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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 浮云半书(全集) > 第18章 题菊花

第18章 题菊花

他年我若为青帝,报与桃花一处开。

——唐·黄巢《题菊花》

慈恩寺外,新开了一家杀猪的铺子。

杀猪原本没什么不对,但这慈恩寺乃是永徽三年时高宗皇帝为自己的母亲文德皇后而修建的,皇寺庄严,一直以来香火鼎盛,里面的和尚们都戒荤吃素。

每当新鲜的带皮猪肉开始被吆喝着甩卖时,吃斋念佛的小和尚们都忍不住默念:“阿弥陀佛,罪过罪过。”

——那杀猪的姑娘是个雨后清荷般婷婷玉立的美人儿。

按理说这么美貌的姑娘怎么能来杀猪呢?但她偏偏就一人坐镇铺子,手起刀落,功夫好得很。而且她的猪杀得有特色——她从来不用秤砣。无论是谁来买猪肉,她轻挽袖子,抬手切下一块,浅笑盈盈包好地递过去,不多不少正是客人要的斤两。

姑娘姓祝,只是个稚龄少女。但她落落大方,生意诚信,倒比许多男人更令客人信赖。

慈恩寺的方丈总觉得这么下去也不是办法,于是亲自前来,劝祝姑娘把铺子搬个地方。

“我的铺子倒不是不能搬,若是——”祝姑娘眨了眨眼,天真狡黠,“方丈能给我一样寺庙里的东西。”

“施主要什么东西?”

“菊花。”

“……”正是百花盛开的春天,方丈和尚低头念了一句“阿弥陀佛”,这豆蔻年华的美少女莫非是故意刁难自己一个年老色衰的老头子?听说过猪会上树的,没听说过春天也能开菊花的。况且,慈恩寺内根本就不种菊花。

一句话难倒了方丈,祝姑娘笑吟吟地送客。

来而不往非礼也。第二天,姑娘敲开寺庙的门,拎着一块猪头肉彬彬有礼地问:“师傅,慈恩寺的菊花开了吗?”

和尚念着“阿弥陀佛”落荒而逃。

这一日,长安花比往常开得更好。

春闱科举刚刚结束,新进士们胸前簪花来游慈恩寺,风流态度与优雅举止让寺内桃李都黯然失色,引来行人们频频回头。按照习俗,他们会把姓名题写在大雁塔下,留作及第的纪念。

在题写名字之前,他们会推举一位书法最好的进士代为执笔。

本届进士中字写得最好的是探花郎。他的字非隶非楷,大气潇洒而不拘一格,遗憾的是在前些日子的月灯阁马球赛中受了伤,没能来参加游雁塔,于是进士们另推举了一位擅长楷书的士子,也是本届考试的状元来题字。

状元郎杜清昼的字端方稳重,落笔也很有风度。

受众人之托题写名字,杜清昼一笔一划都写得很认真。雁塔南门两侧的碑石雕刻着飞花走兽的明暗纹理,刻写着褚遂良的《大唐三藏圣教序》,令人不由得肃然起敬。

碑石下面,长了一丛不知名的草。

专心写字的杜清昼当然没有注意到那丛草,突然,只听一个少女着急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别动!”

正在写字的杜清昼停下手中的笔,回过头。

他突然就呆呆怔住。

少女一身绿衣就像柳梢柔嫩的初叶,在微寒的春色里悄然飘落他的心尖,清凉,微痒。早些年贵族女子出行还会带幂篱,遮住脸孔,让人只能朦胧绰约看到五官,如今的少女却更加大胆,一张清水芙蓉面直接示人不说,身边连个侍女都不带就来雁塔游玩。

杜清昼一时不知道手该往哪里放,笔也愣在半空中。

其他的进士也忍不住多看少女几眼,但回过神来就觉得不对了——现在是新郎君在雁塔题名,这个小姑娘跑过来是要砸场子吗?

果然不出所料,那少女走过来,俯身去看地上那丛草,见到草安然无恙,这才松了口气,随即抬头理所当然地对杜清昼说:“别在这里写字了,会踩到花。”

“……”

杜清昼平时矜持不多话,皱起眉头微红了脸:“姑娘,我……我等是新科进士,在此题名乃是奉圣命。”

少女耐心听他说完,顺手拿过他手里那支笔,十分通情达理地说:“知道了,那你走开,我替你们写吧。”

杜清昼正要阻止,少女已经挥毫写下“开元二十二年春”一句——刚才他只刚刚开了个头,少女闻弦歌而知雅意,替他续完了这句。

“拿墨来,把名字报上来。”少女回过头。

四周鸦雀无声。

她这些字,提锋与收势,飘带、顿挫与转折,都极有章法。更让人吃惊的是字里的渴笔——墨快用干时写出的“渴笔”极需要功底与腕力,往往是练过几十年书法的老先生才能将渴笔写得毫不艰涩,而她一个女孩子竟也写得遒劲有力。

被深刻打击到了的进士们无人作答,杜清昼震惊地凝视着那行字,突然抬起头,有点难以置信地上下打量少女:“你是……静思?”

