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见面,第一次一起去超市,第一次一起在国外闲逛,第一次在街边路灯下拥抱,第一次看见他哭,第一次在游乐场看晚会表演,第一次被他打了进医院,第一次去大马士革西郊吃饭……好多好多第一次。
他的指尖停留在其中一张上面。白深留恋地拿起来,仔细端详了许久。
在莫斯科,他们站在窗前相拥亲吻。
白深笑了笑,原来拥抱并不是最亲密的一张,幸好美人痣扔出照片的时候他得快,否则要是这张被看见了,且先不说那群没良心的人相不相信路浔跟他没有关系,他自己都要先羞死了。
他从背包里拿出自己珍藏的一张照片,一个年轻小伙子一手抱着金毛犬,一手抱着巨大的驯鹿布娃娃,蹲在打枪的小摊儿前面,冲着镜头开心地大笑。
白深的指尖轻轻抚摸过照片上他的脸。真是个可爱的大男孩儿啊。
他从背包里拿出了一个巴掌大的驯鹿玩偶,是路浔在抓娃娃机捞上来的那个。白深还记得当时自己说“驯鹿”的时候,他还偷摸地笑了。
白深看了许久,才把相册和玩偶小心翼翼地放进背包里,接着走出旅店。
压抑了好几天的情绪在看到那些照片的时候就已经有点儿崩溃了,他觉得自己应该出去找点儿事做,迅速忘掉那些阴郁的事情。
于是他随便乱逛,走进了一家酒吧街,再随便进了一家音乐酒吧。
酒吧里有乐队在弹唱,明明非常喧闹,可白深满脑子都是路浔的声音,来自四面八方,清晰得像是加了混响和3d环绕umax音效。
他只想忘掉那些,就当两个人没有遇见过。
不知道出于何种心理,他点了苦艾酒,喝下去的感觉不像酒,像满满当当的回忆,像一个人醉酒后的亲吻。
一直喝到脑袋昏昏沉沉无力想些其他的东西,他才跌跌撞撞地走出门,在一盏路灯旁随意地坐下。
路浔说他从来不会喝醉,因为不会让那种对自己不利的情况发生。狗屁,喝醉耍疯是一件多痛快的事情,比清醒的时候隐忍着快乐好多倍。路浔是得多可怜,连这种感觉都没有体会过。
一旁的一个年轻华人小伙儿终于看不下去,走过来拍拍他的肩膀:“你还好吧?”
“好个屁,”白深迷迷糊糊地抬头,努力睁大眼睛望过去,等到看清楚了,只冷冷扔下一个字,“滚。”
美人痣叹了口气,挨着他坐下:“真是为了江湖儿女情长事啊?事业为重,事业为重。”
“事业?”白深转身一把掐住他的脖子,一双眼红得吓人,“事业就可以用最喜欢的人做把柄?我他妈告诉过你不要碰路浔!”
“路浔?”美人痣重复了一声,一边握着白深的手,得他掐得太过用力,他很快反应过来,“对你们而言,换个团队工作都差不多的,不用太在意。”
“你懂什么?”白深漠然地反问他。
美人痣有些诧异,他还没想到一向温和的白深竟然也有发狠的时候。一想到这些都是由自己的团队造成的,不由得生出满满的负罪感。
美人痣轻叹了口气:“就允许你伤心一会儿,伤心完了赶紧跟我回九天。”
“做梦,我就是去扫大街都不会加入九天的。”白深说。
“好好好,不加入不加入。”美人痣不想跟他犟嘴,只好顺着他说。
他拉了一把白深:“你喝太多了,我送你回去。”
“滚,”白深抽出手,“我不想看见你。”
“好好好,把你送到旅店我就消失。”美人痣只好妥协道。
他已经不想回忆送白深回旅店这件事了,过程之艰辛堪比取唐僧肉。
白深就坐在街边靠着路灯杆,像睡着了一样一动不动。
美人痣只有像哄小孩儿似的说:“回去了啊,走。”
白深依旧不理他,直到天都不耐烦地下起了雨,淅淅沥沥地淋在他们身上。
美人痣心里有点不是滋味,他从外套内兜里拿出一个信封递给白深:“拿着吧,那天你走之后路浔给我的,让我转交给你,反正我也看不懂。”
白深打开信封,拿出一张纸展开。他从来没有想过,一直连汉字都不认识几个的路浔,竟然能够写那么多,而且还写得很工整,不知道是不是一个字一个字地查,一遍遍地写出来的。
那两句不完整的歌词,终于在他们分离的时刻才完整地送到他手上
☆☆
如果月亮明天不再发光
只要看到你笑,一切仍会如旧
这就是能使我快乐的,我的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