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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就着鸡翅干了满满一大碗饭。
吃完饭,收拾好了碗。看看时间,明明去小睡了一会儿,订了一个十五分钟的闹钟。
下午上班,事情是比较少的。明明练习了一下鼠标,虽然依旧有些生疏,但是不会像早上一样让别人一看就看出来了。
然后,明明将登录的系统邮箱都退出,重新登录了几遍,熟练了一些。
做了这些,明明回忆了一下原主刚开始是怎么学习电脑的。发现原主是从打字开始的。
她偷偷的用公司的电脑下载了一个金山打字,练了一下午的指法。
发现学电脑也不是很难嘛!
虽然指法对了,但是明明打字依然很慢,拼音她有的记得有的忘记了。
这个时候也到了她下班的时间了,明明在回去的时候直接去菜市场买了茄子和豆角,回家直接用油炸茄子豆角。
就着米饭,满满的吃了一大碗。特别好吃,明明表示炒菜从来没有放过这么多油。
这道菜,是她在网上学的。做法倒是很简单。
在明明的记忆中,原主做饭是特别慢的,炒一盘菜,洗菜切菜,配料都需要准备一个小时。
但是,对于明明来说,一边开锅烧油,另一边就把菜切好了。完全不带慌的,做完饭顺便厨房也清理好了。
吃完饭只需要洗洗碗就好了,一顿饭明明半个小时就可以搞定,比原主有时候在外面吃的时间还短,毕竟,有时候遇到高峰期,等待的时间都需要半个小时了。
吃完了饭,时间还很早。居然才六点。明明一时无事可做,突然明明想到原主的副业。
原主的副业是写小说,明明想到自己可以用手机写小说,用手机码字,锻炼打字的速度。
想到就做,家里没有电脑,明明将原主的九宫格拼音,调成拼音全键,模仿电脑的键盘,然后开始慢慢的打字。
虽然,她没有写过小说,但是原主看的小说多啊!而且原主看到都是穿越到年代的小说。
要说她对什么最熟悉,当然是那个年代了。
原主写的是快穿文,刚好完结了一篇修仙文,还没有开新的世界。这本书已经签约了,也就是说,她打一篇出来都是有钱的。
这本书原主16岁签约的,现在她已经26岁了,十年过去,这本书才写了一半。
明明虽然没有写过小说,但是她身边刚好有素材呀!
她打算写一个原主穿越到她们村的年代文。
原主虽然懒,但是明明发现她是一个很有天赋的人。
她一发小说就签约了,刚开始的时候订阅量还是很高的,但是外在的诱惑太多。原主没有坚持下去。
给明明的感觉是原主是一个天赋型选手。做什么都容易成功。
可能太容易得到的就不容易珍惜,她得到了很多人梦寐以求的机会,却都没有坚持下去。
明明倒是觉得没有手机的时代很适合原主。
原主在娱乐的年代,凭着她的聪明才智说不定真能活出精彩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