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一不甚喜欢的,大概就是身边还要带着两个蠢货。
他是喜欢跟聪明人打交道的,因为跟聪明人不用废话。蠢货则不同了,讲的再明白也是发傻。
临出发的头一天,澜卿回了一趟玉尘奉宛。最近他都没怎么回府里,常用的物件都在这里放着。皮皮被他打发去雁南打探消息去了,不能帮他整理行李,一堆的锦衣棉被被他堆在床上,是个完全束手无策的状态。
他要拿的东西似乎很多,挑挑拣拣之后还是很多。连喻开始有些嫌弃自己的性子,又实在必须要带。每次外差他都要带被子和碗筷和王大壮,他不喜欢用外头的东西。
雁南离京城很远,路上少说要走半个月,一想到客栈那些不知道多少人用过的被面和杯子,他就又开始在床上堆啊堆。打算弄出个合适的形状再塞到箱子里。
王守财居高临下的坐在房梁上看他,歪着脑袋看,眯着眼睛看,迷迷糊糊的爬着看。看到最后,也还是乱糟糟的一团。
方大姑娘端着碗熬好的汤药走进来的时候,连喻正盘腿坐在床上跟一堆棉被生闷气,看见她一路吹着过来,挺快的接了碗边,抻头凑过来看她的手。
“烫着了吗?怎地不拿个木托?”
这碗挺热呢。
方婉之笑眯眯的将手指头放在耳垂上散热。
“哪有那么金贵,就是端过来的时候懒得费事了,你快放炕桌上。”
连喻就很听话的放了,又伸着脖子瞅了瞅她的手,没什么事儿,才又放了心,低头拿着汤勺开始一勺一勺的喝药。
他没病,但是确定自己需要进补。雁南一带潮湿,比京城气候要差,这一碗汤药熬的都是上好的东西,他从来都知道对自己好。
方婉之见他喝了药,便转身帮忙收拾床上的东西。看着偌大的一堆,据说还是某人整理过后的结果,颇有些哭笑不得。
她道:“早让你叫个婆子过来了,非说自己能叠,你瞧瞧这被面让你团巴的,都皱了。”
“这青瓷碗得用棉布包上,不然路上准保得破。”
连喻就端着碗听着她数落,也不吭声。良久之后抱着王守财窝在床脚,还是不吭声,就看着方婉之进进出出的忙碌,身段袅袅婷婷的,不算瘦,曳地的长裙被她卷了裙子边,露出一双缎面绣花鞋面的小脚。
婆子哪有方婉之好呢。
连喻手上有一下没一下的点着王守财的脑门,想到自己这次是出远门,突然很舍不得方婉之。没有了皮皮的日子他可能会过的有点乱七八糟,但是没有了方婉之,他似乎会很无聊。热闹的日子过足了,就不会想要寂寞了。
连喻在为人处世上极喜欢打官腔,但是到了方婉之这里,却换做了完全的直白。抱着猫往跟前凑了凑,他对方婉之道。
“你去将汤药再盛一碗来喝。”
方婉之正在收拾东西没工夫搭理他,随口哼哼一声算是应了,也不知道听清楚了没有。
连喻就站在原地瞅她,瞅了一会儿,发现她并没有将自己的话当回事儿,就自去后厨端了一碗过来。
“诶,你喝了,东西等会再收。”
方婉之看着骤然出现在面前黑糊糊的药碗,非常的困惑。
“我不想喝。”
这东西熬着的时候就有股子苦味儿,再者,她为什么要喝这个啊。
连喻就将碗又往她跟前端了端。
“雁南的天气不好,喝了这个才不容易生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