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头见有两个衙役前去扶他了,便头也不回的走了。
出了衙门,朱跃向着红袖楼的方向走去,走着走着脚步便慢了下来,脑中划过一张稚嫩又倔强的小脸,突然又不想去红袖楼了,甚至有些厌恶自己过往的行为。调头的瞬间,视线不经意瞥到旁边的饰店,想也不想便跨了进去。
“哟,朱公子,稀客啊。”掌柜的看见朱跃,忙将他迎向柜台。
柜台上的红色戎盒里,一支别致的白玉梅花簪一下子便吸引住了朱跃的目光,拾起来,竟有些爱不释手,觉得这簪子与脑中的某个女子契合极了。
“掌柜的,这支梅花簪多少钱?”
“朱公子真是识货,这支簪子的成色好,样式新颖,若是送给心爱的女子,感情定能加深一步;要是送给想要追求的女子……”
朱跃不爽的打断掌柜的话道:“你这臭老头,小爷问你多少钱你只管说价钱便是,啰啰嗦嗦的作甚?小爷睡过的女人比你瞧过的女人都多,难道小爷还不懂得怎么追女人?”
掌柜的连忙点头哈腰,谄媚的笑道:“是是是,朱公子,原本是四两银子……”
人家掌柜还没说完,朱跃十分豪气的打断他的话道:“四的意头不好,爷给你六两银子。”说着,自袖袋里摸出一锭十两的银子砸在柜台上。四谐音死,六乃是顺,大顺,他追明秀的路,一定会顺顺利利的!
没错,让他念念不忘的女子便是明秀!
自打那日在凉棚里被楚雁回赶走后,他翻来覆去想着一个问题——那便是他到底是不是喜欢上那个臭丫头了?
想了好几天,那丫头的音容笑貌便在他脑子里扰了好几天。终于让他认清了一个事实,的确如楚雁回所说,他喜欢上明秀了!
这一认知让他感到不安,弄得他吃不好、睡不好,连曾经最喜欢的吃喝嫖赌都提不起兴致来。
在他朱跃的世界里,女人就如红袖楼的红玉姑娘一般,睡了给些银子也就算了。即便是曾经和他有婚约的吴文钰,他也不过是为了他爹去拢络她,他贪念吴文钰完美的身体,即便是哄着她把她给睡了,也没有想过去喜欢她。偏偏是明秀这个各方面都及不上吴文钰的小丫头,搅得他心湖都乱了。
他想去追,可是想到她那个恶鸡婆似的姐姐,他就心里怵。以至于刚刚她问起的时候,他都不敢承认。
哼,明的不行,小爷来暗的,先偷偷摸摸的让你妹爱上小爷再说,到时候,你想反对都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