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钟数就仅有我一个男人,体力活当然由我来担当。再过半小时就该有客人。很多人以为凌晨的钟数不会有什麽顾客,其实是错误的想法。
这个不夜城,不管到了多夜的钟数,都有人在街上徘徊,无所事事。相反,哪怕是很早的钟数——早得即使是夏天还不可能见到一丝日光的钟数——亦已经有人起床、换好衣服,带着一具没有灵魂的躯壳到麦当劳、连锁茶餐厅之类通宵营业的地方,吃早餐,然後搭车,上班。
有些人是不曾离开过的。
比如说我眼前这一类人 : 躺在沙发座椅上的一个骨架粗大的男人。他穿着破烂的牛仔裤,看得出本来是宝蓝色的,不知洗几多次才能洗得大腿位置的布料发白、膝盖处的布料磨得爆线,裤管末端露出两只犁黑的裸脚,微灰的脚甲边滚了一圈老泥,不知有几多日没洗过脚。看不到他上身穿着什麽,因为我注意到他的时候,他就已经用几张旧报纸盖着自己的脸面、上半身,不时发出「呼隆呼隆」的鼻鼾声,在寒夜中的麦当劳显得格外响亮,就像清晨开出的一列火车。
最近我对他留了一点心。这个人算是本店留宿的常客,大概一星期有两天在麦当劳过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