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们和大人上街是得不到什么礼物的,她们只好紧盯着好吃的看一会,默默的咽下口水,把头低下去。但是,有我在,就没有她们亏吃的,只要我拿到好吃的,从来都是和她们平分的,哪怕我分不到,我也高兴。女人天生就是要被人宠爱的,我是男人,我有权利给她们幸福。姐姐们都很喜欢我,虽然我不是她们的亲弟弟,她们依然非常爱我。她们会放下手中的功课用很细很长的小木条耐心的编个笼子把我捉的蝈蝈放进去;她们会把好不容易采来的黑莓、海棠花洗干净给我吃(那些都是酸甜可口的美味);她们最绝的一招是把火红的凤仙花和着碱捣碎包在我的指甲上,两天以后我的指甲也变成了凤仙花,整整十瓣,漂亮的过分。
我小时侯干过一些残忍的事情。比如说把抓住的蜜蜂的翅膀撕掉,再把它放在我的脸上,它在我脸上苦苦的乱寻着出路,软软的爪子划过我的脸颊,触动着我的神经末梢,我被那种舒服的感觉刺激的简直要如醉如痴了。我还会吻它遍布金黄色细毛的胸,感受昆虫体毛的特有的柔软,直到我的唾液把它弄得象落水狗一样,我才会善罢罢休。最后我通常都是把它的脑袋轻轻的拔下来或者干脆把它丢给热爱虫子的鸡,看着鸡把它一口活吞下去。就这样我杀了近几百蜜蜂。你会问,蜜蜂是傻瓜吗?它竟然想不起要蛰你?你说对了,它们就是傻瓜,因为这种金黄色的大蜜蜂根本就没有长刺,而且我知道它们没有生殖的能力,我认为享受不到爱情的滋味的生物会活得很痛苦,所以我要送它们去西天与如来佛祖做伴。
蚂蚱是一种害虫,因此它将遭受到更严厉的惩罚。我们通常都是把捉住的大蚂蚱的腿全部的除下来,用竹签子穿成一串,洒上酱油烤得通红通红、香喷喷的,然后一口把它们撸到嘴里,于是舌头和鼻子就会享受到清香的肉味了。我们一边嚼着蚂蚱大腿,一边把那些没有一条腿的还活着的废物扔到火里去当燃料。现在想起来觉得很好笑,要是蚂蚱会叫的话,可能漫山遍野的都是嗷嗷的惨叫声了,那么多的蚂蚱一起叫,何其壮观呀!
我还把一只离家出走找新主人的猫狠狠的往墙上摔了7、8次,每次都不等它痉挛的爬起来就把它拣起再摔在墙上,最后看着它一瘸一拐的落荒而逃。它真的很讨厌,它以为它想归顺哪家,那家就会毫不犹豫的把好吃的都奉献给它。它也不想想它是什么东西,它的毛色也不好看,动作也不讨人喜欢,有什么资格过无忧无虑的生活?摔死它也不多。
还有一只偷小鸡的大黑猫,让我们泼上汽油给火(活)葬了。我还记得那根非象它的火柴在空中静静地划了一道很没的弧线,”呼”的落在了猫的身上,黑猫绝望而求饶的大声嗥叫着,但这又有什么用哪?它绿莹莹的大眼睛里透出极度的无奈与悲伤,渐渐的,那对大眼睛里不再有表情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对烤熟了的焦糊的肉球。我站着,看着。有一个哥哥用袖子轻轻擦着我的脸,我后退了一步,发现他的袖子已经湿了一大片,那是我的眼泪吗?原来我不知道,我已经哭了。我那天地依次没有玩到晚上12:00就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