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他觉得这样做对大家都好。
他就是这么一个残忍而又温柔的人。
中了招的我丢了自己最重要的东西。
我变得很讨厌吃包子,第一次雷门的厨子不小心上了一盘包子,我立刻用惊雷指把它戳的四分五裂,里面淡粉色的r馅飞了一桌子。
从此再也没有敢在我面前吃包子。
我常常看着自己总是有两个杯子的茶具问边儿:“边儿,为什么我的茶具总是有两个杯子呢?是给你准备的么?”其实我心里也知道一定不是给他准备的,因为变而不喜欢喝茶,只喜欢喝酒。
边儿说:“卷哥,我也不知道,我跟着您的时候,已经是两个杯子了。”
我总觉得这个问题对我来说很重要,于是我找来了跟着我更久的雷门七杰:“你们说说为什么我的茶具总是有两个杯子呢?另一个是给谁用的?”我知道我的脾气,除非是我认定的人,否则我不会让她碰我的茶具。
雷门七杰说:“卷哥,我们也不知道,我们跟着您的时候,已经是两个杯子了。”
他们都在撒谎,我看得出来,什么时候雷门的人敢骗我了。
我叫来了,从小就叫我卷哥的十八天雷。
我眯着眼睛,盯了他们足足有两个时辰,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觉得不这么干的话,这帮兔崽子还是不会给我说实话。
最后雷搏终于经受不住压力,八尺高的男儿,哽咽着说:“卷哥,是包子,你的杯子是给他准备的,从你十八岁带他回霹雳堂以后,你的茶具就只剩下两个杯子了,你去把他找回来罢,我们雷门不能没有他!”
“包子?”我念叨着这两个字,虽然我想不起来他是谁,但是念着两个字的时候,我总觉得又苦又涩,又酸又甜,五味杂陈。
念着念着,一个皱得像包子的脸浮上了我的心头。
这人嘴碎像包子的褶子。
这人头脑像包子,包子从外面绝对看不出里面包的是什么,而他的想法从脸上也绝对看不出来。
他该死的,总是让人恨不得扒了他的皮,看他里面究竟是红壤还是黑馅。
3:郝连九
自从离开郝连家,有一句话,我一直在心里说了无数遍。
nnd,做人大哥真得很不容易。
管几百号人吃饭的日子一点也不轻松。
我们只会暗杀,刺探情报。
这些生意都很危险,而我为了不让弟兄们有所损伤,接生意的时候小心小心再小心。
我本来是郝连家用十一的话来说最帅最酷的一名郝连死士。
唉,可怜我正值青春年少,愣是为这些混小子们的生计熬白了头发。
所以现在最帅最酷的称号已经易主落在了十四那个假仙的人的头上。
好多小姑娘都送东西给他,他转手卖给了收破烂的,还能换好些银子。
不知道,十一见了我还能不能认出来。
担忧担忧中,十一终于回来了。
我的形象本来已经够锉了。
二十这个小混蛋,居然还y我。
我……我……真是太冤了。
果然十一说:“小九,你的头发怎么白了,来我给你一粒乌发丸,你吃吃看,见效的话我再配给你。”
﹥o﹤。
拿着他给我的乌发丸,我对着铜镜里的影子难过。
十一跟人从院子外走过。
“……小九……”
由我的名字赶紧支起耳朵听。
“他长得太帅了……我站在他旁边乱没有存在感的……所以我就给他的乌发丸里加了点料……小崔想知道配方么……”
一口吞下了乌发丸。
脸上起了三天的红斑……
很多年以后。
我忘了曾经有一个人说:“小九,你一定要常笑笑,他们都说我笑的灿烂,那是因为他们没有见过你笑……”
忘了这个人总是千方百计的弄些让我哭笑不得的恶作剧,以此来打破我的“老板脸”。
忘了这个人会看着我的笑发呆。
忘了他在我心中有多重。
有一天,我走在路上,一个少年懒洋洋的从墙头探出头来。
“这位大哥,帮忙一下……”这少年笑的好生谄媚。
不由自主地走过去,好象很多年前也有这么一个人,露出这样的表情让我无法拒绝。
他说他叫王小石。
是一个软心肠的笨蛋。
我就那么跟着他,走过了很多地方。
有一天,他说:“阿九,我听说有一个叫‘棋亭酒肆’的地方,有一种神奇的酒叫‘醉生梦死’,喝了的人可以忘了烦恼,还有一种菜,叫‘杜鹃醉鱼’,吃过的人一辈子都会像那条醉鱼一样,醉了,不复醒。”
他总是对这些新奇的东西很感兴趣。
我一向不违坳他。
于是来到了“棋亭酒肆”。
我竟然看见顾阁主在那里当伙计???
这是怎么回事?
