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大少爷可还记得这个”
那木讷的眼睛动了下,眼珠移向古劲这头。
那盒子里装着的,是他之前送来的扳指。
现下舌头不麻了,干哑的嗓子让他依旧无法发声,他用眼神给了古劲回答,他当然记得,这扳指是他的,是古劲还没给他结算的。
古劲把玩着那小小的东西,他举到半空看了看,又用拇指摩挲几下,然后那扳指在他手中一晃,转而就套到了他手上。
他竖着拇指送到苏锦和面前。
“东南临海一带有个番族,他们居于深山之中,行踪隐秘,除了当地人,几乎没人知道他们的存在。番族以狩猎为生,同时擅长巫蛊之术,其巫者的地位甚至高过族长。大约百年之前,那时的生意人被他们称为异人,这也算是他们唯一与外面联系的存在,他们会从异人手中换购山中无法生产的东西,这其中以调味料居多,那一次,异人带来了不少他们所没见过的珍宝,那异人看中了族中的一位女子,想要与其交好,并带出山去,这次他正是为求亲而来。”
苏锦和不知道古劲为何突然跟他说这些,可是看着那扳指,他大概猜出古劲所说的,和这扳指一定有所关联。
“番族人一向对外人有所抵触,但这异人与他们交流甚多,再有那女子也有这个心意,所以族长破例将女子许给了那异人,只要求女子自此不再以番族人自居,并保证不说出番族秘密,及二者永远不会回到族落,结局可想而知,女人哭哭啼啼,男人欢天喜地,这亲事也就结成了,可是在那异人走了不久,巫者从他带来的宝物中,发现了这个。”
古劲动了动手指,然后便将扳指收了回去。
“看起来,这只是个普通的扳指,但是这玩意儿,是要用血来供养的。”
苏锦和愣了下,目光再从男人脸上转到圈着他拇指的东西。
“这个,被番族称为不祥之物,实际上,它也给番族带来了很多灾祸,于是巫者将它封印,埋于番族的祭祀洞中。”
古劲说完,这才看向苏锦和,“那么,请苏大少爷告知,这个本该在番族祭祀洞中的东西,为何会在你的手里”
苏锦和哑口无言,这是苏老爷子留下的东西,他从哪弄来的他也不知道。
通过那黄宗仁,他知道苏老爷子的东西都不是寻常之物,他没想到会特殊到这种程度
“现在,苏大少爷拿这个让我算钱,那在结算之前,我们先算一笔账。”古劲道,“拜苏大少爷所赐,这玩意儿沾了我的血,现下,它离不了我的身了。每到一定时间我要给它放血,不然就会给自己带来灾祸,苏大少爷说,这笔账应该怎么算呢”
古劲做的就是这一行,只要是古董,他看了就能说明出处,这扳指刚拿到手里的时候他没觉出异常,可看到当它碰到自己的血后产生的变化,古劲就知道这东西的出处了。
“具体这是一百或是几百年前的事情我不知道,不过现下番族仍旧存在,如果苏大少爷不信,我大可带着苏大少爷走趟东南,顺便也请苏大少爷和丰城县厅以及番族解释一下,这个东西从何而来。”
古劲说完,突然欺身上去,他两手撑在苏锦和肩侧,那一头黑发顺着他的脸颊将苏锦和笼罩其中,光芒尽褪,唯一清晰的,之后古劲那张脸
“所以,苏大少爷要给我多少封口费呢要知道,这事儿捅出去,就不是被叫去问话那么简单了,无论是番族还是县厅,他们都不会放过你的,不止是你,还有整个苏家,每一个和你们有关系的人都会被牵连进去,所有的一切都会被翻个底儿朝天,苏大少爷虽然之前傻了,但是现下也该明白事情的严重性吧”
古劲的眼睛动了动,他看向身下苏锦和那被他弄的乱七八糟的身体。
“我古二爷说话算数,苏老爷的那笔款子,打今儿开始就一笔勾销,不过,苏大少爷又欠了我更大一笔,这个,要怎么偿还,苏大少爷自己决定。”
他低下头,在苏锦和耳边再轻声道
“放心,我不会为难苏大少爷,也不会影响你和应少爷,你只要,偶尔,抽个空陪陪我就行了我也会遵守承诺,守口如瓶”
古劲的手指动了动,苏锦和下意识的往那边看去,那个戴着扳指的指头摇头摆尾的画着圈子。
他正看着,耳朵突然一湿,古劲的舌头在耳蜗扫了一圈,苏锦和跟着一哆嗦,那股热又涌了上来。
“苏锦,记得,这个,是你欠我的。”
这扳指,自此再离不开他了。
还有,他替他保密的事情。
一旦揭穿,就连他古二爷也难逃牵连。
“我们再来一次吧,”古劲用带着鼻音的声音说,“这次,是你给我的利。”
和苏老爷的债务再无关系,这是苏锦和欠他的,他古劲,正式收利息了。
所以折腾了一趟,一点好处没捞到,反倒让古劲捏了把柄。
那笔款子的问题是解决了,可却换来了更大的问题,他的命脉等于被古劲捏住了,只要他愿意,他随时都能让自己死的很难看。
早知道苏老爷子的东西不简单,他当初就该直接去找黄宗仁的,正是因为他的诸多顾虑,反而给自己添了更多麻烦。
苏锦和现在不止是懊恼,那个心情真是复杂的很,这场博弈,他彻头彻尾的败了。
独自饮恨,这个中滋味,只有他自己才明白。
他再次把被子拉紧,干脆就让自己这么闷死算了。
就在他的脸再度因窒息而涨红的时候,他听到了脚步声。
苏锦和停住了。
那声音就在他门外,之所以听的这样清晰,是因为那人的脚步不同于常人,每一步都带着声响,那是铁钉掷地的声音。
声音很脆,很悦耳,也很奇怪。
苏锦和知道只有皮鞋才会发出这种声音,他们这里的人喜好在鞋跟加一个铁,走起路来带着独特的声音,以此来彰显身份的不同。
因为只有有钱人家才穿的起皮鞋。
苏锦和认识的人里没人穿皮鞋,应泓不穿,古劲也不穿,放眼整个苏府,也没人会穿这东西。
那声音就停在他门外,苏锦和想了想,就爬下了床榻。
脚一落地,脚尖像是通了电一样,顺着腿到脖颈,整个身体的筋像是被人狠狠一拉,差点他就跪到地上,不躺还好,这一躺,他连站的力气都没了。
苏锦和咬着牙坚持了会儿,然后扶着桌椅,慢慢的蹭到了门口。
午后阳光正足,苏锦和的院子里没有多余的饰物,敞敞亮亮的一眼能看全,他拉开门,好奇的向外张望着。
那声音的主人,就在院子正中。
那人穿着白衬衫,外面罩了件深米色的马甲,下面是一条随体的长裤,脚下蹬着一双锃亮的皮鞋,那人腿边放着个方方正正的皮箱子,而他的西装外套,则随意的搭在臂弯。
看多了长衫长褂,他已经多久没见过这么现代的打扮了,这让苏锦和颇有从古代瞬间回到现代的感觉。
丰城是个县,虽然大家喜欢洋货,但大部分人还是保持着原来的风俗,他几乎没见过几个穿西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