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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部分阅读

能在这段时间里完成罗兰的故事,她只是想知道我能否(“求你了”)告诉她结局会怎样。她发誓“绝不会告诉另一个灵魂”,这句话很是让我揪心(尽管还没到能让我继续创作的程度)。一年之后——好像就是在车祸后我住院的那段时间里——我的一位助手,马莎·德菲力朴,送来一封信,作者是得克萨斯州或是佛罗里达州的一位临危病人,他提了完全一样的要求:想知道故事以怎样的结局收场?(他发誓会将这一秘密带到坟墓里去,这让我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我会满足这两位的愿望——帮他们总结一下罗兰将来的冒险历程——如果我能做到的话,但是,唉,我也不能。那时,我自己并不知道枪侠和他的伙伴们会怎么样。要想知道,我必须开始写作。我曾经有过一个大纲,但一路写下来,大纲也丢了。(反正,它可能本来也是一文不值。)剩下的就只是几张便条(当我写这篇文章时,还有一张“阒茨,栖茨,葜茨,某某—某某—篮子”这是在“黑暗塔”中出现过多次的一段童谣。贴在我桌上)。最终,在二〇〇一年七月,我又开始写作了。那时我已经接受了自己不再是十九岁的事实,知道我也免不了肉体之躯必定要经受的病灾。我清楚自己会活到六十岁,也许还能到七十。我想在坏巡警最后一次找我麻烦之前完成我的故事。而我也并不急于奢望自己的故事能和《坎特伯雷故事集》或是《艾德温·德鲁德之谜》归档在一起。

我忠实的读者,不论你看到这些话时是在翻开第一卷还是正准备开始第五卷的征程,我写作的结果——孰优孰劣——就摆在你的面前。不管你是爱它还是恨它,罗兰的故事已经结束了。我希望你能喜欢。

对于我自己,我也拥有过了意气风发的岁月。

斯蒂芬·金

2003年1月25日

修订版前言

大多数作家给自己的作品作序时都废话连篇(注:关于“废话”这点的详细讨论,请见《论写作》,由scribner出版社2000年出版。——作者原注。)。正是由于这个原因,你才从来没见识过任何一本题为《了解西方文明必读的一百篇介绍》或是《美国人民最喜爱的前言》的书。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判断,不过在写了至少五十篇介绍和前言之后——更不用提我还写了一整本关于小说创作技巧的书——我相信我有资格作此断言。若我明确地告诉你,这种情形下——当然是为数不多的——我说的还有些可取之处,那你完全可以相信我。

几年前,我对小说《看台》进行了修订扩充,但新版本在读者中引起哗然一片。我对此书一直惴惴不安,个中原委便是《看台》一直是我的读者们的最爱(考虑到那些最狂热的“看台迷”们,我早在一九八〇年便应该撒手人寰,而不用残延此生让世界变得更糟)。

在我的读者们的想像世界中,若有故事能和《看台》比肩的话,也许就要算罗兰·德鄯和他找寻黑塔的故事了。而现在——真混账!——我又做出了同样的事情,我对这个故事作了修订。

但其实,这两次修订并不能等同,我希望你能够认识到这点。同时,我希望你能知道我究竟做了哪些修改并能理解我的初衷。也许,这对你无关紧要,但是对于我却非常重要,因此这篇前言(我希望)可以免受我的“废话法则”的评判。

首先,我得提醒诸位,《看台》的手稿被大量删减,不是出于编辑的红笔,而是由于经费原因。(另外还有装订的限制,但我不想再涉及这类细节。)八十年代后期我所增添的其实是最初手稿经过修订的那部分。我也对故事做了整体的修订,主要是考虑到《看台》发行第一版和八、九年后发行的修订版期间艾滋病的爆发(如果可以用这个词)产生的影响。修订的结果便是让小说比初版多了十万字。

而对于《枪侠》,最初的版本就很薄,增添的部分也不过就三十五页,区区九千来字。如果你以前读过《枪侠》,你会发现故事中只多了两、三个新场景。“黑暗塔”的纯粹派(他们数量惊人——只需上网查看便知)肯定想重温此书,当然,大多数人会备受好奇和恼怒的双重煎熬。我很同情这些人,但不得不承认我真正担心的并不是这群读者,而是以前从来没接触过罗兰和他的命运组(注:是指由于命运而相关联的一组人。——作者原注。)的人。

除了那些狂热的“黑暗塔”迷们,“黑暗塔”的故事在我的读者群中的知名度远不及《看台》。有几次,在我的朗诵会上,我让在场那些读过我小说的读者举手。既然他们都已经花心思来到了现场——有些人甚至为此还多了个麻烦要雇人看孩子,或是要面临额外的汽油开支,因为他们得从老远的地方赶过来——看到大多数人举手,我并没有感到意外。然后,我会让读过一本或几本“黑暗塔”系列的读者继续举着手。这时,无一例外地,至少半数举着的手缩了回去。结论十分清楚:尽管我在一九七〇年到二〇〇三年这三十三年间挥霍了大量时间来写这个故事,但相对来说读者人数却要少得多。然而那些读过“黑暗塔”系列的人对故事充满了激情,我自己也可以称得上是有创作激情了——至少,我不能看着罗兰灰溜溜地被遗弃在由那些未完成的角色组成的落寞之家里(想想乔叟笔下那些去坎特伯雷的朝圣者,或是查尔斯·狄更斯未成之遗音《艾德温·德鲁德之谜》里的人物)。

我想我总是以为(也许这是在潜意识中,因为我不记得自己曾有意地那么想过)我有时间来完成“黑暗塔”系列,也许上帝在指定的时辰会给我发一封唱着歌的电报:“嘀嘀嗒,嘀嘀咚/回去写作,斯蒂芬,/完成黑暗塔。”从某种形式上看,这样的事的确发生了,尽管来的并不是一封唱着歌的电报,是和一辆普利矛斯捷龙厢式旅行车的亲密接触让我继续了“黑暗塔”的征途。如果撞到我的车略微再大些,或者撞的角度再准些,事情就不一样了,你会看到“凭吊者请勿送花,金家感谢你们的心意。”而罗兰的征程将永远走不完,至少我是爱莫能助了。

不管怎样,二〇〇一年时——我又重新找回了自我——我决定是时候该完成罗兰的故事了。我将所有事都推到一边,开始写最后三本。一如往常,我这么写作一方面是为了满足读者的要求,但更多的还是为了实现自己的愿望。

尽管在二〇〇三年冬我写这篇前言时,最后两本书尚需修改,但小说在二〇〇二年夏天已经全部完成了。在第五本(《卡拉之狼》)和第六本(《苏珊娜之歌》)的编辑工作间隙,我决定应该从头开始对整个“黑暗塔”系列进行整体上的修改。原因何在?正因为这七本书讲述的并不是独立的故事,它们都只是题为“黑暗塔”的长篇小说的一部分,而开头和结尾步调已经不一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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