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旺看了,心里舒服了一些,本来让他带着这个没出息的人就够让他心烦了,如果又是一个病歪歪的病号,他是绝对不答应的。
“那咱们就走吧。”来旺清点了一下人数,然后就让大家启程了。
他们这里比较偏僻,如果要上县城去,得走上四十多里路,还尽是那些弯弯绕绕的山路。不过,即使是山路,也容得下一辆马车通过,在每个转弯的地方,也都会格外宽阔一些。
章树一辈子也没有过一匹马,他那个儿媳妇倒是弄了几匹回来,养在自己的大院子里,看起来特别威风。
也不怪章树一天到晚想起他那个儿媳妇,主要是自从他们分家,全村人基本上都看着他们由贫变富,渐渐变成在县里都是有名声的人,那叫一个羡慕,平时还会特意模仿她的行为呢!
章树背着框闷不吭声地走着,他也想和他们说话,可是这些大老爷们都不怎么喜欢他,一群人在前头聊的开心,独独落下他一个人。
现在想来,前世除了小木槿,他根本就没有同年龄段的伙伴,可惜小木槿是个哥儿,他喜欢的和汉子们的还是有一定区别的,只是后来,小木槿也没有了……
“咱们在这休息一会吧!”每隔十里,他们就会在旁边修一个亭子,现在已经是二里亭了。
太阳已经快升到中间了,只不过他们这条山路一边是山一边是水,站在这里特别凉快,所以即使连续赶了二十里路,也不见得有多热。
汉子们四处找了地方坐下,章树看了一会,在亭子外找了块石头坐下,默默地掏出背篓里的干粮,啃了起来。
第9章莫府选工
这是他奶给他带的馍,揉了好久的面十分筋道,也十分顶饿。他吃了一个,就把其他的塞了回去,等下回饿了吃,又掏出竹筒,在山壁的一眼小泉下接了一筒水。
泉水清甜,有带着一股冷意,一口喝下去直冲头顶,让人感觉浑身上下都被水淋了一般,大夏天的非常舒适。
“唉,来旺,你怎么把这小子也带来了?”
“没办法,他奶上门去求我娘,硬让我带着他。”来旺的表情有点郁闷,一提起这事他就不高兴。“不过如果他这回敢嫌这嫌那的,绝对就没有下次了!”
吃过饭,喝完水,大家又启程了。这回脚步比刚走时要慢上一些,等走到了县城,已经是晌午了。
县城门口倒还热闹,有许多早上来赶集的村民急着回家去,在县城吃饭可吃不起。城里倒是显得有些冷清了,大家伙也都赶回去做份吃饭了,只有几家小酒肆还有小二在孜孜不倦地叫喊着,希望引起客人的注意。
可是这大热的天,走上青石板路上都恨不得烫脚,哪里有人愿意上门来吃那热腾腾的饭菜呢?
章树一边走一边看,说句不太好意思的话,前世他还真没好好上街逛荡一下。买东西都是婆娘的活计,他又没打过短工,来县城的次数屈指可数,所以他看哪哪都是新奇的。
幸好他现在是个大小伙子,好奇也是应该的,如果是个老汉东张西望,别人只会觉得他没见过世面。
来旺领着大家一路没做停留,穿街过巷的走了好久,来到一条河旁边,这河差不多两三丈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