快地死,但我为了你,为了能够再见你,我愿意等。
刚来香港那天,我遇见了阿双。你不知道她在香港街头拔枪的姿势像极了你,我差点以为那就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