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设置:
关灯 护眼
笔趣阁 > 飘洋过海来爱你:一撞成婚 > 番外之:假如爱有天意

番外之:假如爱有天意

,最快更新飘洋过海来爱你:一撞成婚最新章节!

六月,骄阳似火,走在巴黎的街头,没有人知道我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

离开苏黎世已经半年了,这大半年我游走于世界的各个角落,想让时间冲淡我脑中不愉快的记忆,想让一切新的事物填补我心中莫名的空缺。

穿过地铁站的时候,我的目光被一名女流浪歌手吸引,她坐在铺着一张报纸的地上,弹着吉他,深情地唱着许嵩的《断桥残雪》,她的旁边还有一只雪白的波斯猫,懒洋洋地躺着。

我在旁边呆呆地听了很久。吸引我的不是因为她是女流浪歌手的原因,而是她淡淡的歌声触动了我的伤心事。我蹲下身,伸出手,把钱放在他旁边的报纸上。

她的衣服很破,尤其是牛仔裤,不少的洞,可是很干净,连同她的头发,他的手指,这是我看到过的最干净的女流浪人。

我站起身的时候,看见她的眼睛,讶异地盯着我。我茫然地转身,离开,好像她说了句什么,不过,已经不再重要。

出地铁站的时候,有人拉住了我的手,我转头,是刚才那位女流浪歌手。她扬了扬手里的500法郎:“托你的福,我这一星期都不愁没钱吃饭了,我请你吃牛肉面好不好?”她的脸上是孩子般的笑容,明朗。鬼使神差地我竟点了头。

在牛肉面馆,我们要了两碗牛肉面。她吃着面,越过碗沿偷偷看我。她说:“我叫姚安若,安之若素的意思。你呢?”

我们不过是萍水相逢,转眼就各奔东西。她很固执。我只好说:“霍凌东。”

吃完了拉面,姚安若背起吉他,把桌边的波斯猫捧到我面前:“这个送给你吧?”

我摇摇头:“谢谢,不用了。”

她追着我出了面馆,可怜兮兮的说:“你就收留它吧,这猫可是稀有品种,是我前天晚上捡到的,跟着我实在是暴殄天物了。”

我笑笑:“跟着我也是一样。”

她听不明白我的意思,不依不饶的缠着我,非要我收留了那只猫,无奈之下,我只好如实说:“我也是一位流浪人,和你一样居无定所。”

“不可能吧?”

她上下打量我,或许是我的穿着和气质怎么看也不像是流浪人,她不相信我的话。

“真的,我没骗你。”

我径直朝前走,她却跟在了我身后,我便也不再搭理她,我的人生,还没有可悲到与一个陌生人计较的程度。

乘了三辆公交车,四班地铁,我几乎绕着巴黎走了半圈,天黑前,才回到我所住的酒店,伫立在九楼的窗前,我俯览着窗外的夜色,不愧是时尚之都,无论是白天还是黑夜,都如同珍珠一般璀璨耀眼。

视线不经意的往下方一扫,竟诧异的发现,酒店的门外,橙红色的路灯下,立着一抹小小的身影,肩上背着大大的吉他,怀里则抱着那只白如雪的波斯猫。

我讶异极了,那个女流浪歌手竟然跟我跟到了这里,而我却以为她早就不跟了,短暂的惊讶了片刻,我转身奔了出去。

一口气奔到楼下,我出了酒店的旋转门,径直朝那抹身影走去,“是不是我不收留这只猫,你就打算一直跟着我?”

她抬起头,咧嘴一笑:“我其实是没有栖身之处了,想看看你这个流浪人住哪里,我也好跟着将就一晚。”

手指向我身后的酒店,遗憾的说:“可惜你是我见过最富有的流浪人,竟然住酒店。”

“那我应该住哪里?”

“如果你真的是流浪人,那你应该清楚,桥洞或地下通道才是与我们身份相匹配的吧……”

我环起手,戏谑的将她从头打量到脚:“看你长得细皮嫩肉的,住那种地方就不怕被骚扰?”

