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那个人,他负责吸引人的注意,同伙在后面掏钱包。可能听出了我们是外国人,所以对我们下手。”
小红豆丧气道:“那怎么办,乞丐我认得,那个人我可不认得了。”
阿达呆呆看着墙上的字,过了好一阵,突然对小红豆道:“你坐德士回酒店,我有事情要做。”
“啊?什么事呀。”
阿达一笑:“去找我的学生。他说我教了他很多东西,有机会就要报答我,现在我去给他机会。”
阿达坐在出租车上,车窗外是无穷尽的摩天楼和干净有序的马路,车窗上映照着他的脸。
他很少关注自己的外貌,此时看着自己的模样,他才骤然醒悟,他这样的外表和穿着在森林里很自然,但在这个大城市里,未太扎眼了。
老三的妈妈看不起他,苏家的保安把他当怪物,甚至是小红豆,甚至是他自己,当他以第三者的角度看着流浪汉,何尝不觉得怪异呢?
邋遢、穷困、卑陋……不,并不因为这些现实的因素。更主要的是,乞丐身上那种像是故意跟所有人抬杠似的傲气。与其说是被轻视,不如说,他首先就看不起这个城市的庸庸碌碌,是他把自己放在了格格不入的位子上。
阿达看见了自己,然后瞬间就明白了一件事:他答应老三出来,其实只是哄哄老三,在内心深处,他根本还没走出森林啊。
他又回到了9岁那年,父亲过世,被迫跟着妈妈搬去镇里。他焦虑不安,他饿着肚子。他害怕外面的一切。
回想起来,他似乎从没喜欢过外面,他性格腼腆率直,不善言辞,也不懂得用交际来换取更好的位置。贫穷让他总是吃不饱饭,从来没有合身的衣服,以至于他必须去蔑视这些物质,才能保存自己的尊严。
后来他是怎么摆脱一切呢?他的记忆已经模糊了,大概就是经历了许多欺负、白眼和劳苦后,他知道自己只有使出更多的力气才能活下去。
曾可达是个天才厨师,或许他在做饭方面真的很有天赋,但让他成功的,却是对食物的饥渴,对被接纳深深的绝望,以及由此而生的,对外面的抵抗。
成名了之后,他假装自己喜欢和享受这一切,而实际上,他一点都不喜欢,他在外面总有很大的不安全感。名成利就并不能让他安心。
中毒事件在别人看来是打击,对他来说,却是个求之不得的台阶。他找到了正当的理由,回到了自己的起点,那个唯一能让自己安心的地方。
他跟那个流浪汉,根本就是一样的啊。在墙上提着古老的字,写着过去的情绪、时代读不懂的片言只语,说到底,也只是在掩饰自己的卑弱和恐惧,在处置自己仅存的自尊心吧。
现在那种熟悉的感觉又笼罩着他,他回到了9岁,跟着妈妈去到了镇上。往前走,他又要去面对外面的浪潮了。
而这一次他不是自己一个,某种意义上说,他还有老三跟他一起。但老三跟他不同,老三心里还有一团火,像他十几二十多岁的时候那样,不甘心,不服气!
跟老三一起,结局能不一样吗?
出租车黑了下来,钻进了海底隧道。
老三把车钥匙交给了服务员,三两步走进餐厅里。
他举目打量这餐厅。苏老二经营的餐厅,总是体现着打细算的审美格调,有着一切时髦元素不显眼的门,隐蔽的招牌,等候区的酒廊炫耀式地排列着无数好酒,服务员穿梭其中,给客人送上黑猪肉酱泡芙和裹了花椒冰淇淋的鸡蛋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