挤出话来,一拍知乐的脑袋,“快走。”
俩人一前一走的往宿舍走去,败城在后面,看着前面知乐的身影,忽然停了下来,道:“你长高了?”
知乐一听身后的脚步停了,他也停了,转过身笑得很开心:“小白脸替我测的,我长了2厘米!”
败城刚见到知乐时,知乐才162,站在183的败城面前只到他的下巴。他一只手就可以把这个小家伙夹在胳膊下,两只手就能把知乐整个人圈在怀里。
知乐正处于成长期,随着营养的加强,他的身高可能会疯长。如今才过了二个月不到,他就长了2厘米,再过一段时间,说不定就要长成一个大小伙了。
败城看过知老爹的资料,照片上是个188的壮汉。像是钻被窝这样的举动,162的小孩子来做叫可爱,188的壮汉来做叫恐怖。他想像了一下将来188,不,哪怕是180的知乐钻进他被窝扒着他的举动,顿时浑身一阵恶寒。
不行,必须得给知乐灌输一点正常的知识。
非常有责任感,同时也是为了将来不被180的知乐熊扑的败城很快做出了决定,说道:“穿衣服,我们去你的巢。”
那个巢被败城发现后,就把那间屋子锁了起来,新搬进来的班也没有占用。对于那里被败城发现,知乐并不反感,甚至还很高兴,他觉得那里就成了他和小爹单独的家了,虽然其他新兵对他也渐渐好了,但是能够和小爹更亲密他还是很高兴。
小爹是无可替代的。
一大一小穿好衣服,轻手轻脚地摸上楼,钻进巢里,在那一大片布堆成的小格间里坐下。知乐自觉地往败城怀里凑去,败城犹豫了下,还是张开手臂抱住了瘦弱的身躯。
这个孩子总有一天会成长得比他还强壮,能够抱在怀里的机会没有多少次了,能抱一次是一次吧,败城如此想着。
“知乐,你爹有和你说过关于尿床的事吗?”
“有啊。”知乐点头,“他说这不应该。”
“还有呢?”
“没了。”
暗骂了一句,败城考虑了片刻,小心选择着字眼说:“我说过,你那个不叫尿床吧?”知乐点了点头,他继续说,“那个呢,叫遗,所谓遗呢,就是……”
败城说不下去了,知乐那水汪汪的大眼睛就在他鼻子下面,小脸大眼是婴儿的面部特征,所以,拥有这面部特征的大人会给人一种纯真无邪的错觉。
败城有种在污染孩子的挫败感。
“你知道小孩子是怎么来的吗?”败城决定另辟蹊径。
“知道!”知乐的回答令他眼中一亮,随即又喷了口血,“买来的!”
“……怎么买来的?”
“老爹说有女人专门卖孩子,他想要个儿子,就去买了。”
败城十分无语的问:“花了多少钱买的?”
知乐噘起了嘴:“我是卖剩下的,老爹看我太可怜了就花了一毛钱把我买走了。”
一毛钱!
败城又想吐血又想笑,扭曲着表情继续问:“那你怎么就成了他的孩子呢?”
“他说卖的人在我身上用他的血打个印记,我就是他儿子了!”知乐献宝似的转过身掀起衣服,露出后腰的一块印记。
败城一看之下怔了,那是一块疤痕,应该有一定的年头了,形状他再熟悉不过,是子弹擦过的痕迹。对于追捕知老爹他没有半分反感,可是在这么小的孩子身上留下枪痕,他只想给当时开枪的追捕人员好好上一堂射击训练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