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会。”辛弃疾慢悠悠道:“我断胳膊断腿,医院里也接的上,不是吗?”
他上次亲眼看见,那江银医院竟然把工人的断掌都全部接了回去而且在数月之后,那手掌竟然还能拿握东西。
这种‘把断掌缝起来继续用’的事情要是由说书先生讲出来,恐怕能挣不少的茶钱。
“最好别。”柳恣凉嗖嗖道:“你敢出事我就敢就始乱终弃。”
“嗯?”辛弃疾尾音微微上扬:“你在威胁我?”
柳恣气呼呼地一个翻滚下了床,快步走了过去,凑过去吧唧了一口。
“不管。”
姜丝切完,又开始片鱼。
白净明润的米粥在锅里被熬得咕嘟咕嘟冒泡,粮食的香气闻起来朴实而又美好。
柳恣在浴室里找到了之前留下的小皮筋,对着镜子扎了一个小马尾,踩着拖鞋叭叭地又凑过来:“我这样好看吗!”
辛弃疾愣了一下,这才意识到他的头发不知何时留长了不少。
柳恣的头发原本就柔顺而有光泽,无论短发还是半长都颇为好看。
他这鲻鱼头一梳,前端几缕垂在额侧,后脑勺上面是小马尾,下面是接近肩侧的长发,看起来倒和平日里那个威严冷淡的元首是两个人了。
痞里痞气,倒也很好看。
“怎么想起来留长发了?”辛弃疾把那鲜鱼片和葱段一起铺到碗底,拿起木勺来浇热腾腾的粥汤。
在滚烫的米粥浇上去的一瞬间,薄如宣纸的半透明鱼片瞬间被烫熟,连带着把葱香也带了出来。
米香肉香混着葱香一起洋溢在整个厨房里,真是让人越闻越饿。
“我一直觉得你的长发好好看。”柳恣帮他铺设好碗碟筷子,便拾餐桌边小声道:“但我恐怕没办法留这么长。”
辛弃疾怔了一下,反问道:“好看吗?”
“嗯,不阴柔,很有气质。”
至少在参政院里,越来越多的新实习生在审批通过以后流通进来,绝大多数人无论穿着打扮,还是谈吐举止,都在有意的效仿这后起之秀辛议员。
这七年里,扬州城的服化风俗已经彻底临国化了。
既不走时国曾今的洗剪吹烫染十二色的风潮,也不像宋国那样事事细讲究。
由于从前没有借鉴,现在政府也不约束管制,所以人们在融合不同穿衣、打扮风格上,越来越随心所欲的进行调和与创新。
老宋人耽于奢侈的攀比之风,哪怕一个县城的庄稼汉吃不饱饭了都要在衣服上穷讲究。
可是伴随着纺织工厂的建起、染料配方的不断测试和确定,穿各种颜色的衣服再也不是什么难事。
南宋越往后期秩序越崩坏,无论士子官民都可以违禁官令,在服饰选色上百无禁忌,怎么浓艳华丽怎么来。
问题是到了临国,穿什么颜色的衣服,都不能显示自己有钱了
现代工业实在是太可怕了。
而相对应的,各种新城民在不断改良旧服,给裙襦长靴加上松紧带尼龙扣,用各种现代的小设计来进一步改善衣服带给人的舒适感。
至于不同人对待长发的态度,就更有趣了。
如今八十万扬州人里,只有四万左右的江银人混在其中,无论男女都有短发者,长发也长不到哪里去。
而江银中学以及整个江银城里,留着长头发的人越来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