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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19

是云南菜馆,专做小火锅。地方不大,天井里摆着几张木头长条桌,四周盆栽缭绕,肆意绽放,绿意盎然里掩着一口小水池,黑红两色的金鱼在水中游来游去。院子中央挂着四只大红灯笼,灯光不亮不暗,气氛营造得恰到好处。

尽欢嗜辣,点了一只酸辣汤锅,给狄彦要的是鸡汤锅。下锅菜很快上来,堆了满满一桌子,尽欢大手一挥:“有什么话等我吃饱再说,开动!”

大夏天的吃火锅,狄彦实在没什么胃口,倒是老板自酿的米酒很好喝,他端着杯子慢慢饮,望着吃得满头大汗还直呼过瘾的尽欢,他见过许多有钱人家的大小姐,但从未见过像她这样大大咧咧在美食面前毫不顾忌形象的女人。只可惜,她的身份依旧是他将要联姻的对象。

“你为什么改变主意?”他问她。

热气蒸腾中,尽欢抬起头,朝他笑嘻嘻地说:“我对你一见钟情非君不嫁呀。”她其实二十一岁了,这一刻口吻坦率直接得却像是十几岁情窦初开的小姑娘,狄彦有几秒钟的怔忪,随即摇头讪笑:“这不是偶像剧。”

是,生活不是偶像剧,他没有那里面男主角的魄力,可以不顾一切潇洒拒婚。因为狄老爷子开出的条件实在太诱人――狄氏集团接班人的位置。

狄氏集团遭遇空前的资金危机,而许家是银行金融业的巨头,狄老爷子与许老爷子多年合作伙伴,但在商言商,那么大一笔资金注入,稍有不慎,后果不堪设想。但若两家结为一家人,又当别论。尽欢是许家唯一的孙女,被老爷子娇宠着长大,哪怕婚姻,也想为她打算好。狄氏两位接班人选狄彦与狄斐都得许老爷子赞赏,原本是想让尽欢与两人相识,然后挑自己喜欢的。哪知狄斐宁愿放弃接班人位置,也不愿联姻。

狄彦与许尽欢的婚期定在一个月后。

婚礼前一晚,狄斐拎着一瓶酒来找他喝酒。

“大哥,恭喜呀。”狄斐向他举杯,漫不经心的语调里听不出半分祝贺的意味。

狄彦不置可否,仰头饮尽。

“自从你回到狄氏,我们斗个你死我活的,每次我都卯足了劲,这几年,彼此不分输赢。但是这次,我输得心服口服。”他顿了顿,喝一口酒,“你知道为什么吗?”没等狄彦答话,他自顾自地接下去:“因为,你对自己比对敌人更狠,而我做不到。我没办法牺牲掉自己的婚姻,来作利益的筹码。”

狄斐走后,他又开了一瓶酒,站在露台上一杯接一杯地喝。喉咙里火辣辣的疼,但胃里却是麻木。他微微阖眼,问自己,如果重来一次,他还会做这样的选择吗?答案是肯定的。他不是狄斐,天生拥有那么多,哪怕生在这样的家庭,他依旧可以选择。而他,回到狄氏三年,所拥有的一切,都靠自己拼来。

他仰头,将杯中酒饮尽,苦涩滑过胸腔,将心底最后一丝犹豫压下去。

有所得,有所失,人生就是这样,很公平。

尽欢曾幻想过很多次自己的新婚夜,浪漫的,甜蜜的,脸红心跳的。但从未想过会是这样一种情境,她的新郎被一通电话叫走,彻夜未归。

尽欢在国外念书时候养成了一个习惯,每次有压力或者难过时就打扫房间,里里外外抹一遍。他们的新家是狄老爷子送给尽欢的聘礼,临海的独立小别墅,上下三层。她找到吸尘器,从一楼开始,清理到三楼,又找出园艺剪,将花园里整整齐齐的花草再修剪了一遍。可时间却像跟她作对似的,一分一秒,怎么都熬不到天亮。她想打电话给爷爷与父母,可她不敢。这场婚姻是她自己心甘情愿的,这个人,是她自己选择的。

