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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维雍自怀中取出黑纱巾蒙上脸,伸指点了奚百娇的道,道:“再不走就来不及了。”
金维雍挟起不能动弹的奚百娇,一走出诊所就看见木朝峰站在门外,嘴角挂着冷笑,像是嘲弄金维雍背叛四方会的愚蠢——在四方会残杀本会兄弟等于叛会,会众人人得而诛之,又像是在庆幸自己终于可以爬上二会主的位子。四方会众会主的位次是按年龄排定的,金维雍是二会主,木朝峰是三会主,但这并不代表木朝峰的武功就比金维雍差,何况木朝峰还带了十名手下,而金维雍只是孤身作战。
“金维雍,你残杀本会兄弟,犯了会规。你是束手就擒,还是要木某亲自动手,清理门户?”
木朝峰平静地道。
“木老三,我的事你少管。你想坐第二把交椅,我让给你就是了,你何必这么卖力?别偷鸡不成反蚀把米。”
金维雍语带威胁。
木朝峰想了想,道:“要我放你一马也行,把‘辣手西施’留下,让我对殷老大有个交待。”
“不行,我把‘辣手西施’交给你,那我的心血岂不是白费了?我丢掉二会主之位当四方会的敌人又是何苦?别的条件好商量,这个条件我不能答应你。”
金维雍一口回绝道。
“金维雍,这可是你自找的,别怨我绝情!”
木朝峰打了一个手势,手下十名武士一齐拔剑。“别伤了女的,男的格杀勿论!”
木朝峰下完命令,一抖手中单刀,当先向金维雍攻去,一出手就是最擅长的家传刀法——“百凤朝阳刀法”“百凤朝阳刀法”号称天下第一刀法,威力极强,只见刀光如练,卷住金维雍。但金维雍又岂是省油的灯,剑光织出一团光幕迎上刀练,顿时爆发出一阵短促而密集的金铁交鸣声。
木朝峰不能伤害奚百娇一根头发,投鼠忌器,迫居下风。他的十名手下无人敢承担误伤奚百娇的严重后果,不敢贸然插手帮助木朝峰,虽然木朝峰命令他们围攻金维雍,但他们限于武功,招式不能收发由心,怕误伤奚百娇,而金维雍又看准了这一点,拿奚百娇当挡剑牌,所以木朝峰的十名手下对金维雍只是围而不攻。金维雍也不咄咄逼人,在占了上风之后便收手,哈哈大笑道:“木老三,你没办法留下我。我们就别在这里耗了,今后你走你的阳光道,我走我的独木桥,我们河水不犯井水。”
放人不是,不放人也不是,木朝峰不知如何是好,一张还算白的脸涨成紫绛色。
“你们不犯井水,我们却犯井水。金二会主,你还记得‘老朋友’吗?”
一个身材十分高大的大汉突然来到场中,他的接近竟没有引起两大高手的警觉,轻功自是十分高明。
来人生得高大威猛,留短髯,紫膛脸,眼神神光充足,精光四射,乍看还道是关公再世。他年纪在五十岁许却无丝毫老态,健壮得让人觉得他一拳可以打倒一头牛。他背上斜插两根铁杆,高出头两尺。来人正是以枪法驰誉武林的路家庄庄主路霸天。
奚百娇心中暗喜,这个路霸天为人光明磊落,是武林中响当当的一条汉子,他虽然外表粗犷,其实粗中有细,是一个明白事理的人,否则也不会将枪法练至天下第一。自己与他并无怨仇,只不过他的胞弟路泽是自己的第三任未婚夫,路泽在新婚之夜失踪,至今下落不明,路霸天大概是想找自己问个明白,但自己也不知道凶手是谁。落在路霸天手中虽然可能会有麻烦,但总比落在阴险狠毒的金维雍手中要好。
二十年前江湖中最强的帮会黑白一统教教主孔曾辉遣使招降路霸天,遭拒绝。孔曾辉大怒,派出教中六大堂主中的三位率众攻打路家庄,金维雍便是其中的一位。路霸天率领手下庄丁击退黑白教的进攻,双方互有损伤。当孔曾辉欲派重兵再次进攻路家庄时,叶望春领导天星教对黑白教由相持转入反攻,孔曾辉无暇顾及路霸天。路家庄的一场灭顶之灾随之化解。
路霸天这“老朋友”三个字说得特别重,显然恨意盈胸。路霸天与金维雍二十年前未了的恩怨看来今日要做一个了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