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雷阵阵破破晓,打赏地动山摇,砸得我幸福而眩晕,真心感谢法号星空的打赏,感谢萧玄武师兄的支持!)
“你叫李闲?”
“你叫答郎长虹?”
李闲对答郎长虹的回答是个反问,而后者则皱起了眉头。
“你很不礼貌,汉人的少年郎。”
答郎长虹的汉语虽然说的不算流利,不过最起码听起来没有什么障碍。李闲也没有想到汉语竟然已经普及到了这个地步,今天遇到的几个草原人貌似都会说几句。他却忽略了一个问题,草原人之所以很多人都会说几句汉语,是因为大隋对与草原人的贸易基本上是不禁止的,汉人的行商来往于草原人的各个部落和中原大地,草原人需要汉人的茶叶,布帛,瓷器,汉人则需要皮子和牲口。
汉人的行商都会说几句草原话,草原人自然也就能说几句汉语。
就连草原最深处的室韦人都与汉人打交道,辽河,西拉木伦河流域的奚人,契丹人,和奚人就更别说了。
“我不礼貌?”
李闲看了看答郎长虹,伸手比划了一下他的身高后由衷的赞叹道:“你几乎已经顶上两个我了,说话的时候,你的手却还按着刀柄,难道这就礼貌了?”
他轻轻笑了笑:“怪不得人都说块头和胆子是呈反比的。”
答郎长虹不知道什么叫反比,但他知道李闲肯定不是在赞美他。
不过李闲前面的话他还是听懂了,所以他的手缓缓的离开了刀柄。只是他并不觉得这是什么丢人的事,虽然在他看来这个少年绝对挡不住自己一拳。
“这是我的习惯,当发现或许有危险存在的时候,我的手习惯放在刀柄上,无论面对的是一只狼还是一条狗。”
答郎长虹说道。
李闲从树杈上跃下来,负着两只手走到答郎长虹身前,抬起下颌眯着眼睛看着答郎长虹的眼睛说道:“你说的有道理,不过咱俩的看法略有不同。”
他眼神玩味,嘴角勾起一抹弧线,直视着答郎长虹的眼睛而眼神却飘到了九霄云外:“我从来不会把畜生放在眼里,除了剥皮吃肉的时候,一般对付畜生我从来懒得用兵器。”
答郎长虹的肩膀动了一下,脚下踩着的雪也变得深陷了几分。
但他终究还是没有动手。
而李闲却根本选择无视,他竟然大模大样的从答郎长虹身边走过去,将手里的靴子对欧思青青比划了一下:“还要不?”
欧思青青是个单纯到白痴的少女,所以她虽然闻到了李闲和答郎长虹之间的火药味却并没有特别放在心上。她是那种前一秒钟还会因为踩死了一只蚂蚱伤感,下一秒就去开心的祸害蝴蝶的天然白,所以即便她心里明明感觉到了一丝不安,可是看到李闲干净漂亮的笑脸之后她立刻就忘记了烦恼。
她喜欢笑,也喜欢别人对自己笑。
“要!”
她接过李闲递过来的靴子,俯下身子就要将李闲的靴子脱下来。
李闲睁大了眼睛,随即扑哧一声笑出来:“那个大个子就是你答朗大哥?他之前说的话大多都是在放屁,不过有一句倒是说对了。你还真是个小白痴啊…….”
李闲指了指欧思青青的脚:“你脱了靴子给我,你穿什么?”
“我?”
欧思青青愣了一下:“我先穿自己的好了。”
她的脸红了一下,带着点小可爱。
“留着当纪念品吧。”
李闲笑了笑,转身走向远处:“其实我不过是刚好遇到小灰所以顺路给你送回来罢了,既然你那答朗大哥在我也就没什么可担心的了。”
他动作迅速的从一具奚人的尸体上扒下来一双靴子,从尸体上割下来两块稍微柔软些的毡布裹在脚上,然后将明显大两号的靴子船上。感受着脚上的温暖,李闲回头对欧思青青喊道:“咱们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后会有期。”
自我感觉这话倍儿潇洒,李闲一弯腰往前跑了出去。
他必须要跑起来让已经冰冷的脚血液流通起来,不然的话真成了傅红雪他也不觉得是什么好玩的事。
奚人的骑兵被山林中的多处浓烟搞的有些迷糊,但用不了多久就会找过来。要是趁着现在不跑那就真的是白痴一个了,李闲可不觉得雪地厮杀是件多美好的事。一口气跑出去三四里就遇到朝求歌带着三十名血骑找过来,他简略的解释了一下然后跟朝求歌两人一骑返回了营地。
知道有奚人骑兵就在附近追杀契丹何大何部的埃斤摩会之后,达溪长儒和东方烈火带着十几个血骑出去转了一圈,一个时辰之后抓了两个奚人骑兵后返回了营地,随即下令加强戒备。
将两个奚人的骑兵分开来审问之后,得来的消息证实了李闲的猜测。
奚人之所以离开自己的草场向北迁徙,确实很大隋没有什么关系。三个月前,突厥始毕可汗的族弟阿史那去鹄率领一万突厥狼骑突然南下,宣布突厥王庭要占用奚人的草场。然后划出另外一块草场归奚人所有,但那块草场却是属于契丹何大何部族的。突厥王庭这样做的用意不言而喻,简单来分析就能看出其一石二鸟的居心。
李闲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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