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温日鸥已经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顾风也就没再言语调侃他,只是温日鸥的话也在理,卖皮肉能卖几年,就算叶檀现在挣的再多,也不能坐吃山空一辈子。
顾风想了想,开口道,“我倒是有一个想法。”
“你说。”
“做生不如做熟,叶檀和我在这个行业这么多年也算认识了不少人,与其让他出去磕磕碰碰做生意,其实不如干脆自己开个夜店做老板。”这想法顾风之前就冒过,但是因为当时叶檀还欠着店里的钱,所以他也没提,现在既然温日鸥在,不妨拿出来讨论一下。
“开夜店?”温日鸥一下有点懵。
“是,让叶檀做个店长,他那性格迎来送往的也圆滑,身份摆在那儿也不用再接客了,既有钱赚,又顾了他的颜面,岂不两全。”
是个好办法,只是这事似乎并不特别需要他帮忙?温日鸥不禁问,“你们之前怎么不做?”
“之前叶檀没钱,就是现在,他手里的钱也不足以开一间夜店的,你以为开夜店很便宜吗?”
“不是还有你吗?”温日鸥也直白。
顾风摇头,“这些年我大概算了一下,除去还家里的债,给他妹妹的学生活,加上叶檀自己的开销,其实他手头不算宽裕,如果我们俩单独开一间店,他的钱大概也就能占到10%的份额,你认为这样的事我会做还是他会做?”
是,这样的事顾风也不会做叶檀也不会做,因为如果开了,就变成顾风开店给叶檀,叶檀又会觉得欠顾风的,他就又会跑了,这种事顾风怎么会干?而叶檀,从打一开始就提都不要和他提,提了都是在侮辱他。
“那你的意思?”
“我们三个合股开店,尽量让叶檀的出资份额占足30%,如果实在不够,看看能不能再找第四个人,总之让大家的投资额都差不多,他应该就没意见了。”
温日鸥盯着顾风半晌,突然叹了口气,“你为了他还当真是尽心思。”
顾风却笑了,“你这算吃干醋吗?”
温日鸥摇摇头,“只是惭愧自己为他做、为他想的太少。”
“以后日子长着呢,你有的是机会补回来!怎么样,到底要不要做?”
“好,算我一个。”温日鸥肯定点头,“只是这事具体操作咱们得好好商量商量。”
“走。”顾风勾住温日鸥脖子,已经典型一副哥俩好的架势了。
店最后还是开了,而且盘的就是老板和“执事”的店,老板以钱赚够了为由,拉着“执事”环游世界去了,只是盘店的条件附加了一条要拿夜店10%的干股。这条件开出来顾风等人却只有高兴而没有任何怨言,因为光是盘店时低价抵给他们的酒和地契等东西也不止这个钱了,可以说老板是以成本价或者甚至是亏本价给的他们,还不算店里原本留下的各种客户、人脉等资源。
因为老板的开价低,加上去除了10%的干股,虽然店面不小,但叶檀手头的钱居然也可以占到了资金总额的23%;温日鸥虽然家里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