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笑一声,殿子期想了想好像也是这么个理,大约是自己想多了,方才低头去饮那淡绿色的茶水。
叶无名和陆凌都喜欢穿黑衣,个头差不多,年岁差不多,性格也差不多,两个人你来我往,喝酒划拳,远远看去,像是一对兄弟似的。
自从叶无名来了虎威寨,陆凌和殿子期说话的时间都少了好多,两个人整日里嘀嘀咕咕也不知道说些什么,殿子期有心矫情一下吃个醋,又觉得自己好像有点无中生有的意思,想想也觉得没什么醋好吃,反正寨子里也没什么事做,索性店铺又忙,倒是抽了些时间多待在山下,陆凌有时候看傍晚时分殿子期还没回来,便下山到宅子里去找他,夜深了,也就宿在山下。
日子一天天过,脱下丝袍换布衫,这一转眼,就入了秋。今年雨水多,患咳疾,哮喘,关节疼痛,伤风受寒的人也多了起来,铺子里忙,殿子期看陆凌有心真的教叶无名一些虎威寨的事情,便也不去打扰,就留在山下,陆凌自己到了晚上就会回来,倒有几分普通人家夫妻的感觉。
只是没几日,小耳朵也被赶下了山,说是因为书背的快,殿子期又忙,没时间上山,索性在宅子里住下,学起来更方便。
这话本是说得通,只是殿子期总是隐隐觉得哪里不对,又说不出到底是哪里不对,每次有心多问几句,却总是被一到晚上就笑意盈盈跑来蹭饭的脸给憋了回去,到了内房准备休息的时候,刚想问上几句,却又被落在颈窝里细碎温暖的吻给堵了回去。
“致知在格物,格物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
小孩子长得快,曾经一头乱草一般的头发如今也乖顺的梳着一对总角,穿着殿子期年后才给做的新衣,鲜红的缎面,袖口一道黑边,胸前带着一枚不算过分彰显的银项圈,背着手站在杏树下仰头背书,背到想不起来了,从身后拿出书本看两眼,再接着背,看上去倒有几分寻常富贵人家小少爷的风范。
“不如,我送你去书院学吧”殿子期看小耳朵渐渐长大,总在家里也不是事,便有心提议。
“可附近没有书院啊”小耳朵睁着一双清澈大眼睛,犹如一潭湖水。
“那不如开一间吧”财大气粗的殿家人,想要什么来什么,若是没有,就自己开。
这原也不是什么新鲜事了,殿汐小时候爱吃迪化的一种小吃叫巴哈利,京城没有,殿子期就专门从迪化请来了师父,在自家小厨房做,殿汐又觉得自己家做的不如买来的好吃,殿子期就开了一间专门卖巴哈利的店铺,殿家小少爷殿汐,日日拿着几个铜板,高高兴兴的上自己家的铺子里买着吃,这才吃的心满意足,吃个两三月又失了兴致,便也不再去了。
“不要去学堂,大当家的说要子期哥哥亲自教我”
“大当家的说?”殿子期正翻着小耳朵写的文章,狐疑的抬头:“你自己不愿意吗?”
“我当然也愿意!”小耳朵钻进殿子期的怀里,撒娇般的说:“但大当家的说了,除了学文章,日后还要跟着子期哥哥回京城,学做生意。”
“回京城?”放下手中的文章,殿子期扶正小耳朵,望着那双明亮的眼睛,认真的问道:“我什么时候说我要回京城了?”
“大当家的说,子期哥哥要回京城做生意,让我跟着你学,日后还要把生意做到南洋去!”看着一脸骄傲畅想的小耳朵,殿子期却偏偏只听进去了“回京城”三个字。
“我什么时候回京城?”
“下月初三”稚嫩的孩童诚实且直白。
“下月初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