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随后的剧本讨论中,肖凌霄半故意半自然地不断往周瑾初身边靠。周瑾初呢,装作没有发现,在那动也不动。最后,肖凌霄终于贴上周瑾初的一只胳膊。他刚一贴上就触电般地弹开,全身烧得快要爆炸,之后再贴、再弹,再贴、再弹,周瑾初见他一顿穷折腾,心里有点好笑。
大概十一点时,肖凌霄去超市买菜。周瑾初本来想随他一起,不过肖凌霄坚持自己去周瑾初是明星,哪能到处乱逛?
在超市里,肖凌霄不仅买了好多菜,还捎带着拿了很多家居用品。这些东西,全是肖凌霄认为能提高生活质量的,当狗时他就总想为“主人”做一番添置,今日总算是有机会装进购物车里了。
肖凌霄在厨房忙了一个半小时,端出了六个菜。
周瑾初看了看,问,“会不会太多了?”
“……”肖凌霄只好说,“我会努力吃的……”
对于该烧什么,肖凌霄在厨房里犹豫了足足有十分钟。他将他想了很久的打算烧给周瑾初的二十几个菜缩减到六个,随后就怎么都没法决定该抛弃哪个了他哪个都想要展示,去掉谁都会很痛苦。他总是想:周瑾初吃到xxxx菜肯定会特别高兴,不能去……可是,周瑾初吃到xxxxx菜也会特别高兴呀,难道就可以去掉吗?纠结了半晌后,肖凌霄决定不管了,全做出来好了,让周瑾初知道,这些,他很爱的这些,我!全!都!会!!!顶多每个菜的分量小点
就像肖凌霄估计的那样,周瑾初每尝一个菜,都会露出来惊讶的表情。
好呢……肖凌霄想:对付周瑾初这样的懒人,就要让他知道娶了自己他能省掉多少功夫。他上学时选修过“美学原理”课,当时那老师说,“审美”和“有益”时常会挂钩,对自己有益的东西会越看越顺眼……老师还说,“审美”和“曝光”也时常挂钩,常见的东西也会越看越顺眼。
老师本来在学术上成就不低,和另外一所大学的某教师在学术上是死对头,后来那个家伙参加电视台的节目大红大紫,出了名了活动多了便没时间跟老师掐了,老师发了几篇针对他的论文也没到回音,最后黯然神伤也不爱再写了,转而跑到学校论坛上面运用他的知识教男孩子追求女生,反馈不错。
肖凌霄追汉也主要是遵循了这样两个原则,要是能够追成,他一定会发信感谢他的老师。
看得出来,周瑾初真的很喜欢这餐。
虽然每个菜的分量都小,但是毕竟也有六盘子菜。肖凌霄以为自己会吃撑,谁知竟然没有周瑾初扫荡掉了一大半。
“好……好吃吗?”肖凌霄问。
“嗯。”
“周瑾初,”肖凌霄看着周瑾初嘴角的一点汤汁,指着自己嘴角同样的地方说,“这有汤汁……”沾上汤汁,都不帅了。
周瑾初抬头问:“哪里?”
肖凌霄:“就在这里……”
“没有吧?”
“有的……”
周瑾初突然伸出食指在肖凌霄刚才指的地方抹了下,垂眸看了看自己的指尖:“是真的没有啊。”
“我、我……”肖凌霄被撩得简直要跳起来,“我是说你的嘴角!”
“哦,不好意思,”周瑾初还是笑,“我误会了。”
“…………”
周瑾初觉得自己有一点异常。每次见肖凌霄傻傻的,都会忍不住想逗逗他。
两人吃饱喝足后将盘子和碗丢进了洗碗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