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谦被眼前这突发状况弄得愣了愣,待得回过神来,他急忙将怀中的人推开,冷声喝道:“你怎么来这儿了?”
但见面前的女孩剪着短短的头发,穿着一条白色连衣裙,脚下是一双小白鞋,一副乖巧的森女系打扮,她个头小小的,站在高大的白谦面前更显得娇小可人。
听到白谦这话,她不快的嘟了嘟嘴,娇嗔道:“我们都一个多月没见了,你就一点都不想我吗?”
白谦眉头紧拧,一脸不耐烦,“你来找我什么事儿?”
女孩面容稍展,跳过来一步挽住白谦的手臂道:“我好不容易来一次你们学校,你带我去周围逛逛吧。”
白谦冷冷的将手臂抽出来,“你要逛,去找池塘和南瓜带你逛,我还有事情,你别来烦我。”
女孩终于将目光往一旁完全被无视的程雪看过去,却只是一瞟而过,不过即便如此,程雪还是看到她从眼尾扫出的轻蔑之意。
女孩好像并没有将程雪当成一回事,又甜甜的冲白谦道:“大白,你有什么事非这会儿做不可?现在可是中午休息时间。”
白谦扯着程雪的衣服往前走,只不耐烦丢下一句,“我还得去做功课,别来烦我!”
女孩听到这话却是吃了一惊,快步走过去道:“大白你开什么玩笑?!你做功课?你别逗我了好吗?”
白谦却冷冷扫了她一眼,略带警告的丢来一句:“别再来烦我了!”
女孩恐怕也是被白谦这样子吓到了,也不敢再纠缠,只一脸不甘心望着两人离开。
程雪和白谦上了教学楼才问道:“刚刚那女孩是谁,是你的小女友吗?”
“小女友?”白谦不敢置信的反问一句,“开什么玩笑?”
程雪撇撇嘴,“那她是谁?”
“她叫安阳,我们初中在一个学校,她跟池塘和南瓜是好朋友,池塘南瓜又是我好哥们儿,所以就认识了,我跟她并不算熟,但她非常烦人,总喜欢缠着我。”
程雪若有所思的点点头,她侧头看了白谦一眼,但见他长了一张白皙又秀气的脸,长相身高在男生群中也算出类拔萃的,班上好些女生喜欢他,平日里不少女生跟程雪套近乎就是为了能跟他多说一句话。
不得不说,白谦这个人性格上有点讨厌,但是外形来说还是挺有魅力的。
两人在座位上坐下之后白谦便道:“说吧,我该怎么学?”
程雪直了直腰背,一脸认真望着他,“你是真的想学呢?还是只是三分钟的热度?”
白谦斜了她一眼,“我这个样子像闹着玩的么?”
“……”程雪揉了揉额头,“行吧,你把你月考的试卷拿出来我给你分析一下。”
白谦果然乖乖将试卷找出来递给她,程雪粗略看了一眼又道:“你以后打算选文科还是理科?”
白谦一脸理所当然,“堂堂大老爷们儿当然是理科,只有女生和娘炮才选文科好吗?”
白谦这话声音大了些,教室里稀稀疏疏坐着的同学要么正在午睡,要么正安静的自习,所以他这话在安静的教室里听上去特别刺耳,而正靠坐在椅子上一边听歌一边看书的袁倾阳听到这话却嘴角一抽。
程雪下意识转头去看袁倾阳,但见他面色不太好,不知怎地,程雪觉得有点好笑,面上却还是故作不快冲白谦道:“你这是什么谬论啊?”
“好了别废话了,快告诉我该怎么学。”
程雪便清了清嗓门道:“如果你以后要学理科的话,暂时就不要管文科的东西了,我看你理科的基础还行,就是语文和英语差了一点,尤其是英语,才考了三十多分,而且好多初中学的基础你都不会。”程雪拧着眉头看了他一眼,“你初中英语课是在坐飞机吗?”
白谦被她看得不太自在,却还是撑着脑袋一脸理所当然道:“初中英语老师说话慢吞吞的,简直就跟催眠曲一样,谁听得进去?”
