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坐在落地窗边,他纤瘦的脚掌踩在我的手心里,透着很清晰的鸦色血管,绵薄雪白的皮肤被阳光照得几近透明,他白得有些不真实,我下意识地握了握,他立刻蹬了我一下:
“你捏疼我了。”
我把他的脚放在我的膝盖上,他躺在柔软的地毯里,懒洋洋地晒太阳,深秋的太阳没有任何温度,但也不刺眼,晒得我也很舒服,心情莫名的好,所以格外耐心地给他涂甲油。他唱着歌,周杰伦的《晴天》,他的品味不错,我很欣赏,结果在副歌部分戛然而止,开始在背课文,还是背《离骚》,我问他一个女和一个夸读什么,他说读夸。
“你为什么学习这么好啊?”
我故意找话题,以此掩饰把他脚趾甲涂得惨不忍睹的事实。
“因为我会读书呀,天赋吧。”
他的语气平淡,不带任何炫耀,他确实会读书,那张被我撕了林追证件照的光荣榜撤下来了,换上一张新的,高三的十一月月考他还是理科第一,学校可能怕他的证件照再被撕,照片直接印在光荣榜里打出来了。
“嗯,天赋。你以后想考哪里?”
“考远一点吧。”
“远一点是哪所大学?我怎么没听过?”
他笑了起来,边笑边踢我,说萧琅你真幽默。
“好了,请姐姐验。”
我抓着他的脚丫左看右看,和第一次比起来,似乎有那么点点的进步,他抽回脚,低头认真地打量了一会,然后很诚恳地说:
“还是很丑。”
我他妈想打扁他,但转念一想毕竟是报答,只能硬着头皮问他要不要洗掉重涂,他马上跳开了,光着脚踩在地毯里,像是只轻盈的猫,悄无声息地溜走了。我坐在原地等他回来,他很快就回来了,用拍立得给他的脚拍照,他真的很让我匪夷所思,拍立得我玩一段时间就腻了,但他还是乐此不疲地把生活里的细枝末节用拍立得记录下来,他还把我的成绩单也拍了,用小木夹子夹在麻绳上。
他在我的卧室里拉了很多条麻绳,用来展示相纸,绑在玻璃橱柜上,吊在书柜里,缠着我的电脑主机箱,连床头都挂了一条,以至于有一段时间我躺在床上一睁眼,引入眼帘的就是一根写着“林小追专用”的鸡`巴。
拍完了他又开始抱怨,你怎么涂得这么丑啊,笨死了你个小屁孩,他越来越蹬鼻子上脸了,我就揍他屁股,他现在学会逃跑了,神经质地尖叫着从卧室跑到客厅,屡屡从我指尖逃脱,每次差点被我抓到他就会发出大笑,嘴里大喊你抓不到我抓不到我,光脚哒哒哒地冲下楼梯,在楼梯口向我扮鬼脸:
“萧琅大猪头!”
我只不过是配合他玩玩,如果我认真起来,他根本活不过三秒,我倚着楼梯扶手认真问他:
“你要是被我抓到了怎么办?”
“随便你。”
他坐在楼梯扶手上笑,晃荡着腿,涂着红指甲油的脚趾非常惹眼。
“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