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而纠结在一起的眉眼,反而笑着说道:“那陆凌这次,便值了”
殿子期不解,微皱着眉,伸手将快熄灭的灯又护了一护,灯光再手掌的保护下稳固下来,亮着橙红色的光。
“你小时候,可救过一个因为偷馒头要挨打的小孩”文书看他不解,便问道。
殿子期低下眉眼,暗暗去想,可殿家生意颇大,每年开仓放米,便是街头乞儿也救过无数,这种偷盗馒头包子的小孩救过不知多少,实在是想不起来,便轻轻摇头说道:“太多了,想不起来”
文书见他好似真的想不起,便走过去,伸手取下挂在陆凌床头的鞭子,放至殿子期面前的桌上,道:“那这个,你可认的?”
殿子期刚想伸手去拿那鞭子,突然看见握手处蓝红白三色宝石,脑中电光火石般一闪,小时候在京城,那个身穿黑衣笑容似火的少年突然映入眼帘。这鞭子是当年他与父亲去关外的时候父亲亲手赠予,蓝红白三色的宝石是他们当地的守护神,这种配色只在当地出现,这鞭子正是小时候被那黑衣少年抢走的那一根。
当时的殿子期很喜欢这条鞭子,因为被抢走,心里还失落了一阵,竟没想到,时隔十年还会出现,更没想到这鞭子竟能救了自己的命,这抢他鞭子的少年,竟带着一颗要护着自己的心走到如今。
屋内炉火颇热,暖意蒸腾,望着陆凌因为疼痛而皱起的眉心,殿子期手里不由的将鞭子兀自握紧,心头涌上一阵温热。
虽说到了夏初,但山尖上依旧透着寒凉,尤其是晨间。殿子期坐在陆凌床边静静的守了他一个晚上,到晨间的时候,或许是发烧的缘故,陆凌紧紧拉着被子,似是很冷。殿子期找遍了屋内所有能盖的毯子,就是连霍九环平日最喜欢的虎皮榻子也没放过,最后将自己的披风也给陆凌盖上,他才些许有了转暖的迹象,昏昏沉沉一觉睡到了天亮。
天光洒进屋内,桌上的烛火早已熄灭,殿子期用手撑着头,没有真睡,只闭眼假寐一阵,忽而感觉身下有动静,立刻睁开眼,正看见陆凌眯着朦胧的眼睛呆呆的看着自己,轻轻笑了一声,替他掖好被角,轻声说:“你醒了”
谁知陆凌张口即是一小声叹息,带着血的嗓子十分沙哑:“可惜了……”
“嗯?”殿子期不解,以为自己听错了,便低过头凑近去听,一阵松香气息传来。
富贵人家的大少爷穿衣十分考究,除了料子好,内衬软之外,所有一应衣物要用松香来熏,干燥清新的松香随着殿子期前倾的微风,吸入陆凌的口鼻,更衬出殿子期几分高贵。
眼底含着一丝水气,陆凌轻声说“你穿这白衣真好看,可惜染上了血,糟蹋了……”
殿子期听到这话,心底没来由的一疼,赶紧说道:“破衣服有什么稀罕”说完见他还盯着自己染血的袖口,便伸手将袖口挽进去,从桌边拿起药碗递到嘴边:“来,吃药吧”伸手探了探药碗,温度刚好,便扶着陆凌坐起来,舀了一勺送到唇边。
“我……”陆凌嘴唇极干,刚一张口,嘴唇便撕裂一个小口,渗出血来“我自己喝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