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瑾初家在哪,他自然是很清楚的。
不过周瑾初是个大懒汉,肖凌霄在小区门口蹲了三个白天,才看见对方慢慢走出来,而且车子上还带着忠犬,脸色看起来并不好。
肖凌霄“嗖”地一下就冲了过去,周瑾初一个急刹车,非常诧异地抬头看着肖凌霄。
肖凌霄敲了敲车窗子:“周瑾初,开一下。”
“……”周瑾初也没怎么样,而是真的开了窗子。
他看见外面是一张非常好看的脸孔。
虽然只是十天没见,肖凌霄却觉得过了很久很久。有一些人,在他心里真的轻描淡写不来,平时可以忍住不提,然而只要有个际遇,情绪就会宣泄而出,酣畅淋漓。
肖凌霄第一次近距离用人眼看眼前这个人过去他都是通过狗眼来看的,颜色和明暗好像都和熟悉的面容不一样,这样看周瑾初更是漂亮的很。
他伸出一只手扒住车窗,睁着亮晶晶的眼睛:将小包丢在周瑾初身上:“这个给你。”
“这是什么?”
“我给缝上了,你回家再看。”
周瑾初说过,因为要赔钱给他代言产品的公司,家里没剩多少现金,他都开始外债了。
“……”周瑾初捏着小包给递了回来,“那我不会拿的。”
“不值钱的。”肖凌霄说,“你着吧。”
周瑾初又示意对方拿走。
“……唔,”肖凌霄说,“这是我给的,是不一样的。”
“有什么不一样?”
“我叫做肖凌霄。”肖凌霄想了想,有些期待地问,“你,你看见我,有什么感觉么?”他想,毕竟,两个人在一起差不多两年了,朝夕相处,亲密无间,互相保护,彼此都是对方最为重要的存在。
“……?”周瑾初的样子十分冷淡,明显只将对方当成普通影迷。
肖凌霄很失望地想:他怎么会没反应呢?
他又突然想到,在第一步电影《虎毒》的首映仪式上,在仅凭着摸爪就能认出自己之后,瑾初曾说过:“当你碰到它时,会觉得很熟悉,你会知道是它。即使条件更加严苛,只要让我看见,我都能够知道是它。”
是真的么……
肖凌霄觉得自己得了失心疯,竟然chua地一下,动作十分迅速,真的伸手摸了摸周瑾初的手!
修长的手指就在窗旁边,肖凌霄一下子偷袭成功。
他没指望周瑾初能知道一切,而是,只要对方能有一点点的感觉,不用那种看过路人的眼神看他就好了。
他很相信周瑾初那时说的话。
肖凌霄根本不知道如接近对方,更不知道如何才能走进那个人心里,因为周瑾初对陌生的人几乎没有兴趣。他只能寄希望于一些很玄幻的东西。
然而,一贯好脾气的周瑾初却是真正表现出了蕴怒。
他说:“你干什么你?!”
在他眼里,这个影迷简直是个变态,居然直接上手摸他的手。
也不知道小包里是什么东西……不会也是非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