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已婚、未婚,分别译为“夫人”或”小姐”。只拥有爵士称号者的女儿,姓名前不能冠以lady,所以女人们听她这么说,便提出质疑。)”
然而,即使这样,还是不同凡响,在希腊结识这一点也富于浪漫主义色。
“莫瑞斯!”姨妈的声音穿过一片喧哗传了过来。
“唉!”
“那孩子怎么还不来?”
莫瑞斯靠着椅背,向后仰,朝天花板喊道:“迪基!”他们接受了巴里大夫的请求,留他的年轻侄子在家里度周末。
“他又没睡在上面的屋子里,喊也没用。”吉蒂说。
“我上楼去看看。”
他在庭园里吸了半支香烟,就回来了。这个消息使他心绪烦乱,它来得那么无情,谁也没做出这与他有什么关系的反应,从而给了他不亚于消息本身的痛苦。这确实与他无关,现在,德拉姆太太和他母亲是主角。儿子们的友谊以悲剧告终,她们之间的友谊却延续下去了。
他想着:“克莱夫总该写封信来的。看在过去那段交情的分上,他也该写。”这时姨妈打断了他的思路:“那个孩子始终没有来。”她抱怨道。
他面泛微笑,站了起来。“这怪我,我忘记啦。”
“忘记啦!”大家的注意力集中到他身上。“你是特地去的,竟然忘记啦?哦,莫瑞,好个可笑的小伙子。”他离开了屋子,背后是一片诙谐的侮弄。他差点儿又忘掉了。“我得到那儿去办事。”他这么想着,极度的倦意袭上心头。
他以年长者的步伐迈上楼梯,到了楼梯平台,深深地吸了口气。他尽情地伸开双臂,这是个生趣盎然的早晨是为了旁人的。为了他们树叶飒飒地抖动,阳光倾泻到房子里。他猛敲迪基-巴里的房门,好像不用力气,房门就已经开了。
头天晚上少年参加了舞会,仍在酣睡。他躺在那儿,浑身一丝不挂。他不知羞耻地躺着,阳光拥抱着并且穿透了他。他双唇微启,上唇的汗毛金光闪闪,无数根毛发光夺目,肉体是柔和的琥珀色。在任何人眼里,他都是美的。至于莫瑞斯呢,他有两条通向这个少年的路,少年就化为现世的欲望了。
“九点多了。”莫瑞斯好不容易才说出这么一句话。
迪基呻吟了一声,将被子一直拽到下巴那儿。
“早饭起来吧。”
“你在这儿待了多久?”他说着睁开眼睛。现在只看得见他的眼睛了,这双眼睛凝视着莫瑞斯。
“一小会儿,”他歇了口气才说。
“我非常抱歉。”
“你可以随心所欲地晚起我只不过是不愿意你错过大好的天气而已。”
楼下,女眷们正沉迷在贵族崇拜中。吉蒂问他,知不知道伍兹小姐的事。他回答说:“知道。”这句谎言标志着开辟了新纪元,接着就传来了姨妈的声音。“那个孩子永远也不来了吗?”
“我告诉他,不用忙着下来。”莫瑞斯说,他浑身发颤。
“莫瑞斯,你这个人不大能干,亲爱的。”霍尔太太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