问他。
他回答的很敷衍。
还一副迫不及待的要赶我走的样子。
王小石的好奇心一下子被吊了起来。
我们躲在酒肆外面。
雷门的门主雷卷竟然也使这里的伙计??????
他们两个,一个惊才绝艳,一个老谋深算。
是什么让他们留在这家小小的酒肆当伙计?
这里的老板高j血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能够请得起这么两个伙计。
太值得挖掘了。
不只王小石,就连我万年不动的好奇心也给勾了起来。
在酒肆外等了一天。
我们都是很有耐心的人。
傍晚的时候我知道了答案。
再见到那个人的第一眼起。
我就明白了。
他就如“杜鹃醉鱼”。
而他却送给每一个尝过的人一坛“醉生梦死”。
他请得起顾惜朝,请得起雷卷,连我估计也只好给他搬酒杀鱼,抵我们一辈子的帐。
4:崔略商
我抱着琅琅离开了郝连家。
十一走的时候说:“小崔,你在家看孩子,等我回来。”
可是他不见了,那里才是我的家呢?
出了京师,琅琅问我:“小崔叔,我们去哪呢?爹呢?我们不等他就走了,爹回来找不到我们怎么办?”
看着五岁孩子纯黑的眼眸,我无言以对。
孩子还在追问,一声一声割在了我的心上。
我越来越烦躁:“小孩家家……问那么多干什么?”
琅琅被我的凶神恶煞吓住了,小嘴一扁,偏过头不理我了。
我带着他继续往前走。
这孩子性子真倔,已经好几天不搭理我了。
他就会跟我使性子。
十一在的时候,眉头皱一皱,这小鬼就乖乖的。
哎,为了哄他,我打听附近有什么好玩的地方没有。
人们说有个马场。
我说:“朗朗,小崔叔带你去看大马,你不要生气了啊?”
琅琅撇撇嘴:“谁稀罕破马,我爹的马我都起过好多回了。”
﹥o﹤。
真……真……是不可爱的孩子。
不过我们还是去看马了。
朗朗虽然嘴上说不希罕,但是一大群一大群他还是没有见过。
结果看见一群人在围观一个孩子被马践踏。
实在太过分了。
我出手了。
救下了孩子。
那群人里领头的竟然是雷损,他是六分半堂的堂主。
他旁边的人说我是郝连府的人。
雷损倒也没有为难我。
那孩子叫狄路受了重伤。
我只好在这镇子上耽搁了很久。
等到治好了他的伤。
狄路怎么也不愿意回家去。
我只好也带上了他。
有点像当年十一带着我和琅琅。
虽然十一留下的钱足够我们三个衣食无缺的过完这一生。
但是十一的仇不能就这么算了。
所以我建了沉烟谷。
靠着温约红和十一教给我的本领,沉烟谷迅速崛起了。
我像十一教导我一样教导狄路。
狄路很聪明,学什么会什么,比我这个老师还厉害。
看着成长的狄路我想当年十一是不是也是怀着欣慰的心情看着我呢。
他总喜欢说:“小孩子家家……”
后来他回来了。
很多人都喜欢他。
我既没有顾阁主的雄才大略,也没有雷门主的威严气势,比不过小妖显赫的家世,还有小九英俊的脸庞,我曾听他亲口说:“……小九……他长得太帅了……”
所以只能像很多年前一样,看着小透嫁给雷二少爷,然后喝酒远走他方。
我已经做好了准备,等到大局一定。
我就走。
没想到,他倒比我先走了,走之前还问我:“小崔?你是不是喜欢我?”
他明明听见我说的是:“是。”
还要走。
很多年前,有个叫小透的姑娘说:“你“你很会喝酒是不?……不要多喝,钱要留起来……在外面多攥些子儿,这里工夫多,没赚头……你上次不是在婶子小巷挨揍了吗?为什么要进来这儿干活呢?不像我,我命苦,娘把我卖进来,没办法……你叫什么名字呢?”,我也义无反顾地走了,我以为那样对她最好,她嫁给雷二少爷锦衣玉食总比跟着我吃苦要好得多。
他请我们喝酒。
我笑着说:“明明是状元红,你却偏偏要叫‘醉生梦死’,骗我没喝过酒啊?”