程雪撇撇嘴,“这种时候就不要再为自己找借口了。”她又将他的英语翻来覆去的看了几遍,有点头疼,“我看你这英语得从初中开始补起,你初中英语书还在吧?”
白谦想了想,点点头。
“这样吧,你把初中英语书找出来,把书后面的英语单词挨个背下来。”
“就这样?”
程雪瞪了他一眼,“你别想得太简单了,这也不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你先将单词都背完了我再跟你讲语法,不过高中的内容也别落下,所以以后你上课必须得认真听讲,而且可不能贪玩了。”
白谦却略带不满的夺过她手中的试卷,凉凉的丢过来一句,“真是啰嗦。”
“……”这种人还真是难伺候。
程雪原本很担心白谦是三分钟热度,刚开始的干劲一过就没什么斗志了,不过她倒是小看他了,自从他下定决心开始学习之后果然每次上课都认认真真的听讲,而且竟然还开始做笔记了,像他这样的甩手大爷,以前可是连翻书都懒得翻的。
看样子,白谦可比她想的有定性多了。
物理竞赛的成绩很快就下来了,程雪万万没想到她竟然过了初赛,果然“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这句话不是乱说的,上一世她参加物理竞赛就是试试水,而这一世她可是真的做过准备的,虽然她不确定自己能不能最终拿到奖,但是为之努力一把也未为不可,而这么一努力她就过了初赛。
复赛要在市区进行,时间是在周六,所以周五下午下课之后学校就要组织参加复赛的人去市区,高一年级过初赛的一共就五个人,都是十四班的,其中只有程雪和张晓丽是女生。
学校专门包了一辆大巴车,坐上车之后张晓丽显得很兴奋,拿出零食分给程雪吃。
“我刚刚吃得挺饱,这会儿吃不下了。”
张晓丽还是不依,硬塞了几块薯片给她。程雪坐在挨着过道的位置,在吃着张晓丽塞给她的零食之时她发现坐在前排两个高二的女生不断对着她斜后方向的位置指指点点,程雪顺着她们指点的方向看去,却见倒数第二排的位置上坐着一个男生。
大巴上,相熟的人都坐在一起,或兴奋的聊天,或一起讨论接下来的考题,又或者跟程雪张晓丽一样,愉快的吃着零食,而只有他孤零零一个人坐在那里,把自己完全隔绝在了人群之外。
他闭着眼睛靠坐在椅背上,身上穿着深棕色的短袖加一条黑色休闲裤,这深色调的衣服穿在他身上,让他显出几分与车上热闹的氛围格格不入的阴沉,也让他脸上那块疤看上去更加骇人。
那两个女生对他指指点点的正是他脸上那块显得狰狞可怖的疤痕。
在他的右脸颊上,从眼睑到鼻翼一侧的地方长着一块醒目的红色疤,那疤痕凹凸不平,就像是快要腐烂的草莓,即便车窗外阳光灿烂,可是望着这张脸却还是让人脊背上冒出丝丝冷汗。
张晓丽注意到她的目光,顺着看过去,叹息道:“那个是高三年级的学长,名叫杨洛,我爸爸是他们班的老师,所以我知道他。”她塞了一块饼干在口中又道:“他学习挺好的,是学校的重点培养对象,而且听说体育好像也不错,我爸没少在我跟前夸他。”说到此处她又惋惜的长叹一声,“若是他的脸……那他可真是堪称完美了。”
张晓丽说得没错,如果他的脸上没有长那块疤,那他的长相绝对是极有侵略性的。
他眉毛很浓,眼窝深邃,脸部线条棱角分明,鼻翼挺拔饱满,嘴唇更是弧度优美,即便轻抿着,嘴角边也有一抹上翘的弧度,他那没有长疤的侧脸正好就对着程雪这边,如果不去在意他另外半张脸,就单看这侧脸也能秒杀一大片人。
只是他右脸上的那块疤,生生将这张脸给毁了。
不过不知怎么的,程雪觉得这个人有点眼熟,似乎在哪里见到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