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耳边是急促的喘息声,越来越湿热的空气让我头晕,身体的每一寸肌肤都散发着难以想像的温度――嘴唇上传来细腻的触感,指尖不断地滑过我的牙齿,我无力反抗,也不想反抗――这感觉很放纵,但吸引人的往往是那放纵的一刻――汗水被高热的体温蒸发着,发出暧昧的气味――让人上瘾――
听到了雨的声音,打在玻璃窗上――下雨了啊――
"在想什么?"
"在想――跟你在一起――好像经常会下雨啊――"
睁开眼时,外面已经黑了,但雨已经停了。完全没有时间概念.身边空空的被子说明刑夜离开已经有一段时间了,我四周看了一下,没发现他的身影,房间里静得很.试着动了一下身体,下体一阵黏糊的疼痛――
"唔――"我闷哼一声,不禁皱了皱眉,该死的刑夜,万年发情狂!可看了一眼自己身上的印记――呸!自己也好不到哪去!
"妈的!"我低咒一声,突然觉得一肚子火,没来由的!自己的脾气好像越来越坏了,自从遇到他开始,感觉自己像一个被宠坏的小孩――我坐起来,抓了抓头发,没找到自己的衣服,被刑夜拿走了吧?变态!拿我衣服干吗?还怕我跑了不成!把被单缠在身上,我从窗户上照了照,发现自己像古希腊的雕塑.
打开窗户,雨后的空气是新鲜的,让人有种重生的感觉,四周的树木很茂密,吹来的风里有青草的味道,还夹杂着一股熟悉的香气,很浓烈的――我深深吸了一口,在脑中搜寻着记忆――
栀子花!
没错!是栀子花的味道!我扬起嘴角,眼前出现了久违的画面――以前还在学校的时候,宿舍后面就有一片栀子花,每当夏天的时候,就会有花的香味道传来,每天晚上都是闻着香味入睡的.洁白的花,算不上美丽,花期也很短,并不起眼,人们注意的,只是它无人能比的香味吧――
今年的栀子花――开的好早啊――
我轻笑一声,收起了所有的回忆.那已经是过去了,再也不可能回来的过去――而我要面对的,是现在!
再次快速地向周扫视了一次,这里是刑夜的卧室,基本家具除了一张床几个沙发之外,还有一张书桌,我走到桌子面前,桌上的电脑没有开机,犹豫了一下,我想伸手去拉开其中没有锁的抽屉,再次停下确定了一下四周没有人,而且也感觉不到周围有人的气息,我轻轻拉开了其中一个抽屉――事实上我心里曾想过,如果这时刑夜进来,我应该怎么办――但几秒的犹豫之间,已经打开了抽屉――
空的!
我拧眉!关上抽屉拉开下一个――
一本杂志!
似乎是现在很流行的时尚杂志,这个我倒不在意,问题是那本杂志的封面是――刑夜!他穿着白衬衫,只扣了一颗钮扣,米色西装裤,很"风骚"的"阴"笑着躺在沙发上,下面是几个黑体大字:本年度最时尚男人!我呸!刑夜你个卖肉的!露点肉就当最时尚男人上封面,你全脱光了就直接去好莱坞了!而且还把杂志当宝贝收藏着,真他妈的变态自恋!
我愤愤地把书扔回抽屉,先前的紧张感已经少了一大半.把手伸向最后一个抽屉――
嗯?一个信封?他还真简洁,一个抽屉只放一样东西!
信封啊――一般什么重要的东西一定是放在信封里很小心地放起来的,我在脑子里对自己这样说,像小时候在河里抓鱼一样悄悄地伸手去拿那个信封,生怕一个不小心把他吓跑了――这种感觉真不好受!
很普通的信封,大街上二毛钱一个,拿在手里份量倒不轻,看来里面真的有东西.我像打开潘多拉的盒子一样,小心翼翼地抽出信封里面的东西――照片?我凑近一些看了看――
下一秒,听到了自己额头上血管爆裂的声音!哔――
照片!我的照片!照片也就算了!我就当他暗恋我,谁还没有个喜欢收集自己喜欢的人的照片的习嗜好呢!可――可这些照片――全是我睡着之后的祼照!姓刑的你个王八蛋变态!全是我跟他――那――那什么之后的照片!我飞快地一张一张地看,全是我一个人的独照,我靠!还有背部大特写!刑夜!你真是世上第一大变态!我撕――不行!刚想撕光这些照片,理智还是占了上风,我压抑着内心的冲动,颤抖着把照片放回信封里.如果撕了就露馅了!不行!我忍!这是我这辈子经历过的最难忍的一件事了!
我相信我现在整个脸都是扭曲的,咬牙切齿地在心里发誓:你等着!下次老子一定要拍你的祼照!找一百个肌肉男来s你!拍完印一百――不!一万册到处发!让全城人都看看你的银荡的样子!
把信封放回原处,我深呼吸平静心情,放轻松――放轻松,以后再找他算帐!
视线回到其桌子上,还剩最后一个抽屉,是有锁的.我盯着它看了一会儿,虽然刑夜不是个简单的人,但往往越是不简单的人做某些事就越简单,脑子里像有什么声音在对我催眠一样,我耸了耸肩,伸手拉了一下那个有锁的抽屉――
竟然没有上锁!
有点惊讶!而且我发现自己竟然没有预期中的惊喜的心情,刑夜――这代表着什么吗?拉开抽屉,里面放着一些文件,不多.我没有拿出来,只是随意翻看了一下,便能确定不是我要的.叹了一口气,我准备放弃,就在准备关上抽屉的一瞬间,一本在角落的黑色的记事本出现在我眼前.是本很小的记事本,封面上没有任何装饰.还是犹豫了一下,我拿起它翻开――
如果给我今天所做的事情下一个定义的话――就是找这本记事本上所写的东西!这上面是刑夜的行程表!
比起高科技的数码类产品,他还是比较喜欢传统的手写!这是刑夜对我说过的话,我看过他写的字,可以媲美书法家,而这记事本上面的字,无疑是出自他的手笔.
我快速看了一遍行程表上的安排,我的速记能力很好,好得甚至超出自己的想像.三十秒后,刑夜一星期内的行程已经全部在我脑子里了,而且,我清楚的记得――二天后,他将和"樱"的人见面!
将记事本分毫不差地放回原处,关上抽屉的那一刹那,突然感到浑身无力,我的脚软了一下――我摸了一下额头,才发现自己已经满头冷汗了――
"呵呵――"我轻笑一声,嘲笑自己――原来――背叛是一件这么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