他眨眨眼,笑了笑,神秘的说:“喝了你就知道了……”
真md难喝。
几乎把我一辈子的幸福都喝没了。
要不是琅琅来找我,我真的冤大发了。
还是一手带大的孩子贴心。
他和小风两个说着顾惜朝和雷卷如何如何的恶劣,一个劲的鼓动我回去。
我对自己说崔略商,你md也勇敢一回。
5:白愁飞
包子哥说:“小白,你想飞,就要有实力,然后是抓住机遇。”
我信包子哥。
所以我成了定远王。
包子哥执意要走,我留不住他,虽然我在他心里也有一定的分量,但是肯定比不上,那个被包子哥挂在嘴边的惜朝,还有卷哥。
只好慢慢的等待机遇。
我等啊等啊。
终于机会来了。
那几个人人太甚,被包子哥下了“醉生梦死”。
我接到消息立刻赶到包子哥身边表白。
唉,没想到时机还是不成熟。
包子哥竟然也想给我下“醉生梦死”。
只好假装失忆。
为了让他记住伤害我心灵的罪过。
我故意喝了好多酒,还不给他付酒账,哼。
我叫人在江湖上放出流言。
雷门的门主雷卷跟他的跟班沈边儿跑了。
沈烟谷的谷主崔略商和副谷主狄路也跑了。
当朝的顾宰相和当今圣上关系暧昧。
郝连将军猛追诸葛府的无情公子竟然成功了。
十一楼的楼主郝连九跟一个叫王小石的剑客决斗然后也跑了。
哼,哼,哼,现在就剩下我一个了。
这是包子哥说过的另一句话地体现:“实在不行,有机会,咱要上,没有机会,创造机会,也要上!”
我得意洋洋的骑着马,从关外赶回来。
哼,哼,哼,哼这下包子哥逃不脱我小白的手掌心了。
可是,当我气喘吁吁的跑到“棋亭酒肆”,我竟然看见顾惜朝,卷哥,郝连九,崔略商????一个个的都在????0
﹥o﹤。
哦,我的包子哥。
6:郝连小妖
最近一批郝连府的死士,实在是很混。
没有一点郝连死士的样子。
每天就知道打架生事。
记得前一批郝连死士不是这个样子的呀。
他们后来虽然离开了郝连府,但是也闯出了自己的一番事业。
他们的头郝连九现在还是皇上秘密暗部的首领。
我每天耳提面命的叫他们好好的练功夫,读书。
他们全当我的话是耳边风实在是太不象话了。
这样的话以后他们能做什么呢……唉……
诸葛府的无情老喜欢来我家,还喜欢住在一个小院子里,在里面种了好多牡丹花。
完全把那里当成了他自己的家。
不可理喻呀。
要不是那帮郝连死士老是给我惹麻烦,经常被人逮到牢里去,我不得不一次又一次的上诸葛府,求六扇门的老祖宗诸葛先生他老人家高抬贵手。
我用得着这么伺候无情大爷么?
为了叫着一群顶着郝连死士名头的混蛋小鬼老实一点。
我决定带着他们去拜祭先前郝连家死士的公墓,让他们学习一下这些先辈的精神。
这公墓里的很多郝连死士其实都埋骨他乡了,这里有的也不过是他们的一些衣冠冢。
一进园门,我看着一个最近的墓碑愣住了。
上面写着“挚友郝连十一之墓”。
“主上,你怎么了?”
“主上,你别哭啊……我们以后会会乖乖的练功夫的……”
“主上,我们再也不皮了……”
“都是你!肯定是你昨天给张屠夫家的猪圈里扔鞭炮惹主上生气了……”
“胡说,是你拔了人家的j毛……”
……
番外完
回答读者的一些问题
关于结局,很多人说,过于仓促。
可是南边是顾惜朝的。
北面是雷卷的。
天下是云飞的。
关外是小白的。
主角再也不用为这些孩子c心的,连云寨肯定已经没有存在的必要也不可能存在了。
这故事还不结束,那就是画蛇添足无病呻吟的。
所以这故事就顺理成章的完了。
关于很多人喜欢主角,有些读者认为不太真实。
难道作为一匹资深的耽美狼,再有可能yy的前提下,你让他忍着不去下手,那是多么残忍的一件事情啊……
﹥o﹤。
以上是玩笑话。
实际原因是,主角已经在《逆水寒》里面穿了三次,
这三次算起起来。
第一次,统共九年,只有顾惜朝和云飞。
第二次,统共四年,小崔,小妖,小九。
第三次,统共十一年,卷哥,小白。
我算的人已经非常少了。
温瑞安大人笔下的人物身世都是非常凄惨的,小柳当年就为了赵师容的一句话,奋斗了一辈子,想想主角在他们身上花的心血罢,换了任何一个人,能无动于衷么?读者们再想想温瑞安大人笔下人物周围的那些人罢,能跟主角比么?
