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的真相难以理解,自然也就很厌倦这个世界,十六岁本来就是很叛逆的时候。他那个时候也没顾得上去叛逆,只惦记着憎恨与厌倦世界,但是那个年纪特有的叛逆也的确更加深了憎恨与厌倦。
自十八岁复出后,他再也没在大众面前唱过歌。他私下里倒是还会弹弹吉他,弹弹琴,偶尔也会唱歌,也还依然会写歌,只不过就自己听,自己看罢了。车上有吉他,他拿下吉他,坐在坡上,原本也没想真正弹些什么。
只是难得神放松,拿在手里似乎就能安心些。
小女孩住在附近,是自己跑来的。她不认识金澍,况且金澍还戴着眼镜与帽子。她只是被金澍的吉他声给吸引过来的,不知不觉,金澍就唱了那首歌。
明明还背对着他,他就认出了自己。
所有人都认不出,就他光凭背影与声音都能立刻认出来,还趴在地上哭。除了他,又有谁听过他唱这歌?
金澍简直不知该说什么好,就这样,还要装作什么也没有,不知自己早已露馅吗。
小女孩回身看到应枫,上前去扶他:“叔叔,我拉你起来吧!”
应枫不好意思地把脸埋在草里,根本不敢再抬头。
金澍将吉他放到一边,上前叫小女孩先回家。小女孩问他:“叔叔,你明晚还来唱歌儿吗?”
“不来了。”
“那你要去哪里呀?”小女孩又问。
金澍笑了笑,没说话,小女孩又看他几眼,突然道:“叔叔,你笑起来好好看呀。”金澍又笑,这话,应枫当年也说过。
小女孩跑远了。
金澍低头看还在“啃草”的应枫,也不知是否还要陪应枫演下去。
“应老师。”他叫他。
应枫只庆幸天黑,否则他耳朵都红了,那真是彻底丢脸丢到大草原了。应枫尴尬再抬头,干笑:“好巧啊……”
金澍弯腰给他手,应枫赶紧又低头,自己撑着地面爬起来,就跟没看见金澍的手似的。金澍并不尴尬,而是又将手回,他依然直视应枫。他这次就是想趁机与应枫摊牌的,虽说他也不知此时的应枫到底是什么想法。
兴许应枫也真的只是把他当做一个普通的演员与偶像来对待。
但是一切摊开来说,才有可能。否则永远隔着八年、各式“巧合”与这样的身份,又如何说得清?都已经八年没了。
金澍想罢,正要开口。
应枫已经先“惊喜”道:“真的好巧啊!居然在这里遇到你哎!”
真的装作什么也没有一样。
金澍心中叹气,也就顺着他的话说:“应老师怎么会在这里?”
“教育局和少儿协会来这里做援助,我们学校派我过来的。”应枫站他面前,老老实实道。内蒙的十月底,夜晚很冷了,应枫戴了毛线帽,帽子上沾了草,他的脸上也还有草屑。月光下,金澍看得一清二楚,金澍伸手,欲帮他将脸上的草给拿了。
应枫吓得又往后退后一步。
“脸上有草。”金澍只好道。
“哦!”应枫赶紧伸手把自己的脸抹了抹,抹了两三遍,金澍适时开口:“没了。”