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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 [群穿宋朝]苍穹之耀 > 分卷阅读336

分卷阅读336

这倒是个颇为令人意外的事情。

辛弃疾原本以为他会做些闲云野鹤的事情,去画画又或者云游,没想到心思还是落在这里。

“法律?”他重复了一遍,帮柳恣掖好了披着的软毯道:“想要让体系更全面吗?”

“不止。”柳恣摇摇头道:“也要参与普法的事情。”

宋代法律因为皇帝的过度参与和干涉,条目繁杂而前后混乱,民间上诉成本过高,什么事都只能私下处决。

而时国的法律显然是服务于当时那个高度繁荣先进的国家,也与临国并不相衬。

法律的完善与执行,是人们信任政府的基准。

“首先要废除的,就是酷刑。”

柳恣身体略放松了些,注视着辛弃疾道:“严刑峻法未必是件好事。”

这个世界的刑法制度,历经了两次大的改革。

汉文帝时期废除了砍手砍脚等肉刑,隋文帝废除了枭首和车裂等酷刑。

而到了宋朝,士大夫们废除了死刑和杖刑,按照老皇帝的嘱咐,读书人罪不至死,干出什么事来都留一条命。

可老百姓们却被全面恢复了肉刑和酷刑,哪怕是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鞭刑也屡见不鲜。

这与现代的剥夺自由是两回事。

古代原本就生产力不足,把人养在牢里好吃好喝的供着,有工作还能赚钱,那简直比平日饱受苦痛的百姓活得还自在些。

可现代经济高度繁荣,剥夺自由或者生命便足够体现惩罚。

“你在担心什么呢。”辛弃疾皱眉道:“如果不用这些酷刑,也不够威慑那些有罪过的人。”

“可是你想过吗,”柳恣反问道:“如果没有律师的辩护,以及充分的定罪流程,有些被刻意诬陷或者被误判的人,就应该活活被砍去一条腿吗?”

在这样医疗条件有限的年代,砍手砍脚都极有可能置人于死地。

而偷了人的东西,又或者是买卖时发生了冲突,就应该拿鞭子抽到鲜血淋漓吗?

柳恣放下了手中的热茶,往他怀里窝了一些,声音放轻了很多。

“从前在时国的时候,我看到过很多东西。”

比如极端的民意。

这种民意的体现不在于对选举的参与,不在于对社会事件的关注,而是为了发泄戾气和私欲的躁动。

“2030年的时候,社交网络高度发达,经济环境越来越复杂,人们也活得越来越焦虑和压抑。”

他们当然不能把这种对生活的痛苦和愤怒发泄到公司和家庭里,于是网络成为了最好的寄托品和发泄物。

如果是网络之中的口角,比如不喜欢某一部电视剧,对某个明星无感,或者在某个观点上有分歧,全部都可以从争执发展到没有下限的人身侮辱

p遗照、辱骂父母家人、无间断的骚扰和诅咒。

如果这还不能发泄他们的戾气,更多的人会开始抱团起来,寻找各种道德污点,把被攻击者拉到所有人的对立面前,试图让公权力介入,进行干预和泄愤。

人们已经失去了对法律的敬畏之心,也毫无个人边界。

因为他们清楚地知道,哪怕他们抱团把一个人侮辱打击至死,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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