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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不要在黎明前被冻死了(1)

“哪一套?”我爸问。“我也不知道,就是这里面的一套。”我是真的不明白,房子是哪一套有什么重要,重要的是有一套。后来我爸一直怀疑我把首付拿去做了为非作歹的事儿,直到交了房我住了进去,他还怀疑我是租来骗他们的——直到拿到房产证。这些在我看来,都算不上什么傻事。青春,是一个容量极其有限的内存,没有人能十全十美,有些内容存储多了,自然有些内容就缺失了。有的人左手拿着u盘,右手拿着硬盘,有备无患,全副武装,我看着都觉得累。

就是在这种承认自己某方面不足,却义无反顾朝着一个方向奔跑的过程中,我赶上了求职节目的兴起,成为里面的职场达人。从小父母就教我如何待人处事,我照着学,却发现自己并不招人待见。反而当我说些自己真正想说的,不伤害他人尊严的话时,别人会更在意我、欣赏我——因为那是你的思考,而不是转述别人的思考。

后来,参加各种活动,主持人逢人就介绍我是“职场达人”。每次被这样介绍的时候,我都想把自己掐死,然后警告自己,以后再也不要参加这样的活动了。我的心虚是有原因的——钢琴好的可以称作钢琴达人,美术好的可以称作美术达人,人人都术业有专攻。我可好,职场达人,说白了就是职场小混混。

后来,为了不再混,我离开了“职场达人”这个称号。人生就这样到了33岁。我并不觉得这个年纪真的就到了而立之年。古代人因为寿命太短,50岁就差不多快挂了,所以30再不立,不如直接挂了。而如今,人们动辄庆祝80大寿,40岁才是真正的中年吧。

所以33岁的我,以及30多岁便已被古训折腾得够呛的青年们,我们完全可以再利用好些年去挑战人生,尝试多种不可能。而这其中,就包括了与少年的我们重聚。

在人生缓缓前行的旅途中,回首张望需要勇气,直视而悠长,像是某种神圣的仪式。

这些年,在出差旅途中、在他乡与旧友和老同学的相遇,三杯两盏淡酒碰撞出来的火光,放射性地将我们的心投影在墙面上。你会发现,再强硬的外表之下,都有一根针立在那儿——“无论身在何方,无论是否结婚生子,无论过得光鲜或贫瘠,十年后,我们再聚。”

一方面,一个人越久,就越怕一群人的热闹。另一方面,探险已不再让人有冲动,回归过往才让人觉得温暖。“我们聚会吧。”同学在电话里这样说,手机上便有了一个专属的微信群。人群数字一个一个地增加,故事一点一点地厚重。到了临近毕业重聚的日子,我的内心愈发忐忑。怕自己会忘记他们的样子,怕自己会忘记他们的名字,怕自己会忍不住落泪,怕自己因过于兴奋而喝酒到醉,怕他们会说:刘同,你变了。

老同学互为照妖镜。多年后再相见,每个人都诚惶诚恐,尽力让自己回到以前的样子。不是说现在的样子自己不喜欢,而是担心老同学会忘记自己。大学同学见证了自己最青涩最懵懂的青春,那些趁年轻犯下的错误,自己忘记了他们却记得一清二楚。我闭着眼都能猜到他们用极其熟悉的语气对我说:“就你那死样子,还给我装,还给我装。”然后自顾自地笑出来。

老同学,恐怕是世界上称呼得最生疏却对我们最知根知底的人。

二我是班长这件事儿,除了我,大多数同学都忘记了。后来经过提醒——我们班人数最齐的一次郊外烧烤就是由刘同组织的——直到翻出老照片,勾起旧回忆,他们才恍然大悟。

30岁之后的我,开始陆续走了很多校园。从刚开始面对阶梯教室的300人,到报告厅的1000人,到大礼堂的3000人,到大操场的10000人……我从当众发言会引发肠痉挛的孬种,变成了被无数人打磨之后一人独说两个小时也不会停顿的话痨。

这一次十年重聚的班会,由班长主持。九点,站在当年上课的二楼213教室,阳光灌满了教室的四分之一,讲台下坐着同学和老师,感慨万千,我张了几次嘴,都不知道第一句话到底该说什么才好,什么才对。

说“大家好”,太做作。说“我们又回来了”,假high。说“欢迎大家”,我也没有那个资格。

直接切入主题,怕毁了众人享用精心烹饪大餐的胃口。我说:“即使在十年前的课堂上,我们班上课的人数都没有如此整齐过。”

底下小心翼翼、庄重神圣的氛围,突然变成了哄堂大笑。女同学在底下说:“主要是你们男生都来了。”哈哈哈,哈哈哈。笑完了,又陷入了僵局。我手头有一份流程,但我不想按流程主持,这并不是一次需要按流程完成的会议,有人从加拿大回来,有人从北上广回来,有人从外省赶来,我们只是想坐在一起,随便说什么都好。郭青年不知从哪儿拿出了一把吉他,他用仍然不标准的湖南洞口普通话说:“我来给大家弹一首歌吧。”他站起来,找了教室第三排的座位,选了一个很帅的姿势,开始弹唱。

郭青年,是我们班的传奇人物。中文系大一新生作文摸底排名,其他男生折戟沉沙,郭青年上榜,全系第一。他写的那篇作文《青春》,被当作范文众人传阅,有同学复印给外校传阅,有女生因此专门和我们622宿舍联谊,目的也只是为了睹君一面。没想到,后来郭青年决意放弃写作,他说:“我只是想写自己喜欢的,你们不要总来骚扰我。”当时我觉得他太清高,后来一系列的事情让我觉得他内心里不过是个孩子,不想被打扰,也不需要被大人肯定。

郭青年毕业之后,考上美术系研究生,然后去新疆大学的美术学院做老师。因某些原因,他从新疆逃回北京,自己在画家村建立了工作室,做自己的摄影展,也偶尔玩些前卫艺术,比如裸奔,被警察带进局子好几次。明年出版自己的摄影作品,在德国办展览。他说:“我最怕警察了,看见穿警服的人就双腿打软,后来为了克服这个毛病,我就找了个女警察做女朋友……”

大学我听的第一首吉他曲,也叫“青春”,也是他弹的。今天他弹了一首《米店》。“三月的烟雨,飘摇的南方。你坐在你空空的米店,你一手拿着苹果,一手拿着命运,在寻找你自己的香。窗外的人们匆匆忙忙,把眼光丢在潮湿的路上。你的舞步,划过空空的房间,时光就变成了烟。”如果一个人只能全身心去做一件事情,那就是青春。纵使青春留不住,但伴随着青春生长出来的回忆,划过皮肤的温度,对未来呐喊的分贝,我们曾珍惜彼此的那些情感,都是能用文字、图片和音乐记录下来的。

郭青年穿了t恤、短裤、白袜、运动鞋。他那样一个人,为了十年聚会,认真捯饬了自己。就像第一次参加升旗仪式的少年。

他很认真地小声地唱着吉他里的那首歌,生怕惊动心里另一个不谙世事的孩子。

我们静静地听着,沉默,沉默,直至含泪。

时光在他的吉他声中回转,这十年我参加过很多歌手的发布会,在偌大的舞台上,他们弹着吉他,配合更好的技巧与音效,却远不如此刻好听。我分明看到郭青年将噪声隔离,让时间冷静,有风无声,阳光变成流水,看得到它们洒在郭青年身上的影子。

一群三十好几的大叔大婶,昨天还在因为家长里短发牢骚,因为教的学生调皮而苦恼,今天却一言不发,只顾着流泪,缅怀青春,真是好笑的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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