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志讪讪一笑,趴在他肩上看,饱暖思□□,这时只顾着瞧阿笙的手,又好看又灵巧,看得人只想拉起来亲一亲。他既这样想,自然也这样做,一把便攥住了阿笙手腕。阿笙抬眼,传志晓得这是要问做什么,却不想回答这种时候,阿笙的眉眼远比往常温顺无辜,眼梢微微挑起,更是好看了。传志禁不住亲亲他眼睛,又去亲他手指。阿笙一愣神的功夫,指尖便给这人咬了一口,竟还用上了舌头。
到底年轻气盛,等传志退开了,阿笙才回过神来咽口唾沫,暗道一声不好,抬肘便在他胸口一敲,忙去看那边睡觉的渔翁,见他用斗笠将一张脸遮得严严实实,方松一口气,低声斥道:“你做什么!”
传志疼得呲牙裂嘴,不解道:“你那样好看,我便想亲亲舔舔,你不愿意?”
阿笙一张俊脸憋得通红,忽想到之前在客栈里两人玩闹时传志也做了差不多的事,惹得他面红耳赤,不上不下难受得很,直恨得咬牙切齿,暗骂一句无耻,心道总有一日要讨回来,非欺负得他哭着求饶不可。传志自不知阿笙心里作何想法,平白感到背上发冷,忙讨好似的,将人抱得更紧。
阿笙深吸口气缓了半晌,才平复下来,继续埋头拆蟹,忽听一人道:“她当年也是这样。”
这声音苍老颓唐,似有无尽怅然,两人抬眼看去,说话的,正是那渔翁。
阿笙神色一凛,当他瞧见了什么,却见那渔翁摘下斗笠,仰头望着秋日高远的天空,笑道:“我躺在床上,她搬了小案坐在我身边,拿了把小剪刀,剪开蟹腿,夹出白嫩嫩的蟹肉喂我吃,没吃几口,她脸便红了。”他满头白发散落在肩,一张沟壑纵横的脸极其瘦削,瞧上去怕有一百岁了。
传志奇道:“她是谁?”
渔翁微微坐直了身体,抬起眼皮向两人略略一瞥,解下葫芦灌了一大口酒,才缓缓道:“拙荆当年,也同你俩小娃娃一般年纪。仔细想想,也不过是二十年前。咳咳,到底是二十年啦,我那孩儿,也该这么大,会跑,会跳,读书识字,缠着我喊爹爹。”他说话很慢,每说几个字,便要停下休息,垂眼想上一想,好像这是件极困难的事。
传志与阿笙面面相觑,又问:“船那头不就是你的女儿吗?莫不是你还有个孩子?也不对,老人家,照你这样说,你妻子也不过四十岁,你岂不是比她大了一倍?”
渔翁嘿嘿一笑,喉中嘶嘶作响,不住咳嗽起来。他咳得厉害,惊得船舱中几人也忙过来了,他女儿见怪不怪,蹲下身轻抚老翁脊背,又给他端茶送水,将就葫芦了起来,始终不曾说话,目光也不曾看向他以外的人。等拾罢,渔翁才答道:“小娃娃,莫看我这副样子,如今还不到花甲之年。”
众人大惊,秦筝手里还握着两只蟹腿,嚷道:“这是什么病症?我从没听云姨说过!”清欢忙不迭笑她:“你没听过的恐怕多了,世界之大,无奇不有,还全都给你知道了?”秦筝将蟹腿一口咬紧,便要用油腻腻的手指揩他衣服,两人眼见又要闹起来,只听那渔翁笑道:“如今的小娃娃与从前不同了,顽皮得很琳儿,你瞧瞧她,你也该多叫些朋友,多笑笑耍耍才是。”
那“琳儿”仍未讲话,只在他身后静静站着,轻轻给他捶肩。渔翁咳嗽两声,继续道:“我并没有生病,我只是想赶快老去罢了。我这一生啊,太漫长了。”
阿笙问:“是因为你妻子?”
渔翁笑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