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大雪纷飞,美国某城镇。
圣诞节就快到了,处处洋溢着节日的气息。街道两旁五彩的灯光,几个一人高的圣诞老人木雕塑像,还有门前装典得像童话小屋似的酒吧。
酒吧里人声嘈杂,有音乐从酒吧里飘了出来,听起来悠扬动人,那是本镇的一组少年乐队奏出的音乐,在弹奏的刹那便抓住了人们的心。
其中,包括我在内。
我坐在吧台上,浑身酒气,抬起迷糊的双眼,看着表演台上飞扬的少年,嘴角扬起一抹苦笑。
sam,你还记得吗?我们十七岁的时候,你说,我们要再找几个人来组建一个乐团,奏出世界上最好听的歌。你说,这个乐团的主唱一定是我,伴唱和击鼓的那个一定是你,你与我,一定能成为最佳拍档。
sam,为什么只是眨眼之间,你就忘了呢?我们不过才二十一岁,你就忘了我们曾有的梦想。你还说过,你要永远永远与我在一起,因为只有我才是这个世界上最懂你的人。
sam,为什么你突然间就娶了别人?那个我们一向讨厌一向厌恶的千金小姐裴亚丽,你说她娇气、霸道,还说过她自私又自我,可为什么一转眼间你就决定与她结婚了呢?
当你对我提分手,说要与她结婚的时候,我觉得整个世界都变得昏暗了。我以为你是在与我开玩笑,可你反复说不是,我哭着摇晃着你,说你一定是在开玩笑,可你把我推开,然后就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我不相信,我还是不相信,你居然就这样离开了我,走出了我的生活。我像傻子一样地失声痛哭,使所有人都用异样的眼光看着我。是的,真的就是像傻子一样。
简对我对说,你和那个千金小姐早就偷偷走在一起了,很多人都发现了,只有我一个人被蒙在鼓里而已。
我不相信,还是不相信。
刚刚,我给你打了电话,说我在酒吧已喝得烂醉,让你来接我,你在电话里支吾着,言语间流露出近似怜悯的叹息。
我在电话里哭着、叫着,求你过来找我。
你却决绝地挂断了电话。
我扔下电话之余,只能一杯又一杯地喝着啤酒,借以用烂醉来暂时麻醉自己的痛苦。
乐队里的主唱深情款款地唱着,悠扬的音乐时起彼伏。我喝着酒,打着酒嗝,昏乱之中,酒杯从手中掉落到了杂乱的吧台上。
为我倒酒的酒保回过头对另一酒保挤眉弄眼地说道:“又一个失了恋的。”
吧台的不远处,坐着一个穿着露背黑色长裙的时髦女子。她不美丽,却打扮得很妖艳。她化着烟熏妆,脸上还有闪着光芒的妖媚金粉,她的紫色的长睫毛被涂得又浓又密,将她的一双媚眼衬得越发摄人心魂。
我知道,她已经注意我很久了。
她的涂满蓝色蔻丹的纤手握着一只盛满琥珀色y体的玻璃酒杯,放到唇边浅抿之际,一双妖媚的眼睛偶尔不经意地瞥向我。
看着她的十只蓝色蔻丹手指,我半眯起了眼,又饮了一口酒。
我认识她,也许她也认识我。我们同在一所大学念书,偶尔在同一间教室听公共课。我们从未说过话,只能说是混个脸熟。
她的名声很不好,是个有名的“小三专业户”。我没打算与她说话。
酒吧的门又开了,一个穿着紫色风衣的年轻俊男走了进来,他的俊美容颜吸引了不少客人的眼光。几个衣着暴露的浓妆女孩朝他举起了酒杯,娇笑着大声:“hi,guy……”
紫色风衣俊男却径直走向了这个在吧台上喝得晕头转向的我。
我半个身子都趴在了吧台上,打着酒嗝,也向他举起了酒杯,还差点把酒杯蹭到他脸上,“myhandsomeboy,wouldyouwant……”
他皱起了眉,没等我说完,就夺过了我的酒杯,把我硬拉了起来,用中文对我说:“欣然,跟我回去。”
“回去?回去干什么,sam又不在。”我借酒疯抢回了酒杯,又猛灌了自己两口。
“你别傻了,sam已经结婚了。”他又夺过放到一边,叹息着把我拉着往外走,同时扔给酒保几张钞票。
“他会离婚的,会的,一定会……”我唱着不成调的歌,自编着歌词,用英文大声嚷着,“他一定会离婚,一定会离婚,然后骑着白马来找我……”
酒吧里的男人女人们哄堂大笑,有人还吹起了口哨。
他把我连哄带骗地骗出了酒吧,然后把我塞进了一辆车内。
我软软地靠在驾座上,傻笑着,歪着头打量着身边的他:“你是……李约瑟?你过来干什么?谁叫你过来的?”
他叹着气为我系上安全带,“我过来带你回家。”
小车发动了,在飘扬的飞雪中,转瞬消失在了街角。
回到家后,我吐了整整一晚,最后连酸水都吐了出来,一直折腾到天亮。
接着,我睡了整整一天。
傍晚,当橙红色的夕阳光线透过长长的窗帘照到沙发上时,我醒了过来,木然地望着洁白的天花板,以及上面雕刻的小天神。
一个清秀俊男端着一杯牛n走了进来,面露欣喜:“欣然,你终于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