少女愣了愣,随即眼前一亮:“杜欠揍?”

两人相视而笑,竟然是多年未见的旧识!

“竟然没认你出来,这么多年不见,你的样子变了好多!”祝静思开心地舒展好看的唇角,好奇地朝人群里张望,“裴三郎呢?他没有和你一起?”

见对方的目光从他身上移开,杜清昼的神色一黯,表情略有些不自然,但很快被他不着痕迹地掩饰过去:“他受了伤,今天不参加雁塔题名了。”

被称作裴三郎的,便是今日缺席的探花郎。

“原来你们都考上了进士,我还以为他睡懒觉错过了考试呢。”祝静思露出灿烂开怀的微笑,随即摊摊手,她显然很了解探花郎,“受什么伤?借口而已啦。”

月灯阁马球赛受的那点伤,绝对挡不住玩心比谁都大的裴探花出门,他不来,只有一个可能——他不乐意来。

“这位女施主……”倒霉的方丈和尚终于赶了过来,不合时宜地替进士们解围,“阿弥陀佛,雁塔题名非同小可,还请留该写之人来题写。”

“方丈大师,”祝静思微笑点头,好心地说,“我那里的带皮猪肉还有呢。”

“阿弥陀佛,罪过罪过……”方丈满头黑线,败下阵来。

祝静思笑了笑,将笔扔给杜清昼:“给你写吧,当心脚下别踩到我的花就是了。”

众人顿时都松了口气。

这次的雁塔题名虽有小小插曲,但最终还是由杜清昼将名字题写好了。

少女婷婷袅袅站在一旁,看着地上那丛草,眼神温柔惆怅。

一个高大俊朗的进士走过来,目光惊艳地在她身上逗留,很礼貌地说:“姑娘,在下是新科进士郑轩墨。”

祝静思朝他笑了笑,点点头。

郑轩墨朝身后看了一眼,除了正在写字的杜清昼,进士们都朝他竖起大拇指,不少人眼里露出嫉妒的神色,还有人在偷看祝静思。郑轩墨深吸一口气,红着脸说:“刚才姑娘写的字当真骨清神秀,令郑某自愧不如。若有机会,还盼能到姑娘府上请教书法。”

“府上?没有那种地方。”祝静思微笑,“我就在慈恩寺外杀猪,只有一个杀猪铺子。”

前来搭讪的郑轩墨吓了一跳,讪讪地赔笑:“姑……姑娘真会说笑。”

“我说真的,可不是说笑。”祝静思狡黠地眨眨眼,“我写字没别的诀窍,只因为我长年打铁、杀猪,手劲比一般人大而已。你家若是需要杀猪,可以叫我,只要五钱铜子,保证猪脑浆一点儿也不洒出来。”

情窦初开的进士郑轩墨落荒而逃。

祝静思没有骗人。

她爹是铁匠,爷爷是铁匠,爷爷的爷爷也是铁匠,家族世世代代都是铁匠。所以,杀猪只是她的副业,她最擅长的还是打铁。

八岁的祝静思已经会开炉打铁,小拳头握着铁锤,一锤捶打下去,火星四溅。

热气腾腾的铺子里,烧红的烙铁像是一颗滚烫的心脏,在火光里跳动。汉子们甩开臂膀,挥汗如雨的样子,就像在火树银花里喊着号子跳一场雄浑的舞。打铁铺子里常年炎热,记忆里的阿哥和阿叔们总是汗流浃背,连笑容都带着盐分。

忙碌一天之后,等夕阳冷却下来,清凉的夜色像一大瓢清水泼过整个村庄,喧嚣的打铁铺子突然变得安静。大片的鸟义无反顾地冲向远方的黑暗,再被一点点温柔地吞没。小静思会抱着她最喜欢的花猫,蹲在台阶上练字。

“其实写字和打铁很像,都要有恒心,一开始你觉得铁锤拿在手里很别扭,炉子里的火不是太大,就是太小,但打铁的时间长了,你闭着眼睛也能掌握火候。”

告诉她这些话并教他写字的那个人,正是现在的宰相张九龄。当年,张九龄被罢官返回故乡,开凿了大庾岭梅花古道,教村里的孩子们读书写字。张先生和祝静思以前见过的人都不一样,他举止儒雅,眉心里像是藏了一轮月亮,温和而清凉:“千锤百炼,始见真章。”

