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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 《缘来了,是你》(军旅已完结) > 分节阅读_14

分节阅读_14

纠结了,顺势就跟着她往公交站台走去,只是在心里暗笑,一个每周在这里授课的人,若是还找不到路,那纯粹就是智力问题。

一路闲聊着,龙泉很遗憾的发现,现在的公交车有了专用通道,也不比出租车慢太多,很快的,就到了林珑家的小区门外,小姑娘很委婉的表示,自己是单身一个人住,不太方便请一位年轻男士上去小坐。

于是,龙泉也只能礼貌的与她道别,在目送林珑翩然走向庭院深处时,望着那抹纤细的背影,他突然发现自己居然很狗血、很文艺的想到了一个词“依依不舍”,还想到了一句话“送君千里终有一别”。

我操,少校同志一面唾弃自己一面快步转身,小跑着回家。

没想到自己就只是在家待了三天,心壳子居然就变软了,还那么轻易的就对一个人产生好感,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英雄难过美人关我操,他又唾弃了自己一次,这句话也td很文艺

与此同时,林珑爬上四楼,打开防盗门走进了黑黢黢的屋子,顺手打开玄关的电灯开关,然后一面换鞋,一面高声喊道“猫猫,我回来啦”

回应她的,是一阵卡兹卡兹的啃铁笼子的声音和“吱吱”几声细细的耗子叫。

没错,就是耗子。那位叫做“猫猫”的小家伙,是林珑养的一只仓鼠弟弟,嫩黄色的布丁品种,体型和大鸡蛋相仿,或者可以说,它团起来睡觉时,就像一个毛茸茸的大鸡蛋。

林珑的父母不喜欢喧闹的都市,两人都退休之后就在乡下的山水之间买了一套房子,搬去休闲养老,而她随时要给学生上课,偶尔也会和朋友同学聚会,住乡下不方便,于是就留在了原来的老房子里,可是,一个人守着一百多平方米的房子有时候确实有点寂寞,特别是入夜之后,万籁俱寂,却没一个人可以和自己说话,整个房子里除了弹琴、敲击键盘或放电视和cd音乐也没点其他响动。

于是,林珑就养了小宠物,有过敏性鼻炎的她不能养经常掉毛的猫猫狗狗或小鸟,其他还能发出声音的宠物也没几样可选了,于是就买了喜欢啃笼子转轮子,偶尔会“吱吱”叫两声的小仓鼠,给它取名叫“猫猫”则是她小小的恶趣味。

进屋之后,林珑把提包随手往客厅沙发上一扔,沐浴卸妆,换了件绵绸的绿花睡裙,然后进了那间用父母主卧室改建的隔音琴房,点上一支檀香,戴了指甲,抱起琵琶盘腿坐在沙发上,开始随意拨弄起来,一面练小曲子,同时还偶尔走神想着今天遇见的人,经历的事。

她能察觉出最后那龙泉似乎是对自己很有好感,甚至还有点想跟着到家里来继续聊天的意思。

因此,林珑是特意说的那句“单位小区,不太方便晚上请男的进门”。也不是不放心一个少校军官的人品,就是有点不想招人闲言的意思,而且,她依然觉得自己和龙泉不适合继续发展,也就没必要把关系搞得过于亲近,单纯做朋友就行了。

当然了,还有最后一点,她这屋子实在是见不得人啊特别是不能被一个严谨的,每天都要“整理内务”的职业jūn_rén看见

搞艺术的人,特别是跟绘画设计相关的,大多数都有一个通病,那就是散漫、随性和不拘小节。体现在生活中,就是很多人都不怎么会收拾屋子,例如,林珑家里的陈设摆件、书柜里的书等物品,就很少会有规规矩矩、有条不紊、一丝不乱放置的。

一来是放置得太过整齐,那就没有艺术的美感了,二来则是,像林珑这种有点随性的人,总有些丢三落四,在客厅看书,会随手将书往茶几上堆;在书房画画,那一大盒彩色铅笔、马克笔,也就随意的散落在书桌上;玄关处随意摆放着好几双鞋;而厕所的大篮子里,还堆着几件待洗的衣服

虽然吧,跟别的完全不收拾屋子的艺术系同学相比,林珑也不算太糟糕,但是,那个龙泉估计是茶几上堆着超过三、四件东西就会看不顺眼吧连走路的步伐都几乎每一步完全一致的人,那得多刻板严谨啊当兵当久了的,对待生活物品好像都有点一丝不苟不杂不乱的癖好。

林珑望天翻了个白眼,确实得维持一下淑女形象,不能破环了人家的美化幻想,就算只是当普通朋友,那也得是印象很好的朋友。

说起来,其实这个龙泉算是她遇到的相亲对象中条件最好最合适的一位,家境、性格、学历都很不错,兴趣爱好也和自己很投契,这还是林珑第一次遇到同样喜欢民乐甚至能跟自己合奏的相亲对象,可惜,就是他那职业,实在让人无法接受。

不敢想象,若是嫁了这么一个随时会执行特殊任务的jūn_rén,自己会是多么的孤独寂寞,甚至可能会时刻提心吊胆、惊恐难安

唉,他怎么就不能是个军区大院里坐办公室的呢要工作没那么危险和忙碌,自己小小的倒追一下也不是不可以。

条件很好,聊天的感觉也不错,可惜就是职业不行,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呐。

林珑在惋惜之中,花了一个多小时把琵琶和古筝都弹了一小会,然后盖好琴,进了卧室,从梳妆台抽屉里取出一个掐丝珐琅的小首饰盒子,再次叹息一声躺靠在了床上。

盒子渐渐开启,里面,静静的躺着一颗指头大小的黄铜纽扣,因为经常被她摩挲,那扣子已经有些陈旧磨损,只是扣子上的“八一”二字,依然模糊可辨。

遇到同样脸上有个小酒窝的jūn_rén龙泉,林珑自然再次想到了她的那个不知姓名的初恋情人。

临近十四岁的那年暑期,林珑在书摊上买到了新出的一本火王漫画,于是一面走在街上,一面看书尝鲜,她压根就没留意脚下的路,自然更没留意天上落下来的东西。

那是一个建筑工地,一辆起重机正在吊运盖房子要用的预制板,由于捆扎得不牢实,最面上的一块滑落了下来,直接就往林珑小朋友的头上砸去

无数路人在惊呼大吼,但事件的中心人物却沉浸在漫画情节中完全没有丝毫的反应,直到有一个人从后面冲过来拖了林珑一把,在将她搂到自己怀中的同时,还用力踹了预制板一脚,让它向反方向倒过去,当那水泥石板轰然砸落时,小姑娘这才被巨响惊吓得扔掉手中的书本。

然后,林珑有点呆呆的望着那块激起大片尘土的水泥板,好几秒钟之后才反应过来,原来自己差点被砸。

“你脚流血了。”她听到有个男人在自己耳边说话,这才低头看了看穿着凉鞋的脚,哦,真的在流血,但是,一点都不痛啊

再然后,那个救林珑的人一把将她抱了起来,飞奔着跑向附近的一家医院,她听到那人在说“小妹妹,不要害怕,我看见了,不是动脉,不是脚掌,就只是大拇指在出血,不严重。”

其实,一直到这时候,林珑还云里雾里的仿佛是在做梦,一连串的事情发生得太快,脚也一点不痛,应该说是没有知觉了,所以完全不具真实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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