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不是很笨?”古代的女人统统都很笨,而且她们统统都害怕被别人知道自己很笨,所以她们拼老命的学做家务,织衣服,绣花鞋,洗碗刷盘子等等等等。
“颖颖,你很聪明,你是个聪明的女孩,怎么这么问?”马乐可不知道古代的女孩在想什么,实际上他连现代的女孩在想什么都不知道,尽管和她们一同长大,可她们总是先于他成熟。
“我害怕我表现的很笨,然后你会不喜欢我。”小唯唯诺诺的说道。
这大概就是古代女孩在示爱了吧,看起来是那么一回事儿。
“我喜欢你,我当然喜欢你,我非常喜欢你。”马乐看着小那纯洁可爱的表情,竟然忍不住动了永远不能碰她的想法,她如清水一般,把脚放进去着实不太好。
“你喜欢我?”小眨着水灵灵的勾魂的眼睛。
“喜欢,我已经沉醉了。”马乐确实喜欢的不得了,他以前曾对一个高一的小女生表白过,但那个女生根本没有这位小的半点纯真,开口就要吃冰激凌,真该死,真该死的现代人,真该死的现代女生,真该死的现代高一女生,真该死的现代高一的那个女生。
“你说你醉了?你还没有喝酒呢。”小手背搔着她那可爱的耳垂,一缕黑发在那里耷拉着。
“酒不醉人人自醉。”马乐冲她挤了挤眼睛。
“你说你被我陶醉吗?很荣幸,我好感动。”小脸庞洋溢着幸福的色彩。
“先吃东西,等下带你出去玩,我的小可爱。”马乐开心极了,他可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有趣的女生。
两个人开始吃东西,这次是真正的吃东西,而非一边胡聊一边往嘴里放东西。
两个人吃过饭,结伴离开黄花楼,沿街往前走,马乐指引路线,他们穿进了一个巷子,看起来历史相当悠久的巷子。
“我们这是到哪里去?”巷子里没什么行人,小紧随在马乐身边。
“一个摇滚乐店,非常有意思的地方,我组织的,我是那儿的老板。”马乐得意的说。
马乐没有撒谎,他确实组建了一个摇滚乐队,生活很无聊,必须学会找乐子,他是那儿的老板,那些人都是他花钱雇用的,乞丐、流浪汉、混混都有。
“摇滚乐是个什么东西?”小问。
“摇滚乐就像戏曲之类的玩意,讨人欢心的,来,把手给我。”马乐把小那小巧玲珑的手握在手心里,那感觉真好,可不是吹的。
小唯唯诺诺地把手递过去时,她的脸就跟着红了,手心里面全是汗,的,她太紧张了,大概第一次和男人如此状态接触吧。
两个人各怀心态的走了一程,马乐口中的那个该死的摇滚乐地方终于到了,进门之前,马乐有话要讲。
“颖颖,里面挺暗的,为的是气氛,那种该死的摇滚乐就需要那种该死的色彩。”
“没关系的。”小阳光地微笑,她很好奇那该死的摇滚乐到底是个什么该死的玩意儿,迫不及待的要看看了。
“颖颖,里面很暗,我会偷偷占你便宜的哦。”马乐贼笑。
两个人就那么站在那该死的台阶上面。
“占我便宜?”小耸耸肩膀,她大概没有完全理解马乐的意思。
“占你便宜就等于吃你豆腐。”马乐解释给她听。
“啊。”小很惊讶,脸红的像熟透的茄子,那颜色可不怎么友好。“我不。”
“为什么?”马乐笑着问她。
“天呢,我们才刚刚认识不到几个小时,你怎么可以对我提出那种要求。”小仿佛濒临抓狂,扬起手臂把马尾辫解开,秀发顿时垂在肩部,妩媚动人极了。
“如果你不愿意的话,那我就不占你便宜了。”马乐笑笑,这种事情没必要急的,反正早晚都是他的。
“你还是占吧,我怕我如果不给你占便宜,那你以后就再也不理我了。”小可爱的我都想去亲她一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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