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例是武汉某大报的网站,刊了我的邮文《从新中国的邮票看中国的造船》,我也了情况说明的电子邮件,事隔半年多我意外收到该报的12o元稿费通知单,单上的附言为“补2月12日稿费”。汇款日期是11月25日,稿和汇款间有九个多月的时期差。
两笔汇款让我有所感慨,网上维权,身体力行,既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利,也为中国网络上知识产权的保护,作出了自己的一份努力!但我的较真还很无力,中国需要更多的网络较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