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进来。我继续弹着,没有开口唱,转头看迪安正一边朝我走来,一边唱着下一段。
妈呀,他听起来棒极了。
我用稍高一点的音调加入他,我们的声音交汇在一起,就像曾经一样。他的声线与我的交织成和谐的音色。我们的声音都与年少时不同,所以这音色和以前不同,不过变得更好了。他朝我投来的炽热目光,害得我差点忘词。
靠,这可大不妙。尤其是当他向我靠近的时候。他那绷在皮裤里瘦紧的臀部,伴着着音乐的节拍晃动。噢,他的唇。不太厚,也不太薄,就是刚刚好。唇角微微向上翘起,更是为他的坏笑增添性感。
一曲终了,迪安向我俯身贴近,眼睛直直地凝视着我。妈的要死,我胸口不由得一窒。我清了清嗓子,转开了目光。酒吧内爆发出掌声和欢呼不仅来自我的伙伴和骨肉皮们,还来自飞车党们。很显然他们喜欢迪安麦奎因。他们当然喜欢了。只有我自己出于个人原因,一直不喜欢他,但就算是我也不得不承认,迪安在歌唱方面上表现得绝伦。虽然这首歌算不上迪安常唱的重新金属或另类摇滚。
又一位“黑飓风”的成员尹少林踏上了舞台,朝我伸手去要吉他。他朝我笑着眨眨眼,黑色眼里闪烁着坏坏的光芒。我很高兴地把吉他递给他,刚打算跳下舞台,就被两双手拦住了。一双来自迪安,一双来自麦克西姆,乐队鼓手。
尹把头抬向麦克风。“跟我们一起唱。”
“哦,不了,我不”
人群开始欢呼,喊着拍子怂恿我,“唱唱唱,”还在空中挥舞拳头。又有从别的地方跑来的一撮人光临酒吧。怀尔德在后厨忙得团团转,帮着约丹一起接待客人。他一点也不照应我,还挥着手让我继续待在台上,显然对新增的生意很满意。唯一一个不为氛围感动的就是那个铂金发色的戏男,他拿着一小杯酒,满脸不爽地坐在后面。
金发路人脸的乐队成员卢卡斯拨弄着贝斯,麦克西姆也在架子鼓后就位。
“搞什么鬼,迪安?”我甩掉他的手。“你们的歌我一首都不会唱。”
“那我们唱点别的。”他唇边那抹得意的笑让我好生气。“你肯定会这首,”他说,一边朝尹点点头。
当尹开始弹奏“金属”乐队的《其他的都不重要2》,我抑制不住自己又苦涩又甜蜜的回忆外涌。这首歌我和迪安曾唱过许多遍,我们还完善了一下其中的二重唱部分。
注2:nothingelsematters,bymetallica。
他笑着将麦克风举到唇边,向我贴近,试图捕获我的视线,而我却尽力看向别处。
马克西姆击着鼓。
这是首摇滚乐,迪安知道我爱这首歌。这混蛋。我暗自纠结了一下要不要唱,便开始唱接下来的部分。在开始唱下一段之前,我看到了他朝我一闪而过的皓白笑齿,电光火石之间,我们的目光交汇。天呐他看向我的眼神就像鹰。他是如此近在咫尺,令我难以移开目光。他只比我高了一英寸3,不用低头就能锁住我的双眼,我用力地吞口水,想要轮到我开口唱之前,润湿我干涩的喉咙。
注3:一英寸=。
台下人群和我们一同合唱,飞车党们唱得比谁都大声。许多打火机光在空气中闪。许多手机也对向了我们,可能是在拍照片吧。我站在他身边看起来像什么?一个羞涩的粉丝?我可承受不来。
当我继续开口唱的时候,我对着迪安,手指压在他胸前,把他胸前的t恤揉皱,把我自己也全部揉进这首歌里。我把迪安摁在高脚凳上,俯身对着他唱。迪安看着我的时候,脸上一贯的坏笑褪去了,他双唇微启,手伸进我的衬衫想摸上我的腰,我却绕过走向他的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