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千湾回了视线:“还是超度一下比较好……”
“你是阴阳眼?”司机颤声问。
“是的,”白千湾看着窗外,“他在附近。”
良久之后,他才听见司机说了一声“谢谢”。
到达餐厅之后,他发现室内仍然低语着曾经罗马教廷的格雷高里奥圣歌,然而店名却是土耳其的一个地名里泽。白千湾翻着菜单,所有东西很贵,虽然他现在是百万富翁,消观念依然朴素。大概是因为他脸上兴趣缺缺的表情太过明显,雾尼帮他拿了主意,鉴于他手臂受伤,点了什么名字拗口的海鲜粥、甜品和香槟。
“感觉你会喜欢吧。”雾尼似乎有点高兴,嘴角眉梢全是笑意。
白千湾盯着窗外摇摆的芒果树,还有树边停着的一辆汽车,车里的人正在打电话。
“聊点什么吧?”雾尼说。
“比如说?”白千湾这才转回了视线。
雾尼今天戴了一副金丝眼镜,衣着整洁,像是心装扮过了。无疑,两人都对这次会晤报以了极大的重视,连谈话都很小心谨慎。
“我上次答应你要送一件礼物,”雾尼的眼镜下闪过一丝光芒,“可我后来意识到,你好像没有回赠我什么。”
白千湾在心里翻了个沉重的白眼。
早知道雾尼这样耍赖他可就不来了。
要知道白千湾除了手机,什么也没带。礼尚往来是很正常,可对方是个食人魔诶,总不能在停尸间找块尸体送给他吧。
“我不知道你想要什么,我不了解你啊。”他面不改色地搪塞过去。
“可是你也抱着和我一样的想法吧?”
雾尼说着,将浇着黑椒酱的牛排切开,带着血丝的半熟牛肉露出棕粉色的内里,一刹那,白千湾想起了盥洗室里断指上的血迹。
“你也喜欢吧,肉的味道,”雾尼低声说着,餐厅很安静,他的声音也很轻,“手指被钳子剪断的声响是‘咔’的一声,他的肌腱和肌肉很结实也有弹性。比这个,我是说软弱无力的牛排好多了。”
总算开始步入正题了。
白千湾松了口气,他放弃粥开始吃甜品,一颗点缀着草莓的奶油蛋糕。
雾尼仍在轻声细语:“因为失血过多,只能用火烧烤伤口止血。断裂的地方被烧成黑色,皮肤肿胀,散发着烤肉的焦臭和隐约的肉香。”
白千湾插嘴道:“这个止血方法也太老旧了。”
“没办法,那里只有一把焊枪。”
“你以前是电焊工吗?”
“死的人是。”
“是这样?”白千湾抬眼,他咀嚼着草莓说,“还有另一起不知名案件。”
“那是很久之前的事情了。”雾尼的眼睛失神,似乎陷入了过往的回忆,“那时候我还没有被媒体冠以‘食人魔’的名号。他的脸皮被我剥下来作为纪念,人皮真的很不好剥呢,使劲撕扯又很容易扯破,而且不知道为什么,晒干之后有股腥臭味挥之不去,苍蝇很喜欢在上边擦手。”
“我不懂你为什么要和我说这些。”
白千湾对他如何虐待死者的事情并不感兴趣。
“因为我厌倦了人肉,”雾尼放下刀叉,“最开始的时候不觉得,后来我发现人肉其实和牛肉的味道没有什么区别,你不觉得吗?小孩子尝起来像鱼肉,成年人的味道和牛肉是一样的,经过烹饪之后,吃起来更相像了。”
“所以?”
“我想试试食人族的肉,我猜味道是完全不同的。”雾尼笑道。
这又是什么想法啊?雾尼吃他自己的肉不就好了,晚上回到家用小刀削去胳膊表层的皮肤和脂肪,手臂抬高,径直用牙齿咬下一口,十足新鲜的食人族肉。这样不好吗?何苦冒险试图谋杀另一个人呢。
“这样吧,你可以尝试一下剪断自己的手指,”蛋糕吃完了,白千湾用沾着奶油的叉子指着雾尼的左手,“然后用焊枪烧灼到五成熟,原汁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