祝静思的字就是这么练出来的,晋朝书法家王羲之的《快雪时晴帖》,她临摹了很多遍,直到闭着眼睛都能随手写出那些笔画。

她是个聪颖的小姑娘,可惜张先生不收女弟子,笔墨纸砚都是从那里得来,诗书礼易也都是从那里习得,却没有师徒的名分。

张先生教很多孩子读写,正式拜师入门的弟子只有两个,一个叫杜清昼,一个叫裴豆豆。

第一次见到裴豆豆的情形,祝静思到现在还记得。

那时韶州闹饥荒,七岁的祝静思在逃荒时和家人走散了,在荒年,一个与家人离散的孩子,绝难活下来,遍地饿殍中很快就会有一具小小的尸体。惶然四顾的小女孩强忍着没有哭,但满心都是恐惧。而且,她的肚子很饿。

天快黑时,她瑟缩在路边的一块大石头旁边,突然,头顶上传来一个声音:“你哪里来的?”她一抬头,看到一个衣衫褴褛的小男孩,脸上也是常见的饥色,漆黑的眼睛俯视着她。

“我是祝家村的,逃荒时和娘还有哥哥走散了。”祝静思咬紧嘴唇。然后,她的肚子咕咕叫了两声。

男孩迟疑了一下,默默地把手中唯一的一个烧饼递了过去。

祝静思几乎是扑过来一把抢过烧饼,狼吞虎咽地吃完。

男孩问:“好吃吗?”

“吃太快了,没吃出味道。”祝静思老老实实地回答。

“下次慢点吃。”男孩不耐烦地翻了个白眼,直挺挺倒了下去。

这种饥荒的年头,一个烧饼既可以救命,也可以让几个成年人争抢拼命。

男孩醒来时,祝静思可怜兮兮地趴在他面前:“你饿不饿?”

“饿。”男孩有气无力地回答。

“你数包子就不饿了,我饿的时候就数包子,一个包子,两个包子……”祝静思好心的数数,却让对方脸色铁青,似乎快要被气得再次昏过去。嫌弃地甩开她的手,男孩咬牙站起来,衣襟却被拉住了。

祝静思怯怯地看着他:“你,你去哪儿?”

“哪儿有吃的就去哪。”男孩不耐烦地说。

“那你能不能带着我?”

“……”对方的表情仿佛在说,你好烦你把我最后一个烧饼都吃了现在我已经后悔得不行你还想怎么样?

祝静思知道自己的样子一定狼狈可怜,因为眼泪在眼睛里打转,朦胧的视线中她看到男孩桀骜的神色微微软化,没好气地说:“随你。”

女孩破涕为笑,欢喜地小跑跟了上来:“我叫祝静思,娘和哥哥都叫我小思。”

“哦。”

“等我找到了他们,一定还你那个烧饼,不对,还你三个包子。”

“哦。”

“你叫什么名字?”

“豆豆,裴豆豆。”

“我不喜欢吃豆豆,太硬了,咯牙。”

“……滚!”

后来祝静思才知道,裴豆豆是附近的流浪儿,他虽然也只有八岁,却比很多大人都有办法,有时候是在别人找不到的荒地里挖出红薯,有时候是捡到水边的鸟蛋,有时候是砸死石缝里的老鼠,有时候是富人施粥时抢来的烧饼或馒头,总之她虽然饥一顿饱一顿,却没有饿死。

“你有没有想过,去找自己的爹娘?”这天,祝静思啃着青涩的小玉米棒子,天真不解地问。

“没想过。”裴豆豆突然发了脾气,“问那么多干什么?”

祝静思却没有生气,这一刻,她看到了小男孩破烂的衣衫,倔强梗着的颈脖,和瘦小孤独的背影。

她默默地走过去,把那被啃得坑坑洼洼的小玉米递到男孩的面前:“给你吃。我娘说,吃饱了就不难过了。”

男孩一把挥开她的手:“谁说我难过?”

那根玉米棒子滚落在地上,沾了灰。

一双胖乎乎的手臂突然从背后搂住他,温暖的拥抱就像春风叠成的小被子,结结实实覆盖在男孩身上——这真是个结实的拥抱啊,裴豆豆真的一点也不冷了。

两个孩子在夜里搂在一起互相取暖,像两只被抛弃在荒野的小动物。

“你知道我为什么给你烧饼吗?”裴豆豆饿着肚子望着星星问。

“为什么?”祝静思扭过头来看他。

“你的脸,有点像我以前养的一只猫。”

“……”

“它叫桑葚球,是只花猫,又大又胖。”

“……”

“我才不是大饼脸。”祝静思嘟起小嘴,有点好奇地问,“桑葚球它……它现在在哪里?”

