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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龙运风

且不说无霜上了小狼的当,艰难的狩猎赚那几个灵晶,用来应付自己的日常开销;夜魔妃也历尽了千辛万苦,终于到达了学院旁边的小镇。

那日他们的马队遇上了劫匪,云森本以为对方只是一伙小毛贼,并没有将那些人放在心上,结果交手之后,才发现劫匪中有两个灵将九阶的人,而且其中一个手中还持有四阶灵器,他一时大意被灵器击中,身受重伤之后不敢恋战,独自逃离了马队。

夜魔妃本想也趁乱逃跑的,她也有自知之明,知道连云森都吃了那些劫匪的哑巴亏,她一定很难从他们手中逃掉。于是,她杀掉了同车的两个侍女,给其中一个穿上了她的衣服,而她套上了侍女的衣服,藏在了旁边的小灌木里,悄悄的召了一阶的鼠灵兽,让鼠灵兽往她的身上堆满了泥土,再利用鼠灵兽的土属性将她的气息掩藏住。

她本想等劫匪们离开之后,她再从泥坑里出来,可是也不知道那些劫匪们是怎么想的,杀了人抢了东西后竟然不走,而是就地扎营休息。可就苦了她了,藏在那里不仅不敢动,还得忍饥挨饿。

夜魔妃哪里吃过这样的苦头。

她从被云飞扬打落悬底之后,就被阿森找到了,之后她所有的生活都是由阿森他们打点得妥妥当当,比在云家的日子可要舒服得多。她跟百里渊在一起,百里渊也是爱她如珍宝,不让她受了点点的委屈,更不会在生活上委屈了她。后来百里渊阿森他们死掉后,她的生活质量也没有降低过分半。

开始夜魔妃还想忍着,可是过了大半天,夜魔妃闻着薄薄的土泥外面的酒肉香,她实在是撑不住了,一翻身从藏身之处钻了出来。

热闹的营地突然就安静了下来,所有人都拿起了武器严阵以待,大有不妥就冲上来将她剁成肉酱的架式。

夜魔妃本想冒充侍女,结果一个照面就被人给认了出来:“云欣华?”

看着面前左拥右抱,并且将自己认出来的男人,夜魔妃也将他认了出来:“龙远风?”

这个男人不是云欣华身边最忠诚的一条狗吗,眼中只有云欣华,甚至可以为了云欣华而牺牲掉他青梅竹马的未婚妻,他怎么会左拥右抱?而且,云运风现在不该在皇家护卫队里吗,为什么会跑来做劫匪,还刚刚抢了他们。

难道,她以前看到的都不是真的?

龙远风皱了皱眉头,一脸的惊讶:“你认得我?”

他们应该是头一回见面吧。

夜魔妃飞快的掩饰下了眼中的惊讶,道:“我在炎城的时候,在宫里曾见过你一面。”

宫里?龙远风挑了挑眉,露出了一个邪魅的微笑:“是吗?”

由这一句话,他就可以确定,她在撒谎!

这个世界是一本没有写完的玄幻小说,一场意外,他穿越到了这个与他同名同姓的炮灰身上。

小说中,龙运风在从灵者学院毕业之后就去了炎城,加入了皇家护卫队,然后对云欣华一见钟情,主掏心掏肺的为她做一切他力所能及,以及力所不能及的事,一直到死!

可是,他不是龙运风!

离开灵者学院之后,他可没有走原主的老路,可没有去过炎城,更没有加入过皇家护卫队,一直没有离开过炎城的云欣华,又如何能在炎城里看到过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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