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在校门口遇见苏家接送的车子,却只看到苏亦薇一个人下了车,便猜想着她可能今天还会番强进来。果不其然,他等了没多久,真就被他等着了。
这事儿放在海伦任何一个女学生身上,都是不可思议的事情,可放在乔宝身上,就是最最自然的一件事儿。她似乎天生就不是能被约束住的女孩,走路非要连蹦带跳,吃东西大口大口的嚼,嘴巴里还要不停的说着“太好吃啦”“太棒啦”诸如此类的话,光是看着她
吃都觉得鲜美无比。
乔宝以百米冲刺的速度,终于赶在早读课结束前冲进了教室。教室里书声朗朗,学生们都埋头阅读,她风一般的冲了进去,坐在位置上呼呼喘气。
前后左右的学生都见惯不怪,没有人被她打断。
“喂喂喂,”乔宝敲了敲同桌的桌面,“我来了,衬衫兄来过没有?”
乔宝的同桌是一个长头发的女孩,清秀的瓜子脸上,架着一副黑边框的眼镜,整个人看上去清新又文艺。她面前摆着一本英文书,坐姿端正典雅,看得异常投入。
乔宝见她丝毫未有反映,撇撇嘴伸出了手,一把抽走了她的英文书,里面套着的一本言情小说赫然曝光。
“喂!”女孩迅速藏起了小说,转脸瞪她:“你来了就来了呗!难道还要敲锣打鼓昭告天下,你大小姐光荣迟到了啊?”
“嘿嘿,衬衫兄来过没有?”乔宝忽略她怒气冲冲的语气,依旧嬉皮笑脸。
她口中的衬衫兄,正是他们班的班主任。这位年轻的老师,对衬衫有着让人无法理解的执着。无论春夏秋冬,都只穿一件衬衫,顶多也就是在贴身加一件保暖内衣,从来没有见到他在衬衫外面套过任何一件外套。
“衬衫兄”的外号也因此而得名。
“没有!就算来过,你会怕吗?”女孩答道。
乔宝摇头:“不会。”回答的异常干脆。
“那不就是了!”女孩推了推眼镜,抢过乔宝手里的英文书,继续套在小说外面,潜心阅读。她正看到精彩之处呢,就被乔宝打断了,害得她一点情绪都没有了。
戚小海是乔宝的同桌兼死党,伪文艺少女一枚。据她自己说,她的理想是要成为一名言情小说作家,而她的作品势必要被著名导演看上,拍成一部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电影。
不过,她的作品至今还没有出世。乔宝每次问她,她总是在说正在酝酿了,等构思的差不多就可以动笔了。
乔宝对于她能成为优秀的言情小说家这一理想,深信不疑。因为她从第一天认识戚小海开始,她就抱定了这个理想,现在五年过去了,她依然坚持着最初的梦想。
只不过,乔宝刚认识她那会,她是想成为一名童话作家的,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她把自己的理想做了一个小小的修订。光是这一点,就让乔宝自叹不如,因为她至今都没有找到自己的人生理想。
如果说,乔宝还有那么一点理想的话,她的理想也是和苏清泽有关的。
乔宝十岁的那个夏天,她和苏清泽称为了莫逆之交。
苏清泽带着她玩遍了江市的每一寸土地,吃遍了每一种小吃。她学会了打麻将,保龄球、游泳、纸牌、骑马、泡小帅哥……呃,当然,这最后一项她还没有来得及学,苏清泽就回英国念书去了。
苏清泽离开的那个下午,乔宝在机场搂着他的脖子不肯撒手。她第二次觉得自己是这样的渺小,完全没有办法支配自己的生活。
第一次有这种感觉,是离开三坊镇的那天,她在汽车里眼睁睁的看着一路奔跑的穆南渐渐消失在视野中,从此失去了人生中第一个好朋友。
那天,她无比郑重的对苏清泽说:“你可不要把我忘了啊!”
苏清泽捏了她的脸,大笑:“知道啦!说得我好像回不来了。你别太调皮啊!等你放寒假的时候我就回来了。”
乔宝使劲点头,眼睛还是忍不住湿润了。
她想着,等她长大了,就能跟着苏清泽一起去了。她要一直一直的跟着他,永远都不分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