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承天快走几步,问程欢:“你真得这么肯定?”
程欢回头,看他一眼:“你不是?”然后直接进了电梯。
门一打开,血腥夹杂着恶臭扑面而来。宋晴虽然早有准备,可一抬头,还是结结实实的吓了一跳。
一个被拦腰砍断的下半身直直冲着门口,半靠在墙上。血顺着白色的墙壁,漫过瓷砖,早就凝固了。李承天带上手套,小心翼翼绕开地上的血迹,向前走去。他在离尸体一米左右的地方蹲下来,仔细观察,大片血迹之中隐约可以看到两只脚印。
程欢走到李承天身边,用手比画了一下脚印的大小,说:“是个男人。”
“嗯。”李承天点点头,站在脚印后面一片干净的地上,看着尸体的方向。
“感受到什么?”程欢问。
“快感。”
“嗯?”
李承天说:“野生动物从不会为了杀戮而杀戮,只有人类,才会从折磨和杀死同类的过程中,得到快感。”
“黑暗森林法则。”
李承天眯起眼睛,一动不动盯着墙上满布的腥红和半具残骸,似乎看到了一股股流动的血液,顺着割裂的地方缓缓流淌,从墙角、瓷砖、一直到脚边:“他就是驻足在这个位置,一直欣赏着自己的杰作,像欣赏一件伟大的艺术品一样。所以,血迹才会在脚印之后消失。他把身体当做一面墙,以这面墙为界,把所有的血腥都围在自己建造的世界里,一直到全部干涸,似乎……还有点意犹未尽。”
程欢扭头,凝视着李承天的侧脸,这人说话时及其认真的神情悠远而深邃,眸子深处仿若暗夜里被点亮的璀璨星辰,包罗万象也在熠熠生辉。
“我们得快点了,如果大脑中枢是一个感受器,那么无限的刺激之下,就是极大的损害。感受器会在快感到达一定程度后为了保护身体,而屏蔽一切产生快乐感觉的通道,这样,他就会觉得空虚……甚至是……寂寞,直到下一次犯罪。”李承天回头,恰巧看到程欢正一动不动地盯着他,顿时有些尴尬,稍稍挪开目光,说,“去里面看看。”
程欢跟着李承天进了卧室,说:“你的意思是他很容易爱上这种掌控一切的感觉,哪怕这是他第一次杀人。”
“第一次?”
程欢走到窗边,视野到达之处,正好可以看到二环的酒吧区,还有旁边的废旧工地和旧居民楼:“如果不是第一次,比起一步又一步死后的折磨,任何人都应该更疯狂的沉醉于生前的屠杀。”
他扭头,冰冷的神色刚好撞上李承天的目光,停顿一下,继续说:“虽然是第一次,可是却在脑海中无数次的演练,也或许……还有什么别的原因?看来需要把吴兰生前报道过的新闻一一排查,尤其是近期的,应该会有不少线索。”
李承天走到电脑桌前,从白色瓷盆的仙人球旁,拿起一个相框,照片上的三男一女在一片绿色丛林中笑得灿烂。
程欢见李承天看得入神,走过来瞥了一眼,问:“是旅行?”
李承天摇摇头说:“不像。”
程欢又离近些,仔细观察,最后一排角落里的男人背后隐约露着半个铁锹头,还有石碑的一角,石碑看上去年代久远,字迹模糊还被遮了大半,他又问:“盗墓?”
程欢看照片看得入神,不自觉得就和李承天挨得有些近,李承天一扭头,心里居然有些紧张和暗爽,顺势凑近点,继续盯着相框说:“好歹是个记者,也许只是驻地集些素材。”
程欢一抬头,正好瞅见这人的一张大脸,凝视两秒钟,迅速直起腰来,往旁边挪了一步,打开柜子看了看,问:“凶手的侧写呢?”
李承天放下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