像主角那么温柔可爱的人才这么一点人喜欢,我都是考虑到写得太多了,我会很累,才没有多加人。
关于主结局,很多人说,过于伤心的。
以主角的经历来看,那一孩子他在上面花的心血少了。
所以说主角一个也舍不得。
但是主角作为一个现代人,一个长者,他清楚地知道所有人都要的结果,就是所有人都得不到,其实人可以喜欢很多人,但是爱的却只会是一个。
主角把自己的心分成了很多份的话,其实每一份都不完整,他也永远不可能得到真正意义上的爱情。
所以主角认为顾惜朝,雷卷等人都是人中龙凤,忘了他一定可以找到下一个人愿意把自己的整个的心给他们,让他们找到真真的爱情。
所以他才会准备一坛“醉生梦死”。
而时间的沉淀也会让他意识到自己喜欢的究竟是谁。
我写耽美是为了写两个互相倾心的人,他们的恋情已经超越了性别,这样的感情,难道能是很多人分出来的么?
主角对惜朝的感情没有很激烈的表现出来,是因为他的心里还有很多人,他们的感情混乱了主角对惜朝的感情,但是,我要说的是但是,我在文中还是有很多处暗示了他对惜朝的感情,比如他明明已经知道了自己是郝连家的死士,回到京师会很麻烦,还带着两个孩子,但是他还是不远千里回来了,为的就是看一眼细找好不好。
还有主角第三次转成戚少商,醒来时最先想到的也是顾惜朝。
还有主角迫不及待的从关外赶回来。
还有主角赌气不去照顾惜朝,对于一个理智的人来说多么的反常啊。
还有主角离开京师时的感觉。
还有主角月夜下的认真的长篇话,他对谁这么认真地说过这样剖心的话。
还有他很坚定地说“有”,记住当时主角的感觉是“我的心好象动了。”
还有很多……总之都没有仔细看文,还说什么结局好伤心。
我看了评论很伤心才是。
令我感动的一篇书评
之一:一生能有多少爱
有记者采访关锦鹏,问:你是什么时候发现自己的同性恋倾向的。答曰:我小的时候每次看电影,看到那种肝胆相照的感情就很感动,觉得世上怎会有这样一种感情能如此震撼人心。看到这儿我从此对所有可歌可泣的友情故事都戴上了桃色的眼睛,尽情的yy。
又有一段时间喜欢看美少年养成游戏,极喜欢父子文和年下攻的情节,顺便说一句:be大人的《亲爱的宝贝》怎么还不更阿,哭死的说。
说了这么多废话之后,(请尽情的无视我》oo《
一生能有多少爱,这里每一种爱拿出去都是一篇很动人的小说,所以说那个,还魂很多次也是很不好的,尤其是多次的重生穿越,不过尽管如此,偶还是不支持np的说。
写了这么多,这是我第一次写这么长的书评,作者的更新速度让我这种懒人也有了回帖的动力…,最后问一句,谁攻谁受阿,互攻吧。
我的书就是也给你这样的读者看的呀_。
之二:我眼中的纪千里
纪千里无疑是聪明过人的;从他刚上小学就能从名字设想到那么长远;进而改名字;上了军校;就可以看出他是个很独立很有主见的人。
或许是他在孤儿院的经历导致了他凡事都不曾想依靠别人;不由自主地想在照顾别人的性格;他在遇见顾惜朝;郝连小妖他们时总是用长辈的立场去教育他们;引导他们成长。可是在每一次的穿越后为了不影响到他们的命运而一直在忍耐着不去见他们。直到遇见了雷卷;他才稍稍的放松了自己。
很少见到象纪千里这样子的主角;聪明而不狡诈;温柔却精明;真真正正象一个经历了大风大浪的中年人;沉稳和熙;如一杯难得的好茶;让人回味无穷。
在他把七年攒下薪金包括退伍费都转到一个折子上,塞给了老院长的闺女时;我看到他对心中看中的人的毫不吝啬的付出。在他为了老院长考医科大且成功时;可以看出他有当机立断的胆识和绝对的智能。
他可以为了才见几次面的亲哥哥捐肾;更为了他哥哥的孙子孙女接下了黑帮;并成功将黑帮漂白;其中的艰难大大没有详细讲;但是从他能替顾惜朝他们出谋划策;让他们独霸一方功成名就(是这么形容么?…_…!!),就知道其中的动荡波折。
我很同意书评《一生能有多少爱》所讲的纪千里对顾惜朝的感情变化,但是我认为他们的感情可能比我们想象的还要深,毕竟是完全不离左右地在一起生活了十年,顾惜朝对纪千里来说已经是生命里的一部分,爱护他已经成为了一种习惯,是一种刻在骨子里的情感,不过我最初真的想象不出来纪千里会爱上顾惜朝,因为纪千里完全把自己定位在“路人甲”的身份上,只想旁观,从来没有参与其中的意愿。
可是在我看到他随雷卷离开开封时,心头对顾惜朝的莫名一悸后,我明白了他早就爱上顾惜朝而不自知。
我想他是一直都爱着顾惜朝的,他最想见到的人是顾惜朝,最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