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检察官的这句话,王某说话突然结巴起来,但他又迅速恢复了镇定。
王某:因为……因为他们的身体不好,我们住的地方也比较偏僻,不好找。
检察官:他们去你那里的那天,是拿着刀或者其他的凶器去的,是不是?
王某:当然不是。
检察官:他们进入房间后是直奔厨房去的是不是?
王某:不是,是直奔客厅去的。
检察官:那么也就是说你女朋友的父母第一次到你们租住的房间,进门后直奔客厅,而且比你更熟悉厨房的位置,清楚地知道厨房中所有物品的摆放位置,是不是?
说到这里,王某的脸上已经渗出了冷汗。凶杀现场就发生在王某出租屋的厨房里,凶器是菜板上的菜刀。之前,王某一直被法官的问话问得不知所以然,没想到对方是想问厨房的事情。
王某:法官,我认罪,我熟悉厨房的路,我知道菜刀放在那里,是我先动的手,我后悔啊……
妙问解疑:
面对犯罪嫌疑人,想知道他们真实的作案动机并不是容易事。一开始,王某歪曲事实,说是对方先动手,自己是被迫反击的。如果检察官直来直去地问“你为什么撒谎,为什么不说实话”,王某还是会隐藏下去的。这样的质疑对他没有任何作用,于是检察官用引导性问话问出了他的真话。
检察官从女友父母是不是经常去他所住的出租屋,到双方谁更熟悉厨房的位置以及里面的摆设,都问了个周详。王某之前已经说了,女友父母从没去过自己的出租屋,既然从没去过,对里面的情况肯定非常不熟悉。这种回应,一定程度上证明了在双方发生冲突的时候,王某比对方具备更有利的行凶条件。所以,当检察官最后问到女方父母即使是第一次去也能熟练地找到厨房时,王某的脸上已经吓出了汗,他装不下去了。
检察官一直没有问王某为什么说对方先动手,但通过一步步引导,最后让王某自己说出了他比对方更熟悉厨房的位置,知道刀放在哪里。问出了这些,案子不就一清二楚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