凌晨三点,她从酒柜里找出一瓶酒,窝在露台椅子上慢慢地喝,一杯一杯的,可怎么都喝不醉。她身上还穿着婚宴上的小礼服裙,已经被她弄得皱巴巴的,就像她的心。

狄彦是在天亮时回到家的,他放轻脚步推开卧室门,却发现床上空空如也,通往露台的落地窗洞开,海风卷起轻柔的纱幔。他蹙眉走出去,看见尽欢抱着空空的酒瓶蜷缩在椅子上望着海面发呆。

他微怔,开口喊她:“尽欢。”

她像是被吓了一跳似的,猛地从椅子上弹起,酒瓶滚落,发出突兀的声响。

“你回来了,是不是公司出了什么急事…”

“尽欢。”他打断她,走近她,“公司没有事,是一个朋友出事了。”

她心里一个咯噔,咬了咬嘴唇,哑声问:“朋友?”顿了顿,才再次艰涩地开口:“女的?”

她希望他摇头,希望他否定,可他真残忍,连骗都不愿意骗她一下。他那么迅速地肯定地点了点头,将她被海风吹了一夜吹凉的心再次吹冷。

她望着他,他神色憔悴,双眼布满了红血丝。他眉目间挂着浓浓的疲惫与担忧。这些,却都是为了另一个女人。

她是大大咧咧没心没肺,可她不是傻子。

她立即明白了,他与那个能令他在新婚之夜抛下妻子的女人是什么关系。

她低了低头,走向卧室。经过他身边时,他忽然抓住她手臂,“尽欢。我不想骗你。是,我们是结婚了,可是,你我都明白,这场婚姻,并没有感情基础…”

尽欢挣脱他的手,低低地说:“我好困,我要去睡觉了。”如果再不离开有他在的地方,她真怕自己被这棒头一喝与心底一波波的难过击倒。

狄彦没有再说什么,从衣柜里拿了衣服,又迅速出门了。

尽欢蜷在被窝里,听到楼下车子离开的声音,她扯过被子,紧紧地咬在嘴里,眼泪肆无忌惮地开始流淌。

她想起自己隔着热气腾腾的火锅对他笑嘻嘻地说,我对你一见钟情非君不嫁呀。在婚前不多的几次见面中,他孜孜不倦地问了她好几次,她总是这样回答。她知道他不相信,可她不愿再多说。她一直在等他想起来,想起那次在巴比伦顶楼的旋转餐厅里,并非他们的初见。

可惜他忘记了,或许压根他就从未记得过。只有自己,傻傻地一记记了三年。

那是她十八岁的春天,美国西雅图的傍晚。她留学生涯里的第一次独自旅行。她从小被家人保护得太好,觉得全世界都是好人,丝毫没有戒备心,在火车上与对面座位的金发女生聊得很欢,下了车一起结伴走,去厕所时傻乎乎地将所有行李都让那个女生看管,出来才惊觉自己遇见了骗子。

她坐在火车站附近的广场阶梯上左右开弓扇自己耳光,大骂自己蠢货。更要命的是,她除了记得自己手机号,家人朋友的电话一律记不得。绝望地挨到了傍晚,暴躁地揪着乱糟糟的短发发疯般地用中文大声嘟囔着“啊啊啊啊疯了疯了要死了要死了”之类的怪音。或许是她的奇怪举动与中文引起正从她身边路过的狄彦的注意,他在她面前停了下来。

那一年,是狄彦结束留学生涯之前的毕业旅行,西雅图是他最后一站,他不像如今西装笔挺的冷峻模样,他灰t牛仔裤,肩膀上挂着一个黑色背包,他站在傍晚昏黄的光线下,对她说,hey,需要帮忙吗?

异国他乡的街头,她最绝望无助的时刻,一句轻巧的乡音,令她“哇”地一声大哭起来。

他请她吃晚餐,不过一杯可乐与一只面包,尽欢却觉得那是她吃过最好吃的东西。他们坐在湖边的长堤上,那是多雨的西雅图难得的好天气,金色的夕阳慢慢沉入湖底,水面波光粼粼,美得一塌糊涂。

她侧头,望见他安静喝水的侧面。十八岁的心,轻轻一动。

她将这场短暂的遇见称之为初恋,宿舍里的好友笑话她说,什么初恋呀,你连人家名字都不知道,不过萍水相逢一场,快快忘记吧!

可她不,固执地记了这么多年,记得他的脸如同记得西雅图那面金色的湖泊。她固执地相信,总有一天,她会再次遇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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