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最美好的时代,那是最糟糕的时代;那是智慧的年头,那是愚昧的年头;那是信仰的时期,那是怀疑的时期;那是光明的季节,那是黑暗的季节;那是希望的春天,那是失望的冬天。——狄更斯《双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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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张新军拒绝了老伴的陪伴,独自返回了家乡的小镇。
缓缓行进在镇子中间最宽敞的主干道上,张新军思绪起伏。记忆中的建筑早就被推翻重盖,脚下这条路也被拓宽了很多倍。
这里他已经足足三十多年没有回来过了,看不见什么熟悉的景象,没勾起来任何回忆。
“也许,只有在郊区才能看见熟悉的景色吧?!”张新军叹了一口气,仅凭借这些完全不熟悉的景色,他连自己以前待过的生产队都找不到了。
“大军!张新军!”一个声音从张新军的身后响起,紧接着是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张新军一转身,正好看见了一个男人站在了他对面。
“张新军,对吧?!”来人是个五十多岁的男人。洗的发白的工装和微微有些谢顶的头发,表明他的境遇并不算太好。
“您是?”张新军略略有些疑惑。虽然有些面熟,但是他不太记得对方的名字了。
“我是小五啊!”来人十分激动,看出张新军不记得他了,也丝毫没有尴尬,“小五,王才生!”
“就是……”王才生做出了一个拿个大碗,沿着碗边喝粥的动作。
这个动作隐约让张新军想起了什么。当年做红小兵的时候,他虽然只是个副头头,但手底下也管着三十多号人。那时候身后总有一个瘦的和猴子一样的男孩子跟着,他们嫌他小,却也撵不走。
给人印象最深的就是这小子特别能吃,吃的特别快。最堪称经典的就是他喝粥的样子,拿着粥碗,嘴搭碗边,一转一圈,半碗粥就下去了。再一转,碗就空了。
通常情况下,别人喝一碗的功夫,他能喝三碗,就和完全不怕烫似的。
因为时间已经太久远,况且张新军因为曾经的一些事情,刻意的遗忘了这段红小兵的经历。所以,再见到王才生的时候,只不过是觉得面善。如果不是那个喝粥的动作,他都认不出来了。
这乍一下见到熟人,张新军刻意尘封的记忆也随之汹涌而来。
当年张新军不过是个游手好闲的小子。虽然不做什么恶事,可是却也不算什么正当人。西家田里拿个西瓜,东家果林摘筐柿子。
偏生一副光脚不怕穿鞋的样子,谁都惹不起。
读书不行,做活又不肯下力。正好赶上了那场轰轰烈烈的运动,让他觉得机会来了。他判断了一番形势之后,加入了一个小队。凭借着斗狠的一股劲儿,很快混成了二把手。
张新军那时着实风光了一阵。要不是后来那件事情,让他心生顾忌,收了手,现在还不知道是什么情况。
这段时间,是他一辈子也不想在回忆的。但是,也正是这段时间的经历,才成就了后来的他。
张新军恍恍惚惚,一时间思绪起伏。
王文生看见他却很欢喜,当年他最敬佩的人就是张新军。他极力邀请张新军去他家里住,被婉拒了之后,又给他找了家旅馆。
第二天,在王才生的张罗下,以前在一队的人们聚在了一个小饭馆里谈天说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