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里只剩下兄妹二人,不待清宁开口,清欢便冷哼一声:“你也要教训我?”
清宁叹息,为他倒了茶水,温声道:“今日丢了颜面,你心里闷,我知道的。”她给他盖好被子,摸摸他额头,一手轻轻拍着他后背,像是母亲在安抚孩子。
清欢默然,又将那把匕首拾起,在指间玩了两把,垂下眼睛:“我们得赶快逃出去,宁可死,我也不要当人家威胁爹娘的筹码。”
“莫说他们有十来个弓箭手,便是昨夜那个使刀的,你我二人都敌不过,怎生逃法?”
清欢挑眉一笑:“姓王的恐跟你一个想法,还怕逃不出?”
清宁点头,愣了一会儿又问:“方公子和秦姑娘呢?”
清欢把匕首进袖中,对妹妹笑道:“当然要一起走,那小子是你的心头肉,岂能把他留在这里?便是绑也要将人绑走。我都想好了,咱们先找个安静的地方,你俩拜堂成亲,再一同去苏州,英雄盟会上昭告天下。到那时候,爹爹既不会逼你嫁给姓周的,他也不敢跟别人跑了,两全其美,你看如何?”
清宁脸上一红,连连摇头:“方公子心里没有我,这行不通的,我也不想强迫他。”
清欢嘻嘻一笑:“我只问,你想不想嫁给他?”
清宁咬唇,沉默许久,几乎难以察觉地点了点头。末了,连颈子都红了一片,起身低声道:“我去将方公子他们找回来,这些事,要慢慢商量的。”
清欢却拉住她,叮嘱道:“你只说我要同秦姑娘道歉便好。”
清宁略有迟疑,又想到逃亡一事何其困难,恐怕要从长计议,不急一时,便点头应了。掩门出来,想起哥哥那句“想不想”,顿时有些痴了。
细细数来,她与传志只见过三次面。第一次,传志识破哥哥的暗器,救了那可怜的少年人,两人同桌吃饭,他借走了她的手绢;第二次,哥哥被南宫晚樱偷袭,传志不顾性命相救,三人并肩而战大闹青虎门;第三次……她想起昨夜,她与常不逊缠斗,被骇人杀意压迫,本以为要丧命于此,却听到传志声音,更是被他亲手救下。虽说夜色昏沉,看不清楚彼此面容,她却记得那人的胳膊怎样揽在她肩上,记得她怎样在慌乱中抱紧了他的腰。
那只是很短的一瞬。
然而对这个自幼长在闺门、情窦初开的少女来说,这一瞬好像就此生根发芽,此后都要在她一生中回荡不息似的。
她的脸更加红了,胸膛起伏不止,抱过他的手臂热得厉害。她长长舒了一口气,心事重重去找传志,连有人端着饭菜送进院里,招呼她来吃,都没有留意到。被她甩在身后的储忠义一跺脚,气得破口大骂:“奶奶的老子顿顿做好了端过来,一个个还不知道吃,真他娘当爷爷是伺候人的奶妈子!”
常不逊揽过他肩膀嘻嘻一笑:“小丫头的心事,储兄你不懂,可惜,可喜。”
储忠义将汤勺在碗里搅得咣咣响:“可惜啥,又可喜啥?”
常不逊啧啧两声,摇头晃脑:“可惜小娃娃痴心错付,往后不知掉多少眼泪;可喜储兄不晓得这人间最苦之事,省却一桩烦恼今早不是吃过了?”
他莫名转了话头,储忠义也不觉奇怪,嘿嘿笑道:“咱吃饭的本事,不好跟老弟你说。”
常不逊推他一掌,拂袖跳上屋顶:“小生左右不吃便是,出去打个牙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