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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8

第一个认出他的,是某美食杂志的实习记者。

小记者对工作抱有巨大的热忱,慕名来到红莓西点屋做采访,先“咔擦咔擦”拍了一大堆窗台、桌椅、装饰植物、手绘菜单、特色糕点的照片,然后拉住大卫,用蹩脚的英文努力聊了四十分钟。临近结束时,她捧着手机,忐忑又兴奋地走到吧台边,抖着嗓子问郑飞鸾:“您……您是不是久盛的郑总啊?”

那激动万分的模样,仿佛在说:我想搞个大新闻!

郑飞鸾容色一沉,给了她一个凌厉的眼神以示警告:“不该写的,不要乱写。”

小记者吓坏了,手机都差点砸地上。

“不乱写,一、一定不乱写……”她点头如捣蒜,斩钉截铁地举手保证。

但郑飞鸾不知道的是,小记者回去以后,着手写了一篇关于红莓西点屋的美食报道,并且遵守诺言,隐去了郑飞鸾的真实身份。而这篇仅有一页纸的报道,会在将来帮上他一个很大的忙。

-

三月末,白昼渐长,蝉鸣,桥底的小雏鸭长成了肥硕的大胖鸭。

落昙镇的夏天到来了。

南方小镇纬度低,入夏早,当渊江还在北方等待早春回暖的时候,落昙镇的芍药已经开了不知几重红。

阳光雨水充沛的地方,野草容易蔓生。戴逍白天时常要忙着除草,铃兰就穿着小裤衩蹲在花圃边,头戴小草帽,手拿一根细树枝,拨弄着草丛里圆溜溜的西瓜虫当球玩。

六百六瘫在墙根吐舌头,毛皮贴地,一身脂肪快被太阳烤化了。

程修去拾客房,抱着一大摞用过的床单被罩走下楼梯,一股脑儿丢进洗衣机,再倒一瓶盖消毒洗衣液,哐啷啷转起来。

何岸仍是体虚,暑热一起就倦意连连,在长廊下支了把凉椅,搂着毯子睡着了。

郑飞鸾每天下午回客栈休息,踏进大门,看到的往往就是这样一幅画面,**不离十。他会先向戴逍和程修打招呼,然后递给铃兰一块今天份的奶糕,再帮熟睡的何岸盖好毯子,最后才去自己房间里休息。

他在青果客栈住了三个月,所有人都已经习惯了他的存在。

三个月,近百天,他每一天的表现都无可指摘。

当客栈遇到了问题,只要向他求助,无论事态大小他都不会推辞,简单些的停留在出谋划策阶段,让戴逍自行解决,与难办些的就亲自出面。而且郑飞鸾这人的执行力高到可怕,习惯在问题初露端倪时直接连根铲除,能当天搞定的绝不拖延到第二天,仿佛掌心攥了一只催命的秒表。

这种风格,往坏了说是狠辣,往好了说是利落,在处理问题时效果奇佳。

自从郑飞鸾住进来,青果客栈再也没有了难以解决的麻烦,因为所有会引发事态扩大的苗头一出现就被掐死了。类似的经验多了以后,信任逐步积累,就连戴逍对他的态度都缓和了许多,平日里见了面,点头招呼,也算得上半个朋友。

戴逍尚且如此,铃兰自然更不必说。

小丫头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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