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新宇给彼此介绍了身份,气氛很热络。
菜上齐的时候,大家一起碰了杯。
丁小松侧头跟夏新宇说着话,大聊特聊娱乐圈的八卦,叶晓桐听得挺有味道,时不时的插上几句。
谢明跟光头,正研究着对方适合些什么发型。
林城选了夏新宇爱吃的配菜,卷了个北京烤鸭,很自然地放进夏新宇的碟子里。
夏新宇回头看见了,没说什么,夹起来吃了。
兴许是突然反应过来,林城有了顾虑,没再给夏新宇夹菜。只是每当转盘止住,停在夏新宇面前的,都是他爱吃的几道菜。
倒是林城,从始至终都没动过几次筷子。
夏新宇察觉了,看了他一眼。
“你多吃点。”
林城就又夹了几筷子菜放嘴里。
夏新宇也没再说什么,但他始终注意着林城。
林城去了洗手间,没多久夏新宇也跟了出来,他看见林城在洗手台那里往自己脸上泼水,嘴唇颜色有点泛白。
“怎么了?”
夏新宇看出来林城有点儿不对劲。
“没事儿。”
过去那几年,林城都是有一顿没一顿地瞎吃,胃病早就落下了。这家店的菜都偏重口,他吃了几筷子,胃就有点儿不大舒服。
他笑笑,“眼睛进了东西,用水冲冲。”
夏新宇怀疑地看他。
林城自然地搭着他的肩,“进去吧。”
夏新宇不动声色地瞥了眼林城搭在肩头的手。手指修长,骨节分明,此时还泛着点儿潮气。
丁小松和叶晓桐几人聊的很投缘,眼下打的是一片火热。
第四十三章
不多久,几人就商量着下半场据点,考虑到丁小松的公众形象,几人一致敲定了去“千玺富豪”。
丁小松依旧是名副其实的控场一哥,到了地方后,挑了暖场歌曲,还给大伙儿来了段现场劲舞,着实养眼。
叶晓桐多年没犯的花痴病于是又犯了。
谢明不落下风,硬是也来了段尬舞。
包厢气氛很好。
不仔细看,林城亦是笑得开怀。
但夏新宇却是察觉到了,那人看似随意地靠着沙发,实则肌肉都紧绷着,右手搭在腿上,左手却悄悄地顶着胃部。
夏新宇开了包厢,让服务员上了一壶热水,又低头吩咐了几句。
他坐回位置,拿了两个靠枕,一个塞到林城腰后,另一个则让他抱着。
林城喝了不少酒,这时候看他的眼神像是糊上了一层薄雾。
夏新宇转过头,看着大屏幕上的歌词。
“从未忘记你需要什么
我早已做过
然后忘记献出过什么
得到的将有几多
若你用我的感情爱一天
愿意让时间静下等你十年
期望让你听见等你实践
这一生总有这天
若你用我的心情过一天
定会明了我度日怎会如年
期望让你看见风雨漫天
分一点给你挂牵
假如命运没终点”
当初总嫌他吃太急,时刻提醒他,照顾着他的林城,自己却得了胃病。
叶晓桐瞄了那两人一眼,很快又回头继续帮大家点歌。
服务生适时推门而入,夏新宇抬头看了一眼就走了过去。他帮着服务生摆好餐盘,接过买来的胃药和冲剂。他跟人道了谢,给了小。
他抽出个玻璃杯,拿热水涮了涮,加了水,打开冲剂倒了进去,又从盒子里扒了颗药丸,递到林城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