“怕呀,所以我经常挪地方,这不是没地方住了,才想着跟你找个新住处,哪知你住的跟我想象的一点也不一样。”

她把手里的猫硬塞给我:“既然你住的这么好,那就收留它吧,总比跟着我流落街头要强。”

我没好气的笑笑:“流浪这个词的定义不是睡桥洞才能称之为流浪,我只是在这边停留两天,明天就会离开,下一站要去哪里,现在还不知道,你如果只是让我收留它一晚没问题,超过一晚那就不行了,我不可能带只猫四处流浪。”

她低下了头,那样子就像是个做错事的孩子,“好吧,一晚就一晚吧,明天我再想办法,只是……能不能也收留我一晚。”

好像是鼓起了很大的勇气才说出这么一句话,她的样子让我想起了另一个女人,突然间就生出了怜悯之心,我点头,她开心的跟着我进了酒店。

到了豪华的套房,她放下背上沉重的吉他,坐在沙发上感叹:“你真是我见过最奢侈的流浪人了。”

我倒了杯水递给她,打趣说:“你也是我见过最干净的流浪人。”

她一边喝水一边与我聊天,聊的几乎都是关于我,我从哪里来,家里有什么人,我有问必答,却一句也不问她的情况,不是因为不想问,而是因为不好奇,我已经,过了好奇的年龄。

聊了二个多小时后,她问我:“你喜欢听我唱歌吗?”

“莫非你想唱给我听?”

“是啊。”她调皮的笑笑:“就当是你收留我的回报吧。”

“好啊,我洗耳恭听。”

她取出吉他,摆好姿势:“想听什么歌?”

“我只要说你都会唱?”

“应该是。”

“这么厉害?”我思忖了一下:“more than love 《假如爱有天意》”

她拉动吉他弦,熟悉的旋律缓缓奏响,不得不承认,她确实厉害,我渐渐听得入迷了,人还坐在那里,思绪却飘得很远很远……

一曲结束,她没有征询我的意见,重新又弹了一遍,仿佛是看出了我对这首歌的迷恋。

事实上,我确实不介意她继续弹。

第二遍结束了,接着第三遍,第四遍,一遍又一遍,直到她弹了不知多少遍,直到我意识到她可能累了,才将飘远的思绪拉回来,起身说:“谢谢,就弹到这里吧。”

安若放下吉他,伸了个懒腰,“我待会睡哪里?”她问我。

“跟我来。”

我将她领到其中一个卧室,开了门说:“就睡这里。”

“时间不早了,睡吧,晚安。”

我转身欲走,她却突然拉住我的胳膊:“带我一起去流浪吧?”

“开什么玩笑?”

“我没开玩笑,我说真的。”

“不行。”

几乎未加思索,我便拒绝了她,我怎么可能带着她去流浪,我与她,只是萍水相逢的陌生人。

“我会唱歌赚钱,不会成为你的累赘的,绝对不会成为你的累赘,好不好?求你了?”

她的眼神溢满了渴望,我顿时很不解:“你为什么要跟着我去流浪?又或者我为什么要答应你?我们很熟吗?”

“因为我没地方去啊。”

她垂下了脑袋,紧紧的咬着下唇,表情说不出的可怜。

“我认识一位酒吧的老板,我可以介绍你去他那里唱歌。”

鬼使神差的,我竟然说出了这样的话,明明我早已经不是那个爱管闲事的我。

她猛得抬眸,惊喜的问:“真的吗?”

“恩。”

“太好了,那就这么说定了哦,在没有安顿好我之前,你不可以离开这里。”

“好。”

“我们拉钩。”

她像个孩子似的跟我较真,我却也像个孩子似的配合。

约定完之后,她开心的冲我扮了个鬼脸,关了卧室的房门,没到一分钟,房门又开了,她嘿嘿一笑:“忘了道晚安了。”

“晚安。”

我点头,心里不免有些无厘头,好端端的,这女孩怎么就成了我的责任?我即不想做活雷锋,又不想做乐善好施的人,因此,大可不必管闲事,无论是对她,还是对她那只猫。

说来很不巧,我的那位在法国开酒吧的朋友外出旅行,要一周后才能回来,我被迫延长了我的行期,只因为,那一晚的承诺。

在等待的过程中,安若已经堂而皇之的赖上了我,谁让我答应帮她找工作,白天她去那里我不知道,但是只要天一黑,她就会准时回来,然后我们一起吃晚饭,聊天,大多时候,都是静静的听她弹吉他,她说她没什么能回报我的,弹吉他给我听,就是唯一能回报我的方式。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热门推荐
帝葬永恒红楼之穿越贾赦[综]东北话的传染性七十年代喜当妈灵车特种兵王学长凶猛杀手之王在都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