“死了,被别的大孩子打死的。”裴豆豆说完这句话,很久没有说话。

桑葚球被打死的那一天,天上也有很多星星。此刻,仿佛天空中的繁星,有一颗是与男孩相依为命的大猫桑葚球飞升而成。

祝静思舔了舔嘴唇,她好饿:“我也养猫,我的猫它叫馒头,可是馒头它不爱吃馒头,爱吃鱼。”

“猫当然爱吃鱼,笨蛋。”裴豆豆白了她一眼。

可是这年头人都吃不到鱼,更何况猫呢?能活下去,就是这纷乱的饥荒年最奢侈的愿望。

瘟疫横行,祝静思一开始只是发现自己的胳膊上布满红点,后来渐渐烧得迷迷糊糊,她觉得自己快要死了,因为从没见过面的爹恍惚在远处朝她招手。她看不清对方的面孔,只觉得病痛都渐渐离自己远去,小小的身体也轻飘飘的。

然后,她是被硬灌进嘴里的烈酒辣醒的。

那酒真难喝啊,男孩的脸色更难看,捏着她的鼻子就把酒灌进来。她气哭了,可是又没有力气哭出声,只有委屈难受的眼泪无声地流下来。凉凉的眼泪淌在烧得滚烫的脸颊上,她才发现自己还活着。

“这是治病的菊花药酒,你赶紧喝。”裴豆豆脸色铁青地命令。

不知道裴豆豆从哪里弄来的偏方,也不知道那么难喝的菊花酒到底有什么用,祝静思只知道男孩眼底布满血丝,满是执着、不甘和……恐惧。

或许终究是上天眷顾,祝静思逃过了这一劫。

清醒过来时,她看到裴豆豆趴在她身边睡得死沉沉的,身上都是血痕,衣服破破烂烂,肯定这些天为了给她治病想尽了办法。

她伸手摸了摸男孩裸露的脚指头,软软暖暖的。对方皱着眉头翻了个身,却没醒来。身边的破碗咕噜咕噜滚开来,里面还有几滴残酒。

祝静思伸手去蘸了一下,舔在嘴里,似乎也没有那么辛辣,也有一点……甜的。

后来,祝静思的家人终于找到她了。娘搂着她又哭又笑,哥哥塞给她一块香甜的年糕。她把年糕悄悄塞到裴豆豆手里。被家人带走时,她回头恋恋不舍地看他,男孩的眼里也满是不舍。

那时,她突然发现,他的眼睛好漂亮,像火炉里漆黑的炭,在冰雪里仿佛也能拼命燃烧。

再一次见到裴豆豆时,是在张先生的家里。庭院里的阳光格外温柔,他正蹦蹦跳跳地抱着一大堆竹简到太阳底下晒,张先生在后面温和地叮嘱:“小心脚下,莫摔了。”

祝静思几乎认不出他来了。

短短几个月,男孩脸上的饥色都褪去了,穿得干干净净,看上去也胖了不少,站在张先生身边,就像月亮旁边一颗亮晶晶的小星星。

张先生的手还牵着另一个男孩子,听说是开当铺的杜掌柜家的长子,叫杜清昼。杜家的孩子矜持,裴豆豆顽皮,从那之后,三个孩子经常手牵着手去玩,还带着祝静思的宠物馒头。

再后来,三个半大的孩子学着书上听来的故事,对着菊花结拜。杜清昼年龄最大,自然是大哥;裴豆豆与祝静思同年,却比她大两个月,原本应该是二哥,可是祝静思不依:“我们同年呢,我不想做最小的!”

裴豆豆倒是懒得计较这些:“那你做老二吧,以后你就是祝二。”

“好!”祝静思高兴地指着杜清昼:“你是大郎。”又指着裴豆豆:“你是三郎。”

辈分次序就这么愉快地决定了。

“裴三郎!”祝静思笑吟吟地喊了一声。

日上三竿了还在睡懒觉的裴昀翻了个身,被子滑落下来,颈脖下雪白的睡衣半敞,露出清俊的锁骨。

杜清昼看不下去了,皱眉上前捡起地上的被子,扔在他身上:“静思来了!”

迷迷蒙蒙的眸子满是睡意,可怜的探花郎还没意识到发生了什么,突然上半身悬空,睡衣领子被人轻轻拎起来,那床倒霉的被子再次滑落,掉在地上。

带笑的声音久违而熟悉:“在路上听杜欠揍说,你因为‘风姿清粹’被皇上钦点了探花郎?现在这副尊容,你不怕犯欺君之罪?”

裴昀终于彻底清醒过来,睁眼只见一个看上去文文静静的少女单手拎着他的衣领,微笑俯视他。日光将她的轮廓勾了一层浅淡的金色,仿佛悠长的时光在发梢温柔流动。

成长、分离与相聚……那么多细小琐碎与斑驳的时光,当异乡成为了故乡,当年的男孩女孩已经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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