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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4

,大家都是农民,却也属于不同的阶层。

可是谁叫迪伦家走运,大儿子进了糖坊做工人,每年服役两个月,就能拿到不少好处,除了老爷的报酬,那些甜菜渣足够他换来许多生活必需品,小伙子很快把结婚需要的东西攒齐了。放在以往,打光棍到四十岁也不一定能结婚。

除此之外,他们地里的甜菜息也很好,迪伦照顾得极为用心。

迪伦家原来住的是茅屋,现在都换成木屋了,大儿子的新房也是木屋。

婚后,他们就是单独的一户了,会在老爷那里登记,自己种一块份地。但是大儿子一点儿也不觉得恐惧,反而对未来充满了奔头。毕竟他在糖坊工作,比其他人多接触到管事和老爷。

在这样的情形下,迪伦家虽然是农奴,境况却比一些自耕农还要好了,这还是指诺森伯兰的自耕农。要和别的领地农奴比起来……还是别比了,诺森伯兰的奴隶可是都有屋子住。

阶层归根结底还是财富定的,所以,迪伦家和自耕农结亲的事情顺顺利利。

婚礼当天,所有人围在迪伦大儿子家的新房中,看新婚夫妇展示老爷送的棉被,盖在身上,显得小夫妻特别体面。

就因为是新房,盖在靠边缘一些,几乎到牧场的地方。

以前没广场的时候,大家都散着住,远近只是相对自己的份地而言。领主老爷建了广场后,隐隐约约就成了庄园的中心,因为大家都乐意聚在这里,提起远近都爱用这里做参照了。说住得远,不就是去广场玩儿时久。

大家吃饱喝足,正在调侃新婚夫妇之时,就听到了外头的动静,迪伦出门一看,竟然有七八十名士兵策马而来。

迪伦立刻大喊:“有入侵者,又有入侵者了!”

如果那些人听到了,就发现迪伦的声音中没有惊慌,反而带着喜色。

诺森伯兰附近流窜的盗贼,都被雷蒙德服得差不多了,上一次诺森伯兰入侵,还要追溯到高文了。

可是谁不知道,如果打了胜仗,领主奖励大大的。

诺森伯兰的农民自信心在训练后空前膨胀,好多还暗暗说,如果诺森伯兰战争多,他们好多人说不定早就立功被封骑士了。

迪伦一阵狂喜,“快去拿兵器啦,不要让别人抢先了!”

这里参加婚礼的就有几十人,都是两家的亲朋好友,想法也差不多,迪伦的大儿子也是一喜,从棉被里蹿出来,抄起自己的藤甲和农具,“走走走!”

跑到一半,他还记得回头安抚一下妻子,“你在家好好躲着,我去抓贼了!”

“表现好一点!”新婚妻子也大声嘱咐。

宴会嘉宾住得近的赶紧回去抄家伙,家里有多的农具还分给朋友。

入侵者一开始听到喧哗声,还以为是庄园里的农民在逃命,谁知道没多久,冷箭嗖嗖直飞,仿佛早有埋伏一般,一群人冲杀上来。

天色暗,一开始他们觉得是埋伏的骑士,心里大骂诺森伯兰的骑士怎么会这么负责。往旁边跑吧,居然不知道又哪里来了一群人,也是一样勇猛凶悍。

诺森伯兰劳动力有几千人,人人都有藤甲农具,装备上就是士兵,平时正苦于见不到一个盗贼或者入侵者,他们也好想像别的领地一样打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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