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瑞斯将视线移向德拉姆的脸。
“你有什么心事吗?”
莫瑞斯又爱抚一番,随后缩回手。看起来他肯定连一个朋友都没有。
“跟那个姑娘有什么关系吗?”
“没有。”
“你在信上说过你喜欢她。”
“我没喜欢过她现在也不喜欢。”
他爆发出几声更深的叹息。它们在他的喉咙里咯咯作响,变成呻吟声。他把头往后仰,忘记德拉姆的头压在他的膝上,忘记了德拉姆在留心观察着他那混乱的苦恼。他睁大眼睛看着天花板,嘴边满是皱纹,眼角出现了鱼尾纹。人是在得不到老天保佑的情况下,为了感受痛苦和孤独而被创造的,除此以外他什么也不理解。
这时德拉姆伸过手来,爱抚他的头发。他们二人相互搂抱在一起。不一会儿,他们就胸挨着胸躺在那儿了,彼此把头靠在对方的肩上。然而,他们二入刚把脸蛋儿贴在一块儿,有人在院子里喊了声“霍尔”,他就答应了。只要有人喊他,他一向马上就答应。两个人都剧烈地动弹了一下,德拉姆一个箭步蹿到壁炉架跟前,用胳膊托着头。一帮蠢材乱哄哄地冲上楼梯。他们提出喝茶的要求,莫瑞斯指了指茶具在哪儿,接着就被拖进他们的谈话,几乎没理会到朋友的告辞。他告诉自己,他跟德拉姆之间谈的是一些普普通通的话,只不过是太带伤感情绪了。他做好思想准备,下次跟德拉姆见面时,要装出一副毫不在意、快快活活的样子。
他们很快就相遇了。会餐后,莫瑞斯和五六个人结伴向剧场走去。德拉姆将他叫住了。
“我知道你在假期里读过《会饮篇》。”他低声说。
莫瑞斯感到不安。
“那么,你就该明白了用不着我再说什么。”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德拉姆已经迫不及待,尽管周围有那么多人,他那双蓝眼睛热情到极点,对莫瑞斯耳语道:“我爱你。”
莫瑞斯感到愤慨,毛骨悚然。他那郊区居民的狭隘灵魂深深地受到震惊,大声说:“哦,别胡说!”他无法抑制自己的言行。“德拉姆,你是个英国人,我也是。不要说荒谬的话。你并没有伤害我的感情,因为我晓得你是言不由衷。然而,你要知道,这是惟一绝对被禁忌的话题。它是列在大学要览里的最严重的犯罪行为。你千万不要再说了。德拉姆!这确实是一种可鄙的非分之想……”
但是他的朋友已经走了,一句话也没说就走掉了。德拉姆飞也似地跑过院子,穿过春天的喧哗,传来了他那间屋的外门“砰”地关上的响声。
像莫瑞斯这样本性迟钝的人,看上去感觉不灵敏,因为任何事物他都需要花时间去感受。这样的性子有一种本能,装作好事坏事均未发生的样子,以抗拒侵犯者。一旦被攫住,会有剧烈的感觉,恋爱使这种性子迸发出的激情格外强烈。假以时日,它有能力进入忘我的境界,并传授旁人这样的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