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黑风高,街上没几个人晃悠了。
林沫冉三两下收了摊,扭头瞟了眼灶台边的那把舒适的太师椅,一丝丝失落感从心底冒了出来。
今晚某个大小姐没来,想必是玩儿够了,体验生活也体验的差不多了吧?这是要走了吗?
习惯这种东西真的不好,像毒一样会有瘾,这才一个多月她就有些习惯了身边有这么个朋友陪着了。
叹了口气,把某大小姐坐了一个来月的太师椅推到了摊位的最角落里。
以后啊,你就在这角落里呆着了。
街上的路灯很昏暗,一轮明月高挂天空,伴着繁星点点。
林沫冉调整了一下心情,戴上耳塞,随着音乐轻哼着那首已经老掉牙的红歌:没有**就没有新中国
每当孤独的时候,她就会想起这首红歌,这是爷爷教她唱的第一首歌,也是儿时床畔的催眠曲,以前在市当祁少奶奶的时候,她很少听这些被人称之为老掉牙的歌曲,偶尔哼两句都会引来佣人们看怪物似的眼神:这都什么时代了,怎么还喜欢这类歌曲?
她倒是没在意过。
但自从那次在卧室里,她正在吼翻身农奴把歌唱被祁尊撞见了,他忍不住握拳顶着唇笑了,笑的那么畅快淋漓,肩膀都在抖。那是她这辈子从来没有感受过的尴尬和懊恼,她不明白自己怎么会那么在乎祁尊的看法。
从那以后,为了证明自己不土,为了融入他的生活,她开始学化妆,学打扮,学穿高跟鞋,每天打听他的工作行程,如果会回家吃饭,她会把自己打扮的尽量像个祁少奶奶,在梳妆镜前一倒腾就是几个小时。
还记得做的最蠢的一件事,为了融入他的朋友圈子,她学了颜小玉和贺语琦的穿着打扮,她俩买什么款式的衣服,她觉得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就买了。结果适得其反,祁少奶奶总是跟俩名门闺秀穿一样的,总学她俩的打扮,哎!不但没跟他身边的人拉近关系,反而招来了嫌弃和鄙视,她是傍大款的拜金女。
后来她才明白:原来豪门里,衣服都不可以跟别人穿一样的,他们称之为撞衫,她简直是蠢哭了。
现在想起来,她不得不承认,女人一旦喜欢上一个人后,真的会把智商拉低。
她租住的房子离摊位很近,一首歌都还没唱完就到了,准备掏钥匙的手一僵。
门缝里有灯光。
出摊的时候天还没黑没开灯,怎么灯是亮的?
颜小玉在这边买了房子,还请了保姆伺候着,只在她这租房来过一次,所以没有钥匙进门!
这么一想,鸡皮疙瘩忽然冒了出来。
难道是进小偷了?这一个多月挣的那点现金可都塞在床垫子下面!
不对,哪有小偷敢明目张胆的开着灯行窃的?
但是也不排除人家看你孤身一人,就敢这么干呢!
偷完走了吗?还是
林沫冉强行冷静下来,斟酌着要不要报警,把耳朵贴在门板上听里面的动静。
房子的隔音效果很差,睡卧室里上下楼的走动声都能听的一清二楚,刚才她还是哼着歌上的楼!
这一听,里面果然有动静!而且动静不小!
像是撞到了桌子,啪的一声有东西从桌子上滚下地摔碎了,如果没猜错的话,应该是玻璃杯报废了,紧接着门把手从里面拧动的声音
林沫冉只觉得蹭的一下全身汗毛都竖起来了。
爷爷教过她一些防身招式,个别小毛贼应该能应付!但是没试过!要是两个以上呢?
她刚转身还没来得及跑,咔哒一声门就拉开了,屋里的灯光顿时洒了出来,一只大掌突然就放在了她的肩膀上扣住了她。
林沫冉的第一反应就是,一把抓住肩上的那只大爪子,然后迅速的切入进去,把身后的人拉向了自己,用臀部顶住了对方的腰部,以自己的背部作为支点,使出一个杠杆原理,嗖的一下就把人从后方摔了出去。
还好以前经常拿逸凡哥哥练手,倒也做的十分熟巧
只听噗的一声伴着一声低微的闷哼,摔在眼前地上的是一个身型硕长的男人,男人一身雪白的睡袍打扮,由于他是背部着地,林沫冉一眼就看清了地上的人,瞬间傻了眼
祁祁尊!!
怎么会是他?他怎么来这边了?他他怎么进我房间里去的?
祁尊是压根儿就没想到,这么个小不点竟然还会柔道里面的这招必杀技,大背跨!
他可是一向敏锐过人,事业做的太大了,难免会碰上些麻烦,像暗算、绑架这类事件时不时的会碰上,他还从来没被谁偷袭成功过。而且,谁特么敢这么摔他啊?
想不到啊,今儿个他竟然被一个瘦弱的小丫头摔在了地上!
“那个那个,我不知道是你。”林沫冉与男人傻傻的对视了半晌,要不是他的脸色越来越难看了,她才反应过来立马弯腰去扶他。
祁尊比楚逸凡还要高出半个头,应该有一米九了吧,这么高的个子,摔地板